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应该说,善恶有报是正法时期一个特别突出的现象。 师父早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二日发表了“发正念两种手印”,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又发表经文“大法坚不可摧”开示:“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 在讲真相中,如果善用恶报事例,则是非常有力量的。《明慧周刊》二百九十期发表了山东弟子“浅议充份发挥‘恶报’小册子的作用”一文,介绍的经验值得借鉴。 遗憾的是,今天在明慧网上搜索浙江恶人遭报事例,只有几篇报道。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报的事例,大陆几乎每个省市区都有,多的可能上千条,但网上几乎没有浙江省的,这不能说浙江省的迫害不严重,也不能说浙江省的善恶有报现象不突出,但浙江省公开报道出来的恶报事例如此之少,显然是不正常的。虽然准确收集恶报事例有一定难度,但请浙江同修一定重视这件事情,更加全面、有力的铲除邪恶、救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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