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古代,根本没有现代社会所谓的男女朋友这种关系,未婚的青年男女结婚前不准见面。男女朋友这种关系只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所谓男女朋友,无非就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对介于普通朋友和未来的夫妻之间的一种过渡关系的称呼,尤其现代社会极度“开放”,男女朋友之间,一方面是对情的放纵,失去理智,“爱”的死去活来的,或者是对欲的放纵,常人中青年男女在一起同居的也不在少数。 正如师父在《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中讲的,“现代的西方社会,破坏了这些了,什么形式也不履行了,俩个人凑到一起,没有任何约束,高兴了在一起,不好了再换一个,这不行。作为大法学员这一点道理你们应该懂啊。在西方社会里性开放造成的业力非常之大,东方来的人我看更厉害。你们得注意这些事情。说人不好了,修炼的人做的还不如常人,那还不是个问题吗?” 这种情况,世人为自己造下了巨大的业力,而且使整个人类社会到处弥漫着这种变异的因素,对大法弟子也起到了一定的干扰作用。 我曾经在这方面犯过大错,我想说的是,如果还有跟我一样受旧势力安排的情魔或色魔干扰的同修,首先在潜意识里就不能认可这种变异的关系。个人认为这样的关系在新宇宙是不会存在的,年轻男女之间要么是朋友,要么是夫妻,没有这种所谓的过渡阶段。作为大法弟子,虽然都不会认可变异社会男女相处那种放任情欲的行为,但仍可能在潜意识中认可变异社会的这种关系,认为“我们是男女朋友,所以可以比一般的朋友亲近一些”,这种想法已经在无意中承认那种变异的东西,可能无意中会放任自己没修去的情或色的因素。当然,如果现在正在交往的年轻同修,也并不一定就要结婚或分手或怎样,还要考虑对周围的影响,关键是我们能从一思一念清除那种变异的思想。 个人认识,粗浅或片面之处,请同修不吝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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