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自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这一灭绝人性的恶行被曝光之后,“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于2006年4月4日成立,并广泛向社会收集调查线索,以下是近日获悉的部份线索。希望善良的知情人继续帮助我们将发生在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监狱、医院相互勾结残害法轮功学员的内幕揭露出来,制止迫害。 调查线索:所谓新出台“器官移植政策”只不过是中共继续活体器官移植的掩盖 调查线索:2003年至2004年间广州两医院有大量不明器官送入 调查线索:郑州第七分医院一个月可完成肾移植 四川成都空军肿瘤医院强摘人体器官大量做肾移植 调查线索:全军肾脏病中心泌尿外科“曾于一天内实施肾移植手术24例” 调查线索:所谓新出台“器官移植政策”只不过是中共继续活体器官移植的掩盖
目前大陆器官移植不断有新的器官移植“单位准入标准”或“管理政策”。出台了所谓“准入标准”,也就是规定了哪些医院能够进行器官移植,哪些医院不能够进行。 他们允许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进行心脏、肝脏和肾脏的移植。所以目前,中山医院的心脏移植并没有减少的趋势,甚至有内部人员讲心脏移植“又开始了”。肝脏移植目前情况未明。肾脏移植据可靠的消息称自2007年农历新年至目前,中山医院没有进行尸体肾移植。进行了3例脑死亡人员的肾移植,据内部人员称,尸体肾脏来源已经中断。 从事移植专业的医生称目前中国大陆“脑死亡”人员的器官分配由华中科技大学陈中华负责。关于脑死亡是如何鉴定如何分配并不明确,但专业人员称脑死亡人员的鉴定及器官分配仍然可能存在巨大的漏洞。 专业人员称心脏移植所需的供心对缺血时间要求非常高,远比肾脏和肝脏的要求高,进行活体取器官的可能性更大。 从以上得到的消息看,一切的所谓这些“新出笼的政策”和所谓“器官管理”只不过是继续活体器官移植的掩盖而已,如果所谓“政策”真是能执行,那么首先中共应该遵照宪法,还人民的信仰自由,停止迫害法轮功,停止活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而上文中,“中山医院的心脏移植并没有减少的趋势”,以及“内部人员讲心脏移植‘又开始了’”,只不过是中共“政策保护”下,更堂而皇之的犯罪了。 调查线索:2003年至2004年间广州两医院有大量不明器官送入
据有关人士透露,2003年至2004年之间,广州东风路“空军医院”和昆明市关雨路“法医院”旁边的“捐肾医院”,这两个地方经常有不明器官(主要是肾脏)送入,平均每隔2-3日就有5-10个(肾脏)送入“空军医院”,平均每隔2-3日就有10-20个(肾脏)送入“捐肾医院”。 相关人士透露,一般这些器官送入时都是在半夜,并有便衣警察持枪护送,隔几日有便衣来医院提走大量现金。而且据了解,来医院换肾脏的大多是外国人。 据有关人士分析,这么大的肾源,除了从法轮功弟子身上摘取,其他的来源都不可能满足。 调查线索:郑州第七分医院一个月可完成肾移植
2007年某月,我和朋友在郑州第七分医院询问“肾移植需要多少天?”对方回答:“一个月。”我又问:“多少钱?”对方回答:“十万元。” 四川成都空军肿瘤医院强摘人体器官大量做肾移植
我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上午,到成都空军肿瘤医院去看一个住院的亲友,在医院大门口看到一位老年妇女坐那里等人,我就上前和她搭话。下面是我们的对话内容: 我问:你是在医院护理病人吗? 妇答:不是,我家住在这里,我女儿是这家医院的麻醉师,我在医院里帮忙打打杂。 我问:我看你身体很好,听说这家医院可以换肾。 妇答:可以,你看那幢楼就是换肾的。 我跟她说,我们中国自古以来都有人死要留全尸的说法,谁愿意把自己亲人器官卖出去呢?捐献出去呢?并跟她讲现在曝光出来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活体摘取器官牟利。 妇说:啊,我想起来了,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看到门上贴一张传单,就说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内容,听你这样一说,我想起来了。去年这个医院一天就换八个肾脏,两天就换十五、六个,那几天连我们打杂的都忙坏了。 我问:是吗,监狱里那有那么多死刑犯啊,现在可能没有了吧? 妇答:有,还有。现在还有很多病人在医院里住着等肾源呢。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大爷换了一个十四、五岁少年人的肾,几天后因不适应又取下来了。(我想,一个十四、五岁的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给毁了。) 我又和一个保安聊了几句。我说我的一个亲友要换肾,不知道肾多不多?他说:“谁愿意把器官捐出来,都是强摘的。如果看到有很多警察戒严、把守着,那么监狱就押犯人来了。都是强摘的,家属根本就不知道。现在医院有很多等器官的人。” 调查线索:全军肾脏病中心泌尿外科“曾于一天内实施肾移植手术24例”
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泌尿外科是全军肾脏病中心,实施大规模的器官移植,参与器官移植病例数量、种类“在国内名列前茅”。“截止2002年,已进行肾移植2590例次”。从“1998年始,年均肾移植180例,曾于一天内实施肾移植手术24例。”那么,一定有巨大的活体器官库在其背后提供供体。 (图中下划线为编者所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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