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12月17日,吉林省汪清县法轮功学员邵云海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送往九台劳教所迫害。对于邵云海被劳教问题,汪清县公安局的说法是:邵云海是逃犯。现在就让我们看一看邵云海是不是逃犯。 邵云海,在修法轮功之前是个重病患者,因此欠下了很多债务,连地都租不起。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有力气干活了,也想早点把债还上。于是2004年在汪清县东光乡牡丹村在别人租的地上种植一些萝卜等蔬菜,长势很好。村长看中此地就起了歹心想把邵云海向公安举报后把此地收回。 狠心的村长真的这么做了之后,有一天公安局的警察闯进来把大法书抢走了,并让邵云海去公安局。邵云海无奈的放弃付出很多劳动的蔬菜地后离开牡丹村去别处干活、打工。几年来用辛勤的劳动,艰难的挣钱还债,还了一部份贷款和个人欠款。这就是汪清县公安局所说的对邵云海非法劳教的依据——所谓“逃犯”的全部内容。 现在邵云海被非法劳教对于借钱给他的人们来讲心中压下了一块石头:既没有地也没有房子的邵云海拿什么还债?老百姓都想不通恶党政府的所为。 邵云海修炼法轮功无罪,劳教所应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邵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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