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第三百一十一期《明慧周刊》“神传文化”栏目选刊的《范景文忠于职守》一文甚好,唯文中称范景文之气节,提及其自尽一事,值得商榷。笔者以为:自杀并非属于中华神传文化之精髓,自杀是有罪的,非仅限于指修炼人,于常人亦然。 在中华神传文化中,天、地、人并称“三才”,而人唯“万物之灵”(见《易》),讲敬畏生命。为什么呢?人生的目地并非为了当人,而是返本归真,有人身自可以修炼。因此,固然历代佛、道两教讲出家修行,反对自杀;就是孔子(儒家)虽然是讲做人的道理,强调“坚守道德和节操”,甚至有“舍身取义、杀身成仁”之说,其实也是排斥自杀的。但在历史演变中,孔子思想一再遭到篡改,而有腐儒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乱论,此为糟粕。 现举一例:如果一个人“言必信,行必果”,或者有些人以为这应该称赞和效法,可是,孔子却评价道:此“小人哉”(见《论语》)。为什么呢?孔子认为人的言行符合“仁”才是最重要的,而非其它。 更进一步说,人世间的事情上天都有安排,一个人之讲究节操,并非是强求事如己愿,而是要“明哲保身”;所以,在历代士大夫中讲“外儒内道”,“以道家之精神干儒家之事业”,应变穷达进退,所谓“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见《论语》) 有天数在,人生的终极目标并不在于人世间的得失成败,“返本归真”才为人之本愿。因此,在中国历史中,常见风流人物,历经磨练,或在事业如日中天之时,或在英雄末路之际,或在优游度日之中,却选择了修行。 在中国的漫长历史上,多有仁人志士为了理想和信念,为了维护正义,在逆境压力面前不屈服,甚至为之死难,确实光照千秋;但这应指在特定情势与境遇中其人之坚贞不屈,是被害者,如岳飞之遭风波亭之难,如文天祥囚禁三年后不改其志终被斩首。而主动自尽者,自古不乏名人(如屈原),其人虽然处于某种境遇,颇值同情,然此举对其之命运实堪伤,既不足取,就更不值得宣扬。 在中华神传文化中,讲天数,“生死有命”,那么一个人怎么能自行了断自己的生命呢?人生中有种种遭遇,或苦难巨大,却自有其原因,要顺守,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在类似“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之际,有德之人自不能如“小人斯滥矣”,而是“君子固穷”。 其实,在中华神传文化中,是非常强调“忍”的,而“忍”中自然包含了对生命的“敬”和“畏”,又怎么会称道自杀呢?尤其因为此为大法弟子文章发表在明慧网中,故此建议:《范景文忠于职守》一文似不提及范景文投井殉难一事为宜。 个人认识,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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