【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 给石家庄市裕华路小学新校长的信 给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法院的信 给石家庄市裕华路小学新校长的信
尊敬的校长,您好! 或许您并不认识我,可我却知道您,并且记挂着您的安危。因为有些很重要的话要告诉您,却很难有机会与您面谈,所以就有了您手里的这封信。因为我下面说的这些事情非常重要,直接决定着您的将来,所以希望您能认真、平静的把信看完。 我知道您是石家庄市裕华路小学的新校长,2008年3月10日星期一的上午课间操时间,您在学生队列中巡视时,看到有未佩戴红领巾的小学生,就免费发送一个。听说这件事后,很想给您写封信。希望您能够静心读完这封信后,就不要再提让小学生戴红领巾的事了。 天象的变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会给人从迷中清醒的启示和机会。您在互联网上检索“藏字石”三个字,看一看是怎样的涵义?是大陆报道的五个字吗?其实是六个字,因为第六个字是“亡”,连起来就是“中国共产党亡”。此石是二亿七千万年前形成的,这六个字经国家级科学家鉴定是天然形成的。这么久远的历史,不是天意吗?! 三年多以前,《九评共产党》横空出世,全世界都在看《九评共产党》这本书。我希望您读一读。书中详实的记述了它(西来邪灵)的罪恶历史,剥开了中共魔鬼的画皮,使越来越多的生命在蒙蔽中醒来,纷纷声明退党、退团、退队,让自己的灵魂脱离共产邪灵的掌控,形成了汹涌澎湃的“三退”大潮。您听说过三退吗?三退就是退出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目前在大纪元网站上声明三退的人数已经超过3300多万人。而且仍在以每天几万的速度增长。 所有在中共夺取政权之后而入党的党员,不出乎以下几种入党动机: 第一种是在共产党的党文化教育下,误入歧途,误以为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 第二种情况是为了升官发财而入党,因为中共成立一党治天下的政权之后,每一个中国人要想升官发财,首先就得过入党这个鬼门关,才能达到个人目的; 第三种情况是稀里糊涂地入党,因为在共产党最猖獗的年代,入党是赶时髦。大家抢着入党,因为入党光荣,于是大多数中国人趋之若鹜,这种要占大多数。在农村修水库的年代比别人多挑三担土也能入党,许多一句书都没有读的大文盲也都入党了,这岂不是笑话? 当然,我们看一个人不能总是看一个人的过去,我们更重要的是看一个人的将来。中国有句老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以,今天我提醒所有的共产党员,不管您是抱着怎样的目的入党,或者在共产党人的指使之下干了些什么事,这一切毕竟是过去的事。希望您面向新的未来,迅速脱离中共魔掌,迅速除去附身的中共邪灵。 这里要说明以下几点:1、退出党团队组织不是法轮功搞政治。叫您退出的本身是为您能得平安,不是与谁为敌。看过《九评》您会明白,加入这样一个邪恶的组织,不是个人的本愿。是我们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和纯真的善心被它欺骗、引诱发毒誓为其“奋斗终生”而上的贼船,遭天谴划算吗? 2、退出的行动是给天(神佛)看,天看人心。我们发誓退出邪恶的一切组织,是发自内心的、真心的实际行动,不必告诉恶党组织,不用别人知道,天知就生效。因为是天灭中共,人没有那个本事。 3、把天灭中共的真相告知世人,是发自一颗善心,您能感到他们的慈悲。他们面对的是强权、暴政;面临的是失学、开除、失去自由、拘留、劳教、判刑或失去生命;心系的是被邪恶蒙蔽的、没有醒悟的众生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4、今天的“三退”是“诺亚方舟”这个故事的再现。您是不是应该向诺亚一样做出选择?!并且不用造船,不用准备什么,只是一个心念、一个声明,就万事大吉了。俗话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天象变化到今天,您也应能感到人类要有大事出现。这在古今中外的很多预言里都有阐述,还能犹豫吗?退出吧!不但自己退,家人、亲朋好友、同事邻里您都帮他们退!在你们前面已经有三千多万勇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退出了,从高层到普通百姓都有。那么,被别人带着也应走这一步的,对吧?! 时间紧迫,留给人的机会已经很少很少了,几乎是迫在眉睫。请到《大纪元》网站上声明退出邪党及其相关组织,真名、化名同样有效,神会看到您的心。如果不便上网,将“三退”声明写在纸上贴在任何公开的场合都可以。把共产党的邪恶告诉您周围的家人、同事、朋友,让他们也尽快的从邪恶的谎言中醒来,从新获得自由的思想,自由的灵魂,脱离邪党,走向新生。 希望您读完这封信后,就不要再提让小学生戴红领巾的事了。 最后,祝您选择美好的未来! 给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法院的信
给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法院审判长李志高,办案人王宇及所有工作人员: 龙马潭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梁文德起诉,并将其推上法庭,于二月二十六日在龙马潭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梁文德对检察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指控进行辩护。梁文德欲从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亲身经历证实法轮大法好,检察官说梁的辩护“与本案无关”,便立即终止了梁的辩护,并补充说,“这些下来谈。可以私下和我谈。”法轮功是不是检察院所指控的邪教,是本案谁之罪的关键。法庭不是重事实吗?法轮功学员有大量的事实真相证实法轮大法好,有国家的法律依据证明法轮功不是所谓“邪教”,法轮功学员通过讲真相可以揭露出对法轮功这场迫害的邪恶本质,因此梁文德在法庭上的辩护至关重要,怎么能说“与本案无关”呢?法官想听法轮功真相,想“私下谈”,当然可以,司法界人士主动了解真相,法轮功学员感到由衷的快慰。法轮功学员希望任何人都能了解真相,包括直接参与迫害的公安、国安、六一零工作人员。说话,讲真相,是人拥有的基本权利,即便是在法庭上,法官也不可以剥夺法轮功学员讲述有关的真相的权利。 梁文德准备了一份书面诉状,因为是开庭审理,梁的诉状理当在法庭上当众宣读,让法官、参审、陪审人员及所有关心此案的旁听者都听一听,评一评,看看梁文德究竟有罪还是无罪?梁文德两次被非法劳教,今天又被非法关押、非法审判,置梁文德于痛苦、艰难处境的究竟是谁?这个“谁”究竟有罪无罪?有多大罪?可惜,法官却让梁文德把诉状“交上来”,说“下来看”。法庭又一次剥夺了梁文德说话、讲真相的权利。 二月二十六日这天对梁文德的开庭很蹊跷。警察对进场的每个人进行检查,有人说是查手机,检查是否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场内场外,就连警车上都有人拍照、录像。还有人甚至追着场外的人进行拍照。有公民对此提出抗议,法院某人解释说,这些人是我们法院的人,在进行“例行工作”。 法庭上,梁文德驳斥公诉人所谓法轮功是“邪教”之说。梁说江泽民无权定法轮功是“邪教”,立法权在人大,两高院(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没有法律解释权。此时,公诉人旁边的陪审员说,有。你们不了解,两高院是直属人大的机构,有法律解释权。一九九九年十月,两高院针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出台了名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解释”已成为这些年国家司法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依据。两高院究竟有没有对法轮功定性定罪的法律解释权?两高院的这个“解释”代不代表法律?有没有法律效应?解开这个迷团,是揭开对法轮功这场大迫害中是谁在犯罪的关键。 请看事实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此可见,法律解释权在人大。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由此可见,两高院的权利和职能受宪法制约,宪法没有赋予两高院法律解释的权利。然而,两高院擅自解释法律,出台名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解释”是非法解释法律,没有法律效应,绝不可作为法律依据。任何人以此作为法律依据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是错误的。你们沿用此“解释”同样是犯了大的原则错误。 也许你们想不通,两高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怎么会犯如此大错?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两高院怎么敢于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是谁给的这个胆? 近几年,中国司法界出现怪现象,就是滥用《刑法》第三百条迫害法轮功学员。你们目前用这个“三百条”指控梁文德正是如此。关于这个“三百条”老百姓不懂,你们应该懂:“三百条”中“邪教”这个词与法轮功丝毫不沾边!因为法轮功不是邪教!请看国家的立法。 1999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将法轮功说成是“邪教组织”,并且做了一个《﹙草案》说明》,提交人大审议。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否决了侯宗宾的《﹙草案》说明》,即否决了侯宗宾关于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的提案。通过了一个法轮功与“邪教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防惩决定》)。法轮功教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在祛病健身方面创造了许多人间奇迹,许多绝症患者重获新生。法轮功是现实社会中最善良的民众团体,他们连抽烟喝酒这种不良习性都没有,更没有任何犯罪行为。无论侯宗宾给法轮功罗列了多少罪名,但事实上确实找不到与邪教相关的犯罪事实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因此《防惩决定》只字未提法轮功。这个《决定》是在否定侯宗宾提案后下出来的。《防惩决定》是唯一拥有立法权的最高权力机构人大的立法!他的产生就是宣告: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 各位检察官、法官,你们的职责是对人大的立法负责,执行和维护人大的立法,你们说说看,人大没有对法轮功定罪定性,检察院怎么可以以邪教的罪名指控法轮功学员呢?法院又怎么能给这类的指控定罪呢?这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吗? 关于刑法第三百条,当这条法律产生时,人间还没有出现法轮功,刑法第三百条中提出的“邪教”所指的对象就肯定不是法轮功。中国那么多的宗教、团体、党派以及后来出现的众多的气功功派谁是“邪教”?如何定?谁来定?法律解释权在人大。随着社会的发展所出现的新情况,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新问题如何正确的解决和运用法律,必须由人大作出法律的解释。宪法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的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说明法律依据的。”比如“三百条”中的“邪教”问题,在实用中所指具体对象必须由人大作出法律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事实上,人大从没有对“三百条”中“邪教”的具体含义、所指对象作出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当然也就是说明:目前中国没有谁是邪教,法轮功与邪教没有关系,法轮功不是“邪教”。由此可知,如果没有人大的解释,任何人不可滥用“三百条”,将“邪教”的罪名乱扣,否则,就是破坏法律,违法犯罪。龙马潭区检察院,你们恰恰滥用了刑法“三百条”,以“邪教”罪名非法指控法轮功学员梁文德。执法不依法,将“邪教”的罪名往法轮功学员头上乱扣,这是为什么?这不明摆着是栽赃陷害蓄意迫害吗?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从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起至今八、九年来,全国各级司法部门一直以这伪造的“解释”、不沾边的“三百条”作为法律依据行使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今天龙马潭区这个法庭上将法轮功学员进行审判的各位法官、检察官,你们正在演绎这出骗局,在这出欺世的荒唐丑剧中你们正扮演着执法者破坏法律尊严的角色,继续维持着迫害。我们为你们的所为深感惋惜。是什么东西蒙住了你们的眼睛,使你们铤而走险,不走正道入邪门? 你们这样思考过吗?谁把人大的《防惩决定》偷梁换柱演变成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谁指使两高院伪造的“解释”鱼目混珠穿上了法律的外衣,堂而皇之登上了法律的殿堂大乱人道;谁下令盗用“三百条”配套成龙加剧迫害?挑起这场对法轮功的大迫害真可谓处心积虑,精心策划,特大骗局天衣无缝。这一切是谁操纵干的?谁是蓄意制造这场大迫害的罪魁祸首? 各位检察官、法官,审判长,公诉人,办案人,这个答案你们一定心中有数。参与迫害法轮功行的是黑法,走的是黑道,人能觉察到迫害者的心虚害怕。法庭上,执法人害怕迫害的阴谋和骗局被揭穿;害怕人们看出司法戏弄法律,漏出破绽,所以参加审案的人当众撒谎说两高院有法律解释权;所以法官在法庭上一次又一次剥夺梁文德讲真相的机会;所以法院对参加开庭的人高度戒备,场内检查,场外六一零头目王旭指挥拍照、摄像…… 以上所讲,希望大家明白,从根子上这场迫害就是违法的,今天把法轮功学员审判、投进监狱就是在参与违法犯罪。各位都是懂法律的司法界人士,你们一定知道,游戏法律,人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的。乱审乱判,人命关天该当何罪,你们一定是清楚的。希望仍在继续参与违法犯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立即停止迫害,不要睁着眼睛往悬崖下跳,害了他人也毁了自己。 走进龙马潭区法院,看见“公正司法、为民伸张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大字,不由得使人思绪万千,百感交集,这是你们司法界人员的座右铭吧?梁文德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开除公职,因坚定信仰、反迫害、向世人讲真相、呼唤正义良知,竭尽全力制止迫害,被两次非法劳教,九死一生,遭受了残酷折磨,目前再度入狱遭非法审判。这些你们都非常清楚,有人站出来为她伸张正义了吗?一个善良的弱女子遭受这么大的痛苦和磨难,承受了盗用国家政府的名义施加的压力和司法部门违法手段的迫害,有人保护她了吗?开庭结束时,公诉人奉劝所有参加开庭的人说,要爱“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等等,说了一番对“党”歌功颂德的话,而对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滔天大罪视而不见,对梁文德遭受的残酷折磨与不公正的对待装聋作哑,只字未提,这公正又在哪里? 现在,司法界、法律界人士很多都觉醒了。著名律师高智晟公开上书胡温停止迫害法轮功;六位知名律师联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王博作无罪辩护;许多六一零成员,国安,派出所公安纷纷网上发表声明退出中共,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象上面提到的那位公诉人那样的人,目前还扮演着替罪羊的角色,帮着中共的迫害掩盖罪行,为作恶的中共揩血迹,这是很不明智的。庭上的各位检察官、法官,审判长、公诉人,别看你们现在在法庭上高高坐着,握着人生死的大权,其实,你们及所有仍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生命的真实处境才是最危险的。 第一,紧跟中共结局可悲。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践踏法律,将几十万法轮功学员投进监狱;数千人被酷刑折磨致死致残;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盗卖牟取暴利,并焚尸灭迹,中共罪大如天,必受历史的审判。身不由己不幸被迫参与迫害的人,你们在无知中助恶为虐,为大迫害推波助澜,大迫害犯下的所有血债、命债有你们一份,你们如何脱得了干系?搞法律的人应该知道,中共破坏法律法网难逃,跟其玩火的人下场一样。你们指控梁文德反“党”,“党”到了它该倒的时候不用人反都要倒。《九评共产党》一书彻底揭露了共产党一贯残害人民的邪恶本质,退党大潮席卷全国,退党人数已达三千三百多万;中共腐败透顶,气数已尽,天灭中共在眼前。贵州平塘县二亿年前形成的奇石上显现“中国共产党亡”几个大字,天机尽泄,以示世人脱离中共才能平安。梁文德采取各种方式把这个真相告诉人们,是在挽救世人,是在行大善。龙马潭区法院、检察院正在参与迫害的法官、检察官们啊,你们至今执迷不悟还紧跟恶魔行恶,天惩恶魔你们必跟其亡,充当陪葬。生命诚可贵,何必舍的那么不值呢? 其二,迫害法轮功必遭恶报。佛经中记载优昙婆罗花三千年开一次,婆罗花开之日是法轮圣王下世传法度人之时。自法轮大法洪传天下,全世界各地相继发现婆罗花开。就二零零七年,中共大陆河北、山东、辽宁、山西等等许多地方都有婆罗花盛开的瑞象,佛经中的预言实现了,这说明法轮大法洪传人间是天意。法轮大法传出使人身心健康,使社会道德回升,是人类得救得度的福音,反对大法、迫害大法者必遭恶报。 请看事实: 泸州六一零头目周德华积极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车祸身残;古蔺石堡小学校长石泽胁迫学生签名表态反对大法,并组织学生游行,当晚暴死家中;古蔺郎酒厂恶警刘平于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骑摩托车至二郎桥上磕上一块拳头大的石子从车上摔下当场毙命;四川省泸州市高坝石梁村村支书杨国海多次横游长江,水性颇好。2006 年7月下长江游泳被淹死,同游的人安然无恙。在天灭中共之际,只有退出中共才是人的生命得以救度的最好选择,然而杨国海却逆天意而行,在该村组织“保先”学习,帮助恶党胁迫民众继续做党徒,乃遭此恶报。就泸州地区来说,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实例非常多。又如二零零一年一月,纳溪县新乐乡派出所所长李建华与一名司机,开车到一法轮功学员家中把该学员骗到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李建华拈来电台、电视台中共造谣媒体诽谤法轮大法的东西,对着法轮功学员破口大骂,逼迫该学员写所谓“三书”。司机更是张狂,在一旁又吼又骂。随即,他们将该法轮功学员送往纳溪洗脑班非法关押、强行洗脑迫害(该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两年零八个月)。就在他们行恶的几天后,李建华与这个司机驱车行至成渝高速公路石碾子路段蛮滩大队处,与一大货车相撞,司机当场死亡,李建华头上撞了一个洞、牙也撞掉好几颗。 就全国范围来讲恶报事例更是不胜举,如黄菊遭恶报死亡。江××把他塞进政治局,让他掌管财政金融,用钱来为镇压铺路、延续其镇压法轮功的罪恶。黄菊从病起、病重、病危到病死的短短半年多的过程,恰恰印证了这种现世现报的特点──瞬间就来了。 “六一零”头目刘京现在已半死不活。“六一零”办公室专门为了迫害法轮功成立,类似于希特勒的盖世太保组织,权力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它的头目刘京得了癌,什么癌,中共中央还在“保密”。在地方,各级“六一零”办公室的人得癌、得病、猝死、车祸死亡的太多太多,有的甚至殃及家人,鉴于篇幅不再赘述。 河北警察何雪健,当着另一警察的面,强奸了两位与其母年纪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刘季芝和韩玉芝。天发怒了,一年下来何雪健患上了阴茎癌,其阴茎和睾丸全都被切除。熬受着生不如死的痛苦,曾三次自杀未遂。这是现世现报中“生不如死”的活证。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被撞死是恶有恶报,却被中共谎言包装成全国英模。任长霞把几个发放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并判重刑。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她乘坐的车追尾前面的车,车里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却偏偏死亡,且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其妹还跟人说:“过去我不信法轮功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我真相信了!” 济南市公安局文化保卫支队调研员、一级警督董建村迫害法轮功都有纪录可查的,在为江丑到山东济南的专列执行警卫任务时,被该专列撞的脑浆迸裂、眼球和牙齿撞飞,身首异处。真是报应来了,谁也挡不住。 山东省临朐县上林镇的临朐县综艺剧团,自九九年“七二零”以后编排诬蔑法轮功的剧目,在全县巡回演出。一场车祸,团长张来信、副团长杜兰玲、演员王红霞三人死亡,还有杜兰玲的两个演员女儿与一名琴师,摔成重伤。该团就地散伙。 …… 在法庭上,梁文德抓紧能说两句话机会劝告所有还在继续参与迫害的人“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这是天灭中共时的逃生之路,能否走过生命的 “劫”,就在这一念间。这是法轮功学员救人的肺腑真言。正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啊,梁文德看到了法庭上的你们如烟囱上筑巢的燕雀,怡然自得而不知危险迫近,所以在自身遭受的严重迫害的情况下还在唤醒你们,挽救你们。这就是法轮功学员的美好与慈悲。希望你们的生命挣脱迷蒙的锁,看清这万分危险的处境,立即停止迫害。我们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真心希望你们的生命能幸运的留下来,走进新世纪美好的未来。希望龙马潭区法院、检察院的各位法官、检察官都能明真相,立即无条件释放梁文德,将功赎罪,为自己的平安,为家人的幸福,立即停止迫害。 仔细想想把,何必为恶魔舍弃生命,为子孙后代留下千古骂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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