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秦皇岛青龙县法轮功学员走出去上访,八月份,王彩云等法轮功学员去青龙县县政府的信访办说明大法真相,却被绑架,非法关押到青龙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蹲马步,必须蹲九十度,否则就用皮条猛抽大腿。有一次王彩云被强迫蹲了近二个小时,由于被抽了无数次皮条,大腿被抽的一条一条的,至今腿上的肉有的地方还凸起。 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在正中午晒太阳,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几天后,王彩云等法轮功学员又被恶警强行戴上了一种手铐、脚镣一体的刑具,约有四十斤重,先戴手上,然后从膝盖底下掏出后和脚扣在一起,戴上这种刑具后,行动完全不能自理,不能直立,半弯腰,大小便都要别人帮忙。戴上刑具后,恶警还强迫这些法轮功学员绕花池走,不走就用皮条抽。王彩云在戴了七、八天刑具后,小腹出现溃疡。 十五天后,王彩云从看守所出来时,被勒索五百元所谓罚款及一百七十元的生活费,其实看守所每天吃的非常差,其中一天的中午饭就是玉米糊加盐。 农历十一月份,王彩云等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被恶警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前门派出所,在那里,恶警用拖鞋打了王彩云十多下嘴巴。第二天,青龙县“六一零”不法之徒将这些法轮功学员拉走,途中“六一零”的恶警把王彩云身上的五十元钱翻走,拿去吃饭去了。 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青龙县看守所。那年冬天很冷,看守所里更冷,只有下午供一个多小时的暖气,还不让法轮功学员穿鞋,冻的脚冰凉,晚上还要定时的起来站岗。 王彩云身上有在北京没打出去的条幅,她和另一学员把条幅挂在了黑板上,被犯人张立芳报告,看守所恶警所长王金调来了武警,将全牢房三十多法轮功学员带到户外,部份武警架着枪在外围,另一些武警强迫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趴在地上,连六十五岁的老年妇女都没放过,用铁锹打,铁锹断了,用锹把打,所有人的臀部都被打伤,当时就黑紫黑紫的,王彩云的臀部至今还有鸡蛋大小的硬核儿。 被打后,王彩云又被戴上四十多斤的手铐、脚镣一体铐,在地上睡了四天三夜,无铺盖,直接躺在水泥地上,那种痛苦简直没法形容。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二天,差五天过年时王彩云才回了家。家人向木头凳派出所所长韩敏交了一千五百元所谓的罚款,连白条都没给打,另外给看守所交了两百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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