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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邵武市大法弟子近年来遭受的迫害情况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以下是福建省邵武市大法弟子近年来遭受的迫害情况,同时附上大法弟子危建玉在法庭上的辩护词。

刘三强,男,1972年生,湖南株洲中南林学院毕业,93年分配到邵武市保修大厂,后任该厂冲压车间副主任,当时才二十多岁,是该厂最年轻的中层干部。96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时时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勤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与妻子感情很好,有一个几岁的女儿,经济虽不富足,生活倒也快乐。可是好景不长,99年7月份的一场类似文化大革命式的运动,对法轮功的铺天盖地的造谣污蔑的宣传冲击了千千万万个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庭,也冲击了这个平静的一家,保修厂将他解聘,还经常受到跟踪、监视。2001年的一天,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时任公安局局长林岩平,刑警队长陈华指使他人对其残酷迫害二天后将其关进看守所迫害,后非法判刑七年,现在龙岩闽西监狱。(林岩平,陈华随后在几个月的一天也遭到报应,理由是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判刑,林岩平现已得癌病晚期)。

危建玉,女,1965年生,天津大学毕业,任福建工程学院老师。修炼法轮大法前,身体状况不好,患多种疾病,四处求医,未见好转,其夫说:谁能治好她的病愿出十万元给对方。得法后不久,多种疾病消失。但从99年7月后,她也经历了同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一样的遭遇,2001年4月5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出狱后因不放弃信仰,于2004年11月12日又被邵武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从劳教所出来不到三个月,2006年2月20日那天在家做真相资料时被邵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赵勇等人绑架到邵武看守所迫害,于2007年3月26日又被邵武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在被非法迫害其间,其丈夫因害怕迫害被迫与她离婚)。

朱金华,男,二十来岁,住邵武熙春路,2006年得法,2007年1月初在街上向小学生讲真相时被绑架至国保大队,后被送至邵武看守所关押至今。朱金华被迫害后家人也不断受到骚扰,并被国保大队非法传讯,家中人有个九十多岁的老奶奶平时靠他这个孙子服侍,现孙子被绑架,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生活上受到很大干扰,其父母整天都为儿子担惊受怕。

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何罪之有?中共用国家机器制造谎言、欺骗老百姓,制造仇恨,这才是真正的犯罪,希望大家能够伸出手,共同制止这场进行了八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

附:在邪党法庭中危建玉为自己的辩护词

审判长、陪审员:

我因为真心想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信仰真、善、忍。并在行动中努力遵守这一准则,因此,我的身体也更加健康,并开启了智慧,工作也做得更好了,这是我个人学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几年来多次因为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而无辜被拘留,抄家,判刑。因锻炼身体维护身体健康权而被劳教,这本是公民的基本人权被残酷践踏,其结果给社会、给善良的亲人、朋友造成了极大的恐惧,痛苦和不幸。我个人不仅饱受了牢狱的折磨、还失去了家庭、工作和最亲的母亲和大哥(母亲和大哥相继去世),如今我又再次无辜遭受抄家的洗劫和牢狱的冤情。

2006年2月20日,我原本准备用来谋生的电脑等设备,以及过去工作所用的电脑外围设备等电子电器设备,各种播放器,音响、家中贵重的数码相机及其所有配件、数台贵重掌上电脑MP3等各种充电器、充电电池及多片高容量SD卡等包括所有使用说明书,约三、四万元的个人财产被所谓的人民警察洗劫一空。我们的行为堂堂正正,我从未布置什么暗室,所谓暗室原是我母亲住的房间。所有证据都证明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然而所谓的人民警察仍置事实于不顾、置良知于不顾,强行将我无辜关押,因此,我被迫以绝食方式来表达心声。但在绝食七天后,第八天在我身体状况依然正常的情况下,恶警将我强行送到邵武市立医院挂瓶,我不配合拔掉针头恶警赵勇不顾医生的意见,强行将我用绳子绑架在床上挂瓶。其实医院对我的身体进行过全面的检查,结果表明我的身体状况良好根本不需要挂瓶,然而,不必要的四次挂瓶耗费了八百多元医药费,全部从我仅剩的一点生活费中扣付。

绝食十四天后,警察又用我所有的生活费作为押金对我取保,在取保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经常下大雨,家中屋顶破漏还很严重,我无法请人帮忙,只好自己动手爬上屋顶修理,可是却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正因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更好了,才没造成筋断骨折、甚至可能伤残的险情,而且没两天就能起床行走了。然而在我伤势还没完全康复的情况下,2006年4月10日晚,警察再次窜入我住处抄家,恶警赵勇甚至还借来手电筒爬上屋顶抄遍我住处的每一个角落,在没有抄到他们所要的东西后仍然强行将我再次绑架到看守所关押,我只能尽自己所能,一次又一次的绝食抗议,强烈表达我的无辜受迫害,用我的生命呼唤良知!

辩护人:危建玉
200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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