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有一个情况反馈一下,望大家能共同在法理上切磋一下,给予帮助。 同修甲被邪恶迫害的失去了工作,听说甲也曾找过工作但是没有找到,每天只吃两顿饭,有一顿饭还是泡方便面。后来不少知道同修甲没有工作和生活来源的同修都给同修甲钱做生活费,并不让甲去上班了,让甲专门做一些证法的事,经常每人给一千块,有次年终时几人凑了一万块钱给同修甲,一直以来同修甲都是在别的同修的资助中生活的,对此有不同看法的同修善意提醒同修甲,应该否定邪恶对自己经济上的迫害,正念正行走出来,不能随便的用别人的钱来过日子。同修甲说:等到二零零九年的时候再去找工作。 首先要说的是,这里决不是指责同修甲,而是看到了一种危险的情况,心里很替同修着急!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是不可以随便拿别人的钱来生活的,不失不得啊,拿别人的钱自己得到的又是什么呢?师父也曾经在讲法里多次讲过这方面的法,所以法理是非常明确的了,做证法的事是大法弟子的本份。 同修有难我们当然要帮助的,但也决不是掉在常人的方式中,我们要放下同修情,清醒理智的真正的替同修想一想、为别人负责,我们可以与同修一起在法理中提高上来,可以为同修发正念帮助让其走出魔难,每个人都要走出自己的路来的,都要把这条路走的最正、最好。 同修甲完全可以一边工作以解决生活问题,一边做证实法的事,证实法的事丝毫不会受到影响的,相反路可以走的更正,做的更好。如果一味的依靠别的同修的钱过生活的话,不光会犯错还会助长执着心。 以上只是个人的看法,如有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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