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清朝同治年间,浙江绍兴县的曹娥镇,有位沈大毛,操舟为业,为人忠厚,生有子女各二个,家道小康。与附近章家埠的董大可谓莫逆之交,来往如同亲戚一般。二家相交,已十多年了。 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董大往绍兴府因事探亲。回家时路经曹娥镇,时候已经天黑,来不及赶回家中,因此只好投宿在沈家住一晚。当夜,将所背装着银洋、杂物的一只钱袋,放在床下。 第二天早餐之后,董大背起钱袋,辞别起身。走了约半里路,似乎觉的钱袋比昨天轻。手往钱袋里一摸,才知亲友所托,要带回家的银洋三十余元与信件,已不翼而飞。 董大于是马上回头,向沈大毛家查问。而沈家夫妻、子女互相寻索,都找不到,董大只得愤恨而去。细想:“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些银洋,都是亲友家中过年要用的。一旦被我弄丢了,他们如何过年?我又有何脸向亲友们交待?”越想越气愤,越想越难过,而终究想不出了局的办法,于是投江而死。 在大约距离曹娥江三里之遥,名叫定三庙的地方,董大的尸体才浮出江面。经人见到报知他的家人,家人悲痛欲绝,但弄不清楚他致死的原因,也只能不了了之。这是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事。 到了次年正月二十三日,天气忽然暖热异常。下午,阴云四合,风雷交作。闪电竟直直的绕进沈大毛的家,霹雳一声,穿入屋顶,将沈大毛的长女,提出街心,跪着击毙。众人看之,无不异常震惊。 沈大毛见到长女被雷打死,吓的逃入灶间。就在灶与烟囱的裂缝中,发现了董大的各家亲友所托带的银洋与信,样样俱在。才知道此事是长女所为。她被雷打死,实在罪有应得。 经过曹娥巡检司的亲自勘察,毫无异议,然而这件偷人钱财遭报应的事,已传遍全绍兴府了。 古语云:“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欺心,神目如电。”其实不管人的恶行有多么隐蔽和诡秘,已经埋下了恶果,报应只在早晚。一旦坏事曝光,将会迅速传至四面八方,受到人们的谴责,也使人们警醒。为人莫欺心,选择为善,前程无限光明;选择行恶,就是放弃了自己的未来。善恶必报,一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一切都逃不出天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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