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中队(迫害法轮功的专管中队)恶警策划了一套残忍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的手段(2007年5月份以前)。一开始,恶警把刚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分到不同的各个寝室一对一的包夹(一个吸毒犯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有的几个包夹一个),每天从早晨起床到夜里一点、二点、三点……(答应写三书的就十二点睡觉,不答应的由包夹人员说了算)。她们任意强迫法轮功学员站军姿,坐军姿,蹲马步……,刚睡下就被包夹人员喊起床;不准随便踏出寝室门半步;不准站在窗户前看外面,不准法轮功学员相互说话;不准随便拿一样什么东西,如拿件衣服、倒杯水喝、拿支笔……之类,必须向包夹人员打报告,经包夹人员同意后才可以;不准随便上厕所,从早晨五点三十起床至夜里十二点、一点、二点、三点……睡觉时只准上三次厕所。法轮功学员为了减少上厕所次数,不敢轻易的喝一口水,饭也不敢多吃,有的法轮功学员近一个月没解过一次大便,肚子又胀又解不出来,有时解出来的基本上都象“羊子屎”一样的(包夹人员不给法轮功学员解手的足够时间)。 每天每间寝室门都是关着的,除几个帮教外,其他的人几乎一个都看不见;如果还是坚持不写放弃信仰的“三书”的法轮功学员,她们就用“打”来解决还逼法轮功学员读诽谤大法和骂师父的书,就这样一部份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了邪恶的种种迫害,痛心而又含着眼泪违心的写了“三书”。 楠木寺劳教所恶警逼法轮功学员吃药,灌药、按着打针是常有的事,有的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病的状态,工作、饭量一切正常,她们骗去后,几个吸毒犯按着打针。 200年4月底七中队(专管中队)与五中队(入所队)合并,现命名为七中队(法轮功专管中队)。从此中队开始到食堂吃饭,2007年5月前七中队是抬饭回中队吃的,合并后她们用同样的方法让刚入所的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只不过吃饭时能见到中队其他学员,但不能与任何人说话。 2007年8月27日,从遂宁送了几位法轮功学员到七中队。当天因身体不合格打回了三个;剩下有一个叫邓莉的法轮功学员(五十多岁),8月28日至29日间邓莉不配合邪恶,被吸毒犯包夹人员陈玉君、黄利君、邓英等人打成粉碎性骨折(腿),当天值班的干部有:吴玉慧、付美玲、杨翼挚等人。当邓莉确实不能走路时,吴玉慧还说邓莉是装的,是不想走路。后来经检查确认顾莉的腿为粉碎性骨折时,狱医又无能医治,才通知家人接回。 另一个叫周蓉的法轮功学员(开江县供销社人,50岁)在一次回答教管科科长问话时,没有达到她们想要的答案,后来七中队队长任凤鸣找周蓉谈话,周蓉从正面讲大法真相。任凤鸣急得暴跳如雷,任凤鸣找帮教给周蓉谈判,说是再给周蓉一次机会,希望她能回心转意,能成为干部得力助手“帮教”。周蓉坚持自己的信仰,让她们失望了,随后又一次把周蓉严管起来(周蓉在严管期间已写了严正声明),同时被加了劳教期,于10月29日被下到四中队,(四中队电话:0832-5212443)生产中队每天的任务很重,成天做猪毛,猪毛被药水浸泡过,时间长了做的人手表皮都会烂。周蓉到四中队后由于不写所谓的“思想认识”和读诽谤大法的书,队长方晓清、副队长陈晓庭、王珊、恶警龙兰等人罚她站到深夜很晚(因没时间,不知几点钟)才让她睡觉,还用加教来恐吓。(陈晓庭专管法轮功学员思想) 还有一个叫王开碧的法轮功学员(苍溪县人,请同修打电话查她所在乡镇,电话:0839-5667502,堂兄白贤松0839-5667248、生产队邻居0839-5661392),2006年12月被抓,2007年1月被送入楠木寺,刚入所的时候头脑是清醒的,后来由于精神承受不了太大的压力,开始精神失常,直到2007年9月底下到四中队。11月20日晚,她精神不很正常,但她一直明白大法好,成天惦记着给干部讲真相,多救几个人,于是就去给队长方晓清讲真相,过一会数名吸毒犯有的抬脚,有的抬手把王开碧从方晓清的身边抬走,当她们把王开碧放在地上的时候,她还继续在讲大法好,随后一个叫曾娟的恶警从护卫队拿手铐把王开碧的手和脚都铐上,扔在一个垃圾很多的地方,不知过了多久,她们又把王开碧关进了小监。从这以后,王开碧的精神失常现象越来越严重,嘴总是要不停地说话,那些包夹人员李金星、黄瑾等人听不惯,就任意地打、骂、踢,用穿脏了的袜子塞她的嘴,一姓黎的警官还指使其他吸毒犯用透明胶布贴她的嘴,后来成天关小监、专人看管(王开碧2007年12月13日劳教期满)。她被逼疯的主要责任人有四中队的队长方晓清、干警曾娟,原七中队的副队长江南,现已调到六中队,七中队的段园园(原为管教,现为队长)等人,抓她的当地公安也有责任。 2007年10月29日教管科科长、所长、七中队干部和其他一些人慌忙召开了大会,在七中队寝室,教管科科长宣布法轮功学员闫中方(60多岁,广元人)因绝食被加劳教期,肖桂英(60岁左右,成都人)因绝食被加劳教期,周云艳因撕毁诽谤大法的书被加劳教期,李泽芬在回答邪恶的问题时向她们口述以前所写的“三书”作废被加劳教期,现被关在四中队的何俊华因写严正声明被加劳教期。现闫中方、肖桂英仍在绝食。 2007年5月份,肖桂英还因炼功双手双脚被吸毒犯邓巧玲、陈佳等人捆绑,有时绑到凌晨四点左右。肖桂英因绝食经常被吸毒犯拖、抬去灌食,灌食还要自己出手术费。(里面加有其它药物) 还有眉山市金花乡的法轮功学员郭利君,四十岁左右,因上访被关。2007年夏天,经常遭到包夹人员宁琴英、林小红、曾悦等多人的毒打、骂,她们有时把郭利君的衣服脱光毒打,郭利君不知承受了多少虐待,这些都是七中队的干部指使的。 2007年夏天,在37度、38度的高温下七中队民管会谢小卫、陈佳有时不让法轮功学员洗澡、洗脚,她们可以自己任意决定时间任意停水,还说一套做一套如她们说洗漱时间是十五分钟,实际只有几分钟,这些只针对法轮功学员。四中队长时间不准法轮功学员打电话,其他杂案每天都可以打。她们的理由是不配合她们写思想认识。 进了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有这样的几种形式:一种是在各种没有人性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不该写的东西,含泪“转化”了;另一种是抵制迫害,吃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苦挺了过来;再一种就是走向了大法的对立面,成了所谓的“帮教”,帮助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她们教会了那些吸毒犯如何包夹法轮功学员,帮教逼法轮功学员读破坏大法的书,还假装用讨论的方式来辨别是否真的“转化”。帮教组组长每天把了解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记录下来,交给值班干部,值班干部主要是看帮教组长的记录来了解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现七中队不告诉学员出所的日期,她们规定必须要办案单位接人,否则劳教所不放人,有的当地公安不按时接人,这样他们变相地给一些法轮功学员加教。 民管会(每个在队干部身边协助干部工作的人)每一个人每月要在被关押的人身上开支几十元钱,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员为此很苦恼。七中队要出所的学员,只要她们写了总结就拿不到每个月的十五块钱的零花钱,干部荒唐的要这部份学员在自己零花钱的表上签了字,最后这钱却没上在学员的卡上。 楠木寺长期以来,对所有劳教人员都很残忍,什么“感化、教育、挽救”全是骗人的鬼话。2004年到2005年三中队有完不成任务的学员,足足一个星期没上床睡过觉,干部逼她们完成奴役任务,不准睡觉;2007年生产中队从早晨六点起床到晚上十点,有的中队十一点才下班,如果任务完得少的,下班后干部罚她们在其他人下班后再加班;生产中队对任务完成得少的人加劳教期。三、四中队长年在地下室工作,特别是四中队选毛的学员,一年四季在灯光下选毛,对眼睛伤害很大。 劳教所为了让学员做出更多的产品来,她们对学员实行奖励制度:在完成所里规定的任务外,超额的按百分之几提成,当学员得到一定的资金时,所里又规定新的任务,如每个学员每月的任务是五百元,当一部份学员超出了五百时,所里又规定任务为六百元,学员又很努力的完成了任务并能获得一定的奖金时,那么所里新的任务又上升为七百元或八百元。就这样不停的长任务,学员们无论怎么努力永远得不到多少资金,劳教所恶警们根本没把劳教人员当人看,只不过把劳教人员当作赚钱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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