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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水县魏有同、刘凤芝夫妇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魏有同、刘凤芝是涞水县宋各庄乡王各庄村的村民,夫妻二人承包着大片的山地,常年吃住在山上。魏有同、刘凤芝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很大,干起活来全身有使不完的劲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他们坚持不断的讲真相,劝三退、救度广大众生。他们夫妇二人接连不断的遭到中共各级邪党组织和公安机关及“六一零”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在涞水县委“六一零”和公安局的指使下,宋各庄乡派出所所长李志国等七八个人乘三辆警车对魏有同夫妇进行非法抓捕。他们把车停在公路上,步行到魏有同家,李志国说:“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一趟,说点事就回来。”结果到了派出所就把魏有同铐在暖气片上了。把他们夫妻俩关在一个屋里,李志国就对他们进行非法审讯。问:“法轮功人员在你们那里开了几次会?易县那个妇女在你们那里住了几个月?”魏有同夫妇拒不回答,李志国就用一米长的七股电线拧成的鞭子抽打她俩。魏的脊背被抽打的成了纵横交错的血痕,刘凤芝的脊背被打的淌出了血。李志国打人打的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他气急败坏的说:“到底开了几次黑会?说,说不清楚别想回家。”当天下午就把她们拉到宋各庄乡政府,强迫他们带着伤拔草干活。

九月一日,乡政府不法之徒就把他们劫持到县公安局,魏有同被关到看守所,关了将近四个月才放回家,被罚款五千元,交了六百元的饭费。同日,刘凤芝被送到拘留所关了四个多月,被罚款两千元,交饭费五百元,夫妻俩一次就被县“六一零”和公安局勒索八千一百元钱。农历年前才放他们俩回家。

二零零三年农历五月初五上午十点多钟,县“六一零”和县公安局乘警车来了七八个人,到山上魏有同的住所进行非法搜查。他们拿起桌子上师父的法像摔在地上,接着翻箱倒柜的乱折腾,共抄走:录音机一个,闭路大锅一个,高频头一个,闭路电视接收器一个,DVD一台,大法书十几本,《九评共产党》书两本,真相光盘二十个。他们一直折腾到中午十二点。派出所长李志国和乡党委赵书记,把魏有同塞进警车送到县公安局,又转入拘留所关了半个月,向魏索要四百五十元饭费,钱不够,交了一百元现金,打了三百五十元的钱的欠条,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的十七大前夕,宋各庄乡的党委赵书记和乡派出所长李志国等人,把魏有同、高炳兰、郭福云带到县招待所非法拘禁了九天,直到中共的十七大会议结束了才放他们回家,说是为了十七大召开,怕他们进京上访。

目前,魏有同夫妇正在向“六一零”、公安局和宋各庄乡政府索要被非法抄走的所有大法书籍、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其它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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