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一日】河北深泽市公安局副局长郝娟、史双合,执法犯法,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法律应当呵护善良,维护正义,惩罚恶人。 郝娟,城内人,家住东关村,郝娟曾靠裙带关系升为河北深泽市公安局副局长、宗教局局长;史双合,赵八乡侯村人,深泽公安局副局长,多年来专职迫害法轮功。 郝娟、史双合俩恶徒,追随中共,以各种权益为诱饵,积极向基层、所属各分局、派出所施压以实施疯狂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手段有非法抄家、拘留、抓捕、劳教、判刑、监视、软禁、洗脑、罚款、抢夺私人财产,一切都无任何法律根据,一切行为都是在犯罪。 郝娟、史双合为了自己的权益,置国家法律而不顾,蔑视法律。一年多来,共绑架大法弟子几十人,非法劳教、判刑13人,抢夺法轮功学员家用电脑7台,卫星大锅几十个。当地只要是学法轮功的人,几乎人人受到骚扰,给众多的家庭带来恐慌和不安。李家庄村、北卓头村的几个老人,因修炼法轮功的子女被绑架,伤心过度而去世;西南留村大法学员张建永,以摩托三轮车跑出租谋生,恶警在晚上睡觉时把他从家中强行抓走,并抢走了他的三轮车,致使年老的双亲、年幼的孩子无人照看;朴实善良的理发师徐彦洁是郝娟亲自上阵、冒着大雨把她抓走的,郝娟还抢走了许彦洁的所有钱财,连一个漂亮的小包都被郝娟用胳膊夹走,占为己有。这样的人还谈什么执法? 郝娟多次对大法学员刑讯逼供,指使深泽国保大队恶警樊国忠毒打大法学员,践踏国家法律严重侵犯人权,扰乱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极不稳定因素,这是对法治的亵渎。他们触犯有:故意罪(刑法14条),团伙罪(刑法26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刑法247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刑法251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私人财产罪,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 在此警告郝娟、史双合立即停止对大法学员的迫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劳教及判刑的大法学员及家属,不要把自己生命推向罪恶的深渊。 历史有鉴,紧跟中共的都没好下场。善恶必报是天理。恶警樊国忠曾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其妻因涉嫌杀死情夫──深泽公安局副政委王彦准而被关押收审。2008年4月20日左右,樊国忠自杀身亡。樊国忠走了,是谁害了他?是谁给他的家人带来的不幸?谁让他抓捕、毒打大法学员,谁就是杀害他的凶手!现在说什么都已经太晚了。 “文革”后,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撇下妻儿老小自杀,其他173人被调到云南秘密枪决,向家属交待只说因公殉职。共产邪党历来嗜血成性,自49年至今残害无辜的中国人8000万,是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99年720后又迫害一心向善的法轮功,惨无人道的发展到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出售,这必定是天理不容的!天灭中共已是必然,多行不义必自毙。 在这里正告所有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的迫害大法学员的人,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抓紧弥补过错。在大法洪传的万载难逢时刻,顺应真善忍,远离邪恶,千万不要做中共的替罪羊,这是一个生命最关键的、能否走入未来的严肃选择。我们不想让一个乡亲有不好下场,想让乡亲们都有美好的未来。所以几年来历尽艰难,省吃俭用制作各种真相资料,向乡亲们讲真相,劝“三退”,希望每个乡亲都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要灭中共了,退党保命吧! 天网恢恢、神目如电、善恶必报定有时!停止迫害、呵护善良、匡扶正义、把恶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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