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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信访局副局长控诉八年来受迫害事实(图)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刘金英,女,43岁,河北涞水县人,原河北涞水县信访局副局长。由于坚信真善忍,在二零零零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从石家庄二监狱转到太行监狱。在监狱的日子里,反复转监中,刘金英都是被刑事犯和犹大包夹、严管,反复戴刑具关禁闭、电击迫害、尼龙绳勒脚腕、不许睡觉、禁止上厕所、拳打脚踢、药物迫害、精神折磨、强行野蛮灌食、等丧失人性的迫害手段,使她身心和精神备受蹂躏。下面是刘金英自述遭河北省涞水县政府和石家庄二监狱、太行监狱不法人员的迫害经历。


刘金英

(一)、 河北省涞水县政府不法人员对我的迫害

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
韩雅生:涞水县原任县委书记、
孙贵杰:53岁原涞水县副书记
李增泉:原任县委办公室秘书长现任涞水县副县长
李老铁:原任涞水县县委书记(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慧欣:原涞水县县长
谭书评:原涞水县公安局局长(现已调离)
刘耀华:原任公安局纪检书记
张海利:原任涞水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现任国士局局长)
郭增禹: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
梁振海:涞水县政保股(已退休)
戴春杰:涞水县政保股
李增林: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
梁金福:原信访局局长
董树生:原涞水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文清:原涞水县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苏金生:涞水县法院
刘青:涞水县看守所所长
刘东升:涞水县法院
瘳志刚:涞水县检察院
王福才:“六一零”主任

自1999年4月25日以来,以上二十人共同被告人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指挥下,对我采取了非法拘禁、非法拘留、非法判刑、酷刑、勒索钱财、人格污辱、威胁家人等方面的迫害,直至将我以“利用所谓×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名”将我非法判刑5年。他们无视国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犯罪行为,非法剥夺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上访自由等自由权,严重侵犯了控告人正当的生存权利。

1999年“4•25”以后,我遭到单位的非法审查。

4月30日晚,信访局长梁金福通知我到他家,由梁金福、董树生、王文青三人为我做笔录叫我必须回答四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还去不去北京。梁金福说,按你回答的态度处理,交上边讨论。之后,被县李增泉、梁金福叫去谈话并加以流氓手段威胁。5月18日,为了让县委领导了解大法真相,我给县委书记韩雅生、王力加买去大法书籍及教功录像带,希望他们对大法和大法修炼者有个了解。

1999年7月20日傍晚,梁振海、郭增禹公安干警突然闯进我家,说是问一些法轮功的情况。我说:“可以,你们想了解什么,我知道的全告诉你们。我这里的资料很全,你们想看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们拿出来看。”他们没兴趣看资料,只是问了我一些情况,我就把知道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告诉了他们。并说已接内部通知密令,要干什么不能说。

1999年7月21日下午四点,我参加县委六楼的副局长以上干部会议,听到了会上传达的“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及一些具体安排、布署,散会后回家已是晚上7点。我伺候好公婆和七岁的女儿,忙碌了一天的我揣摩着白天发生的一切,不知怎么做好。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开灯看表已是近12点。我隔窗问是谁,他们说是公安局的,县委孙书记要找我谈话。我答应着穿好了衣服,告诉我丈夫是领导谈话,就出了门。当我见到几辆警车早已在门口等候时,心想他们也许在执行公务时顺便来通知我,便对干警说:“我骑自行车,一会儿回来方便。”“不要骑了,这车快,回来送你。”我就上了他们的车。到了公安局办公室,等到深夜一点半,孙贵杰和李增泉才露面。李增泉一句话没说,只是孙贵杰对我草草问了几句后,说一会你就上拘留所呆着去吧,他们就走了,我觉的谈话结束了,就往外走,一个干警拦住了我的去路,把我送到了拘留所。这时我才发现自己被绑架了。

7月22日下午,我和其他十四名进京途中被遣返的大法弟子一起被戴上手铐、录像。8月6日我被劫持到信访局。在拘留所期间,7月25日在涞水县电影院召开了所谓的“公捕大会”,迫害法轮功群众,有七名已被非法刑事拘留,会上我被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

回到家里我发现那些大法资料不见了,才知道公安抄了我的家。心在淌血啊!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及“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一系列通知,8月12日我向县委组织部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交了信访局的所有钥匙。

8月20日早晨,我去了北京。9月28日晚被三间房派出所留置。9月29日被朝阳分局处以15天行政拘留。9月30日我被保定信访局和涞水公安局的人从那儿接了出来,姓孙的恶警(和刘耀华一起去的)用一个手铐把我的右手和于振刚的右手铐在一起,在车上刘耀华要了我的手机,姓孙的要了我七百块钱,当天被送到涞水公安局郭增禹做的笔录,送看守所刑事拘留直至10月13日。

10月1日下午、在涞水县看守所,我被套上印有“囚”、“犯”字样的白大褂,戴上手铐由两名警察押到公安局地下室,被锁在一个大铁椅子上。保定法院的人先自我介绍,我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孙贵杰大声喊着“要是因为你影响了我,我饶不了你,一会就揍你一顿”。法院那两人一听夹着包走了,一个人打开了铁链,一个耳光打在我的右脸上,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后来那人一边打一边说:“共产党对你怎么样啊?哪点儿对不起你啦?”再上来人又打,临走时,孙贵杰还说:“这是轻的”。

10月2日上午,我被戴上手铐、穿上囚服押到公安局地下审讯室,锁在铁椅子上,受尽屈辱及皮肉折磨。我清清楚楚的记得那天上午是当时县委书记韩雅生在地下室亲自指挥一帮人对我大打出手。他们让我给县委书记跪着,一阵嘴巴打得我眼睛看不见了,一个人打累了,另一个接着打,有时还共同出击。那县委书记声嘶力竭地叫着:“臭不要脸的,拿电棍去电她!”警察拿了一个带刺的棍子重重地打在了我的后背上。公安局局长谭书评从地上把我抓起来,揪住我的衣领,左右开弓的打了我一阵嘴巴,翻了翻眼皮才放手。

10月2日下午,当我被第三次戴上手铐,穿上囚服押到地下室时锁在铁椅子上,见到了保定市委书记王廷玖,他命令人把手铐打开,参与对我审问。

10月6日上午,我又被穿囚服、戴手铐押到了公安局政保股,纪检委书记刘耀华打了我三个大嘴巴,(其时我在王村当副乡长时他只是派出所的所长)打完了告诉我:“回去给我写出深层次的揭批材料,8日交给我,写出别的来我还揍你!”回到监室,我非常平静地写了篇《捧给你──真诚的心》,内容是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不反对政府……。

10月4日在看守所办公室,公安局局长谭书平带着一个叫王炳武的副局长坐在沙发上问我:“要枪毙了你,你还炼不炼哪?”我说:“枪毙就枪毙,有自由我就炼。”一个叫梁战海的警察说:“你永远有不了自由!”谭局长又问:“那就给你报枪毙了?”

10月13日晚上,我被通知释放,实际上政保股股长李增林开车把我送到了民兵训练基地靶场(王村乡辛庄头村)洗脑班,刚一下车,张海利告诉我:“你来的是第58个。”我见到几十名炼法轮功学员集中在那里,有的被打得满脸是伤,也有的眼睛挂着血丝、嘴角挂着伤。是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单位的人轮流看着。公安纪检委书记刘耀华瞪着眼对我说:“你先考虑一会儿,如果你再说炼,我就开始揍你,打得你说不炼了为止。看见他们了吧,都说不炼了。”

10月20日,我和其他六名法轮功学员从靶场被带进拘留所。

10月22日,又发给我《拘留证》,日期为10天。实际这次拘留长达49天,直到12月7日我丈夫拿了5530元钱,才把我赎回家去。有530元是交拘留所的:49天的饭费,每天两碗稀粥10元。还有40元“按手印钱”。那5000元交到公安局政保股李增林的手里。我问他:“不开票啊?”他说:“不开票。”我又问他:“这是属于罚款还是属于押金?”他说:“不叫罚款也不叫押金,交了钱你就走人。”而且还得自己写上“自愿交纳”的保证书。这实质就是敲诈!从那儿以后我不再从事任何社会活动,只是做一些家务,接送孩子上学。这么多年我绝大部份时间在乡、镇工作,风里雨里的不说,我的孩子真的比同龄人缺少母爱,吃了不少苦。

1999年第12期《河北党风》杂志让我看,那“曝光台”栏目刊登了关于我的文章,题目是“痴迷法轮功,党纪难容,信访局副局长被开除党籍。”署名──“涞纪干”我知道这是涞水县纪检委个别人为了达到出名目的而捞取政治资本干的。

2000年1月5日我被骗至涞水招待所开会,他们让给李昌他们判刑给予表态,没经我同意给我录相,上涞水新闻的时候把录音去掉了,播出来的都是他们的编造谎言。

说是回到家中,政保股李增林多次上门骚扰。2000年4月份,涞水党校集中打人,李增林开车到家找我,正赶上我父亲在北京住院,他们扑空了。

2000年7月19日早晨,信访局梁金福带副局长董树生到我家让我保证不去北京。我说一年了,我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梁金福说他们已跟地税局伙房联系好,让李会敏她们每天在那吃饭,轮班在我家监视我,她们说“在你们家打扑克”,我说我炼功需要安静,谢绝参观,我说一会我还陪我父亲到医院去看病,她说那我就跟着你上医院,我说你家属干什么去屁股后面跟一帮人你愿意啊?他说也是,他们刚走,公安局的戴春杰、梁振海赶到我家。让我到拘留所,我跟他们讲道理拒绝去,他们就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戴春杰、梁振海又去了我家说交不了差,把我强行送到拘留所。7月19日晚上纪检委书记刘耀华、政保股戴春杰提审我,我对他们说:“你们不能这样没完没了地抓我,非要逼得我远走他乡,妻离子散吗?炼不炼法轮功是我自己的事,再说我在家里炼,也没犯什么法,你们让我回家吧。我的父亲病着呢,孩子也需要照顾,”我听到的答复是:“你就委屈几天吧!”

2000年7月20日上午,我接到了7月19日就填写好的《拘留证》,“由于仍然坚持练法轮功,处以15日行政拘留。”那时拘留所里关了我们共十名大法弟子,有五人是先后进京上访抓回来的,另五人是从家抓去的。

8月3日下午,我要了纸笔,写了“给中央及政府领导的一封信”。共三方面:(一)、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二)、1999年7月以来,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情况。(三)、呼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8月4日下午交了170元稀粥钱后我才被第一个释放。

至此,涞水县公安局已对我进行三次行政拘留(每次都是超期拘留)、一次刑事拘留,累计96天。

8月10日早晨,我带着上访信去了北京。一群警察,把我们劫持到天安门派出所。很快转到保定驻京办事处,石亭镇长李亚民脱下了自己的皮鞋,猛劲的挥动着抽打学员的脸,打时还骂不绝口:“你们他妈的不在家好好过日子还往北京跑。”当他提着一只鞋打了张娥的脸时,走到我跟前嬉笑着说:“啊!你就是差点把你父亲气死的信访局副局长?”我说:“我对功名利禄根本就不感兴趣,都是过眼烟云,不迫害我们怎么会这样?”那天下午李亚民押车往涞水县恶党党校,还要了我们每人十元的车费。下午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就猛抽新去的闫财旭一个耳光,他的脸很快肿起来。天黑了,孙贵杰说:“把张娥、金英、方永莲带到看守所去。”在公安局办公室,闫士峰(前几年和一女人搞男女关系一丝不挂的死在公安局车库里)和一个姓孙的给我做了笔录就送进了看守所。绝食七天后刘耀华带人提审我,不知写了些什么,就把我关进了小号。

按所里的规定,从每年的10月1日到第二年的5月1日都是两顿饭,每顿只有一个玉米窝头和几片煮土豆,后来换成了白菜帮再后来就换成的很咸的一点疙瘩汤。按规定每周六、日可吃到馒头,后来又取消了。

刚进看守所时总下雨,白天洗的衣服挂在杆上,只要房门被锁上,隔窗看着雨浇在衣服上也没有办法收,尤其晾衣杆上的铁网都生了锈,雨水先冲过铁网再浇到衣服,什么时候打开了门拿起来再洗,刚锁上门又下雨,干看着没办法。有时一件衣服要洗晾好几次才能拿回来。白天干了活每晚轮流值班两小时。秋天时,吃饭的塑料盒放在外面的石台上,早晨醒来门框上、院墙上、饭盒上都爬满了蛆,厕所里整坑里都是,每天掏粪都得申请好几次。

那个小号的后窗紧挨着一个猪圈,是看守所警察巡视在押人员的窗口,墙上壁虎随处可见,坑上的小虫比沙子粒还小,咬的奇痒。那时每人一天还要叠1500个蚊香袋。

检察院、法院去提审的大多都是我以前认识的同事,他们很不理解,有的带着同情、有的带着在决不伤害自己利益的情况才做事。廖志刚提审我时,只有一个人,还拿手铐铐着我,他家就住在我家前排的一个楼里,他答应给我丈夫捎信,找个律师,其实根本没敢登我家的门。

2000年11月30日下午,我和陈成兰被通知去开庭,看守所所长刘清命令我们穿囚服,我们拒绝,被砸上脚镣,恶警用一个手铐把我们两个手铐在一起。一直到12月22日才打开脚镣。直到2001年1月10日屋里还不给生火,我们做花圈上的纸花手上冻的裂了很多口子。恶警张鹏达打了陈成兰,我因为制止她,大喊口号,就又给我戴了十天脚镣。

2000年12月27日,县委书记李老铁、县长王慧欣、秘书长李增泉、公安局纪检书记刘耀华、法院副院长崔纪坤等亲自参与迫害,我被游街示众,戴着手铐、挂着牌子,脖子里被一个叫刘东升的套了根短绳,他两手揪住绳子的两头。那天被游街示众的有28名法轮功学员,多数被五花大绑,还有的用胶住了嘴。在涞水县文化广场我和陈成兰被宣判为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元旦,我公公气死了。农历腊月二十四孙贵杰带人去看守所视查,我问他为什么没有判决书就可以判刑。他说:“你要他干什么啊?”我说:“我要上诉。”他说:“你上诉也是白诉。”2001年2月23日,发给了我和陈成兰印有2月21日的判决书,罪名都是强加的。法官再愚蠢,罪名再莫须有,宣判日期和判决日期得一致吧,内容更不一样,这明显是先定罪,后罗列罪名。按照法律判决十日之内为上诉期限,我接到判决书已超过上诉期限40多天,所以我上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裁定驳回。4月10日至4月16日,我绝食绝水六天六夜,才让我和丈夫、孩子见了一面。

4月30日看守所所长刘青带着一帮武警强行把我抬出看守所,强行送到河北太行监狱。

(二)、太行监狱、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对我的非法迫害

参与迫害不法人员:
葛曙光(原太行监狱女队教导员)
马会然(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祝小红(三中队指导员)
杜丽静(三中队警察)
刘璟(三中队警察)
董雪(三中队警察)
布艳丽(三中队警察)
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参与迫害的人员:
冯可庄(原女子大队副教导员)
李香兰(女子大队二中队生产队长
王凤梅(三中队指导员)
张立新(三中队警察)
李会平(三中队生产队长后提升指导员)
马江红(三中队警察)
马新荣(保健站医生)
李艳(原健站医生)
韩小萍(二中队犯医)
王美芹(三中人犯医)
以上等十七人对于严重非法判决,各监狱警察视而不见,不但不给申诉的机会,而且互相包庇,利用恶犯加重迫害,执行江氏流氓集团: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又以各种药物毒害,妄图逼疯,以掩盖他们共同犯罪的目的。

杀人不见血的监狱,我是从河北太行监狱转到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又转回太行监狱的。在监狱所有的日子里,反复转监中,都是被刑事犯和犹大包夹、严管,反复戴刑具关禁闭、电击迫害、尼龙绳勒脚腕、不许睡觉、禁止上厕所、拳打脚踢、药物迫害、精神折磨、强行野蛮灌食等丧失人性的迫害手段,使我身心和精神备受蹂躏,多少生死一瞬间,就靠着对大法的正信,师父的慈悲呵护活过来的,生命一次次的复活。

一、初入太行监狱

2001年4月30日,我已受尽了涞水县八个半月的看守所的折磨。曾有三个时期的绝食绝水也未能唤醒恶人的良知。这天上午,看守所所长刘卿突然闯进小号,通知我说,公安局郭政委要找我谈话,我说不见。下午,他又打开小号的房门,带着一群武警说要把我送到监狱,问我能不能配合,我说,不配合,他反复问,我还是同样的回答,他说那就上吧。于是四名武警每人一只手脚把我抬出了牢房,囚车上我看到陈成兰被打的鼻青脸肿,双手被绳子捆着,铐着,强行送至河北太行监狱。

到那已是傍晚,我被包夹在二大队二中队三楼教室,没有床,床板就铺在水泥地上,二大队二中队教导员马会然指使五名刑事犯包夹分别是:边翠琴、李会书、欧爱卿、孟庆娜、史术荣,把我的便衣上全打印成了罪犯两个字。限制一切人身自由。

正赶上“五一放长假”5月8号警察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看了你的上诉书,我必须把你送走,”就这样非法收监8天。被转到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

二、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

1)非法搜身:

5月8日中午到了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副教导员冯可庄亲自搜我的身。我说:“脱就剩个裤头了。”她说:“剩个裤头也得脱。”我被包夹在一组,犯人沈殿莲、陈秀兰,那里的犯人先在入监队培训,背监规《五十八条》、走队列、练体操,我没罪不服从这一切。

2)关禁闭

2001年5月16日,警察 李艳芳通知我照相,我不穿囚服僵持了半天。我说没罪就是不穿,冯可庄看着我,一会儿又换上犯人郝丽霞,下午,把我叫到办公室有一个男警察姓马,跟我谈话后就让四名犯人,一个姓史的拿着电棍、一个姓王的拿着带刺的警棍盯着我走到禁闭室,那四名犯人把我的衣服扒了,强行换上囚服,姓史的警察把我背铐上锁紧了门,四面无窗,只有铁门上拳头大小的方口,只能露出一只眼睛看里面,从里面看外面是窄胡同,当着我的面冯可庄烧了我的大法书,我告诉他不能烧,会下地狱的,他说我们不怕,我们就是干这个的。

每天上午下午各一个馒头一片咸菜,一天只允许去两次厕所。从早上六点一直坐到晚上九点才能睡觉,一直铐了十三个昼夜。七天后,我开始绝食绝水六天六夜。5月28日李香兰说:“到我的中队去只准和身边的几个人说话。”

2001年6月25日,李香兰命令包夹给我念攻击大法的书,我夺过来撕了,抛向空中。那天冯可庄也在场,她俩就先斩后奏,给我脖子里挂了一个攻击师父的牌子,没有手续就把我送进了禁闭室,一直铐着我,强行灌食又扔进去。我把手铐脱掉炼功,包夹犯人姜连凤叫来警察把我铐的更紧,以至手臂回不了弯,后来于小燕拽着手铐往上提,后来就把我铐在门的拉手上了。不足五平米的禁闭室被犯人于小燕灌进很多水,蚊子一团团的飞,于小燕还说:“怎么那蚊子不吃她?”我绝食绝水六天六夜后,才放出来。

3)不准申诉

在二中队车间,李香兰强行没收了我的纸笔、日记本、申诉书、非法判决书,不知多少次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对外就说是精神病,目的是想掩盖他们的共同犯罪事实。
2002年10月1日前夕,三中队的恶警张立新半路非法搜身,夺走我写的半篇日记
2003年夏天,我问三中队的指导员李会平,我的判决书哪去了,她说都给你处理了。

4)强行灌食

李香兰叫来几名犯人,捏着我的鼻子强行灌食,进了二中队监宿室,我的被褥扔在楼道里,我的便衣全被打上字锁在库房里。

第二天,又到保健站灌食,恶警马新荣拿着竹板撬我的牙,一边踢我的腿:“再不张嘴就撬掉你的牙。”冯可庄在一边喊着:“给她打一针。”四、五个人把我按在床上,打进去的是面粥。第三次就是从鼻孔里插胶皮管子,恶警让五、六个人把我按床上,喊着:不配合,一分钟就能憋死你。好不容易插进去了,又拔出来,倒了几次才灌成。每天上午十点、下午四点给我灌两次

5)强迫出工

早晨强迫我出工,到灌食时间就四个犯人送医院。她们强迫我出工时,就从楼道里往下拖,到台阶上,蹭的我每个脊椎骨上都蹭破了一片肉皮,裤子磨出了洞,再成为碎片。鞋子都磨烂,肩膀、脚趾、膝盖蹭破了皮,流着血,灌完食就把我扔在车间的水泥地上。李香兰说:“去,挪远点,别在门口堵着,跟个死尸似的。”我能坐起来时,就盘腿打坐,她一脚就给踹开,然后告诉包夹:“我再看见她炼就拿电棍,电她。”包夹听明白了,姜连凤打我的脸,李翠琴打我的手,后来就用尼龙皮子吊上一只脚,一动姜连凤就拉那尼龙皮子,越拉越紧,绳子勒到肉里,时间长了也不放开,犯医韩小平就给量血压,听心脏。

6)电击

2001年6月3日早晨,李香兰又强迫我出工,我不服从,她就让犯人把我拖到楼下,把楼门关上,命令我站起来,我不听她的,她就拿电棍电我的左胳膊,然后命令犯人开门把我拖走,一出门,犯人就把我放在台阶上,正好碰上女子监狱的大队长于福岐,问:“怎么了这是?”包夹说:“不出工。”她反问道:“不出工,精神病!抬着她。”就这样拉来扯去的折磨着。后来,贾凌云让我参加政治学习,我说我们不参与政治,不学习那些,她就让田俊丽等几名犯人把我拖到电视房,用电棍电我的左腿。

7)药物毒害

包夹姜连凤摸摸我的胳膊,就说:“哎呀,你发烧吧?给她量量。”拿个体温计,强行夹在我的腋下,按住我的胳膊,一会儿拿出说:“37.5℃。”再过一会儿又夹进去,38.4℃。其实我根本不发烧,她们就强行给我打一针。

在强迫出工的途中,我喊:“修炼无罪,还大法清白。”犯人们就用手捂我的嘴,恶警冯可庄喊着:“用垃圾堵住她的嘴。”李香兰又想用电棍电我时,冯可庄就在旁边喊,这儿还有高压的,一电一溜跟头。给我灌食的途中,她就喊:“给她插。”

8)魔爪伸向家庭

2001年7月12日,是二中队的接见日,贾凌云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我不能穿着囚服见我的孩子,她说不行,眼看着我妈领着我的女儿,还有我丈夫抱着被子进了大门口。我就在接见室等了半天,隔窗看见李香兰在给我女儿训话。好大一会儿我孩子自己进了接见室,我把她抱起来,问怎么回事。她说:“我爸爸被她们扣那儿了。”我妈在远处站着,一直也不让跟我说话。(一个多月以后,2001年8月19日,涞水公安在我丈夫单位非法抓捕了他。8月21日送易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15年。现已被石家庄第四监狱八大队迫害五年多,门牙被打掉六颗。)李香兰当着我的面对冯可庄说:“行啊!冯可庄。”她告诉我第一次接见就监听了我们的谈话:“能让你们随便说吗!”看来,扣留我丈夫是她俩直接参与的。

9)加重迫害

2001年7月14日,我绝食绝水至2001年8月18日下午共计36天。

在这期间的强迫灌食中,都是胶皮管子从鼻孔里插。有时犯医韩小萍就故意用胶布粘在我脸上,说:“这样下次省得插了。”后期就强行输液。韩用腰带把我的两只手捆在床上,一动不能动。她让李香兰看着,把针扎到我胳膊上乱剜,有时输一次液就得扎九次。到第23天时,听不着心跳了,每分钟30下。男医生带着男犯抱来的心电图仪。我盘着腿告诉他们:“我没事,我们修炼人新陈代谢缓慢。”那几个医生走后,犯医韩小萍不知往输液里边放了什么……,我的心脏立刻每分钟上升到一百多下,那个贾凌云叫嚷着:“你得写下个字据,你死了与我们没关系,你在这里什么目地也达不到。”李艳说:“你最多也活不到年底。”一天,贾凌云突然告诉陈秀兰(包夹我的):“找块布,拿上点卫生纸,带她参加八项体检,是监狱里交钱。车在外面等着。”我不知道她们要耍什么花招儿,说:“我什么病也没有,不体检。”8月18日下午我开始吃饭时,一个半馒头、米粥、咸菜,腰围1.6尺。在监狱,所有的体检都是强迫性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给我做了两次X光,经常抽血、做心电图,包夹犯人强把我拖过去抬到床上,撩起我的衣服,亮出乳房什么的。李香兰背地里还骂我不要脸。回来的路上说:“血还有两克,再不吃就死了。”

有一次下雨,她接到上边的电话说让她带我去体检。她不情愿,从电话中听到声音说:“执行不执行。”她说:“不执行怎么办。”就让陈秀兰拉着小拉车拉到我北病区。输液的时候,韩小萍就故意把针扎在我的小臂上,把针头推向各个部位乱弯。有时输一次液要扎九次,扎上去她就让针故意欠着一半,跑了液再扎。

2001年8月21日上午,李香兰买来豆腐脑儿及一个汉堡包给我。我说吃过饭了,她一愣,李香兰告诉犯医韩晓萍:“给她理发,叫她睡觉。”(指我)。姜连凤告诉我:“这些你饿了就吃几口,别一下吃了。”豆腐脑里有韭菜花儿。我挑吃了几口,剩下全给了一个老太太。那老太太喝了眼睛就发木,睁着眼费劲。下午二、三点钟左右,听见一个人是贾凌云小声地说:“她动了吗?”又问了一句:“车来了吗?”打晚饭时,李翠芹她们叫我,我也不动,她们把我扶起来我也不睁眼。李香兰就把那个汉堡包往我牙上塞。我没张嘴,包夹陈秀兰说:“给安心贤吃了吧。”李香兰赶紧说:“坏了就别吃了,扔了吧。”陈秀兰扔在垃圾里。傍晚时,我去了对面厕所,解小手就几滴几滴的往下滴,约半个小时左右,陈秀兰几个硬把我拉回去了,说一会再解,我一直躺在床上,晚上犯人收工了,王颖就通知所有犯人不许脱衣服睡觉。有一个嫌热脱了躺下,王颖又叫嚷着让她穿上了。再后来,大队长于福歧就带几个人到我床边观察。王颖用手给我搂下很多脱掉的头发,沈殿兰拿起我的胳膊擦了我的腋下、胸前。于福歧问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点了点头,她说:“她没事,你睡觉吧!这可能是鬼剃头。”王颖用扫帚扫了地上的头发。那一夜,我平平的躺着,一动没动。第二天上班,二中队有个姓李的小李队长,翻了翻我的眼皮说瞳孔散了,10点多钟我起来后,我说我中毒了,我要法医鉴定,包夹犯人说:“这是什么地方,你想出去就出去呀”,过了24小时,见到了大队长于福岐,她说要去不能喊,不能叫。

我说找个石家庄亲戚陪我去,于福岐说不是直系亲属不行,可是家里的人离的远没办法联系,就这样,8月22日下午,七个警察(于福岐,冯可庄,贾凌云,特警队“老虎”等)带我到了省三院,冯可庄先进去了,让我在车上等了好长时间才进去,到了化验室,一个医生和另一个医生说这就是谁谁说的那个,于是抽了动脉血一大针管儿,又化验大小便,取大便时非常困难,我和那里的人要了一个肥皂渣儿,塞进肛门,才滚下来一个羊粪豆似的还掉到了厕所,又用同样的办法费了好大劲才取出来一点,呈黑绿色,化验结果出来,到他们提前约好的专家门诊,一个男医生问我怎么化验,我说她们经常用胶皮管子从鼻孔给我强行灌食,我说还用胶皮管子插进去取点胃液不就化验出来,他问我吃了什么,我说吃了一点饼干和饼,他刚要说话,于福岐就说:“我介绍一下我们监狱的情况,我们对药品管理很严格,一般犯人手里没有药,我们害她干什么?。”医生听懂了他的话,立即转话题:“你们回去,先吃流食,半流食再吃固体食物……兴奋剂才掉头发呢,化验单上的Vt,等数据,红白球等数字我也看不懂,最后医生说我血糖高,其实三天前强行刚给我输了50%高糖。医生在于福岐的授意下,避重就轻,含糊其辞,最后不了了之。

从医院回去,就开始加重药物迫害,一觉醒来,就听见警察贾凌云对犯人说她爸爸来了,你让她解了小手再去接见……,包夹沈殿莲值班时,刚一点多,她就写出了关于我身体三点多的记录,多少血压、心跳,这明明就是在给死亡造假证。我质问她为什么这样,她说:跟政府做对你还想活着出去呀,后来我觉的心跳厉害有些稳不住,就到楼道里按了警铃,姓安的和姓王的警察赶到了,说:干什么?我说:我中毒了,要法医鉴定,她们说不是不怕死吗?她们叫来犯医韩小萍量了血压,听心跳,她们说:你先躺下,从现在开始你别说话,明天带你去医院,得请示。楼道里出来很多犯人围?。王颖说:看什么看,她是精神病都回去睡觉去。第二天也没见着一个警察,从那以后,我就又绝食绝水六天六夜,从窗户看见了于福岐我叫她:于大队长,我想和你说话。

我把写的十几页的《用命在说话》递给了她。她问:你怎么就吃饭了?我说调个中队(我还以为投毒是个别行为)要不叫我到饭房自己去打饭,她们同意换个中队,于是,我调到三中队王凤梅中队。

10)半年全封闭不许下楼

到了三中队王凤梅说,我不会动你一个手指头的。我被送进二楼最东头的一个小屋子里。她安排的六个包夹,汪术芹掐破了我的人中,王喜芹抓破了我的脖子,一把把的把我的头发往地上揪,还有侯红霞也拽掉了我很多头发,抓着上铺的栏杆踩我的双腿,杨峻菊块头大,一屁股坐在我的腿上,憋得我喘不过气来,她们几个把我打倒在地,穿着鞋踩上我的头,用脚碾,我盘上腿她们就把我抬起来往地上摔,摔开后往床上扔,朝着上下铺的铁管子梯子上摔,头上连包带血的,连头也洗不了,过了两天,一觉醒来,我发现身上呈绿色,我知道仍是毒药中毒,她们从头上往下撕我的头发时,只听到咝咝的响,比平时容易的多,头发被扫起来一堆扔进垃圾,很快我的头发变的稀疏,都立着,站在我对面就能看到头皮,去洗衣服时,王建荣问我你胸前疼吗?两肋疼吗?可能就是问问那种药物反应,我真的端盆都很费劲,是她说的那种感觉,但是我没吱声,晚上去厕所,我就觉的头晕,蹲在楼道里一会再往前走,杨俊菊就叫着我的名字:“别装蒜,放明白点”。这是南楼,二楼紧东头的一个小屋第八组,不准外人进去,更不许我和别人说话,一天夜里,我被刺鼻的味道惊醒,侯红霞正在楼道里用输液瓶对药,她看见我醒了,眼神不对劲,别人问她,你干什么那?她说:刷个瓶子温脚用,一般从医院要瓶子装热水温脚的都是装盐水葡萄糖什么的,哪来这么刺激味儿的东西,象硫酸,我睡着后,不知她们往我耳朵里滴了什么,醒来后,我左耳朵里总有蚊子叮,还有一块化脓,好长时间也不好,白床单是二中队的犯人吴瑞元走时给我留的,上面给抹的紫一块,绿一块,晚上王建荣就和着涂料,问我:喝不?每天犯医王美芹都要把包夹汪术芹叫出去嘀咕什么,我几点钟干什么,我几点钟干什么,包夹都记录着内容,是真是假她们自己知道,吃的东西,不是烧的胃难受,就是解不下来大便,要不就闹肚子、拉稀,有一天,拉了八次,王美芹问我吃药不?我还是没答应。白天犯人都干活,我炼功,包夹不够了就叫来坐班的一起整我,晚上我一盘腿她们就对我又打又骂,别人还说我不叫她们睡觉,开始屋里有四对床,早晨快到起床时我就喊:太卑鄙了,杀人不见血。很多犯人冲过来,连骂带打,刘小梅用扫帚把子(高粱秆)戳破我的脸,叫着,再喊薅你的头发是轻的,薅掉你的阴毛。这是个死胡同,离厕所最远,去一次歇好几回,两个包夹一边一个,我走快了她们快,我走慢了,他们慢。我买的花生两天生了芽,方便面变了色,什么食物都下了毒。只允许我四小时吃一次,不到时间不让吃,以实现她们的投毒计划。有一次不到四小时泡了方便面,杨俊菊夺过去倒了。带着嘲笑带着得意说:“你吃什么给你扔什么”。

一天晚上,我中毒了,皮肤表面呈绿色,心律过速,我按警铃,还是那个严管队的姓安的和姓王的警察,我说救救我,姓王的说:你少叫我!第二天,王凤梅把我叫到办公室告诉我:从今以后不准你按门铃,四天以下的不吃不喝是经常的事情,只要吃饭警察就不露面,她们从监控什么都看的见,再说都是她们指使干的,把犯人干的告诉她,才高兴呢,我陷入了绝对的孤独,她们也不允许我安定,冷不防大声喊一声,要不就两个包夹故意打架大声喊,有一天我躺在床上,听见汪术芹和另一个人说:你说这好好的一个人给弄成精神病怪可惜的。我去厕所不经她们同意就是尿到裤子里也不让出去。

八月十五每人分了五斤梨,我那一堆又小又少,王建荣告诉我:“你就许一天吃一个”。我没听她的。几天后,梨肉和梨核全变成鼻涕似的,手一动烂了。

天冷了,我睡觉时,包夹杨俊菊就故意把推拉窗户的缝搬大,吹着我,没睡着时,我就看见她用剪刀把我的棉裤隔不远剪一个洞,不远剪一个洞,洗衣粉里不知放了什么抓一把也不起沫,也不下泥。那些犯人用的就不这样。

我往三中队转时,虽然六天不吃喝了,但都是自己端着盆子和东西,到那儿不到一个月身体就很难支撑了,表面上看胖的很快,十一放假时,称体重才78斤,据汪术芹说吃的那是鸡饲料,到元旦的时候身体就跟吹起来似的。

半年时间也不让我下楼,全在八组二十四小时被包夹折磨着,不许和别人说话,过年时给我的那份饺子也不熟,分在碗里的鱼的两头儿,连一点盐都没有。一到吃饭的时候我就犯愁,犯人们变换着花招折磨我。暖壶里的水倒进碗里灯底下一照,有很多闪亮的花纹,喝进去头要爆炸似的,我说饭里有东西,王凤梅说那叫她们和你一起吃,表面把饭打在一起,但盛的时候我顾不过来,半年的时间我都没有喝水。打饭时,我再去刷回来就分完了,那时我走路已经很费劲了,坐不住,腰疼的坐不住,身体黑胖,怕冷,不敢沾水。2001年底承德监狱谷林娜就把骂师父的话写在我的手心,手背上,念攻击大法的书,我走到哪,就跟到哪儿,在厕所也念。

11)又一年半强迫出工加阴毒下流迫害

2002──2003年七月年就又强迫出工。

我小弟弟去接见时还带着他的一个同学,我什么话也说不出,只是掉眼泪,他把我背回了监室。小弟弟接见我后隔了一天,正月十一,(那时候早已打乱了时间差,就是犯人、警察说的日期和我记得总差两天)狱医马新荣利用体检之便就戴上塑料手套(上面有药)伸进我的阴道里掏烂我的子宫,紧接着让我去北病区做脊椎透视,我走不了路,谷林娜就背着我,开始说拍一个侧面的、一个正面的,刚拍完一个,王凤梅就让我回去了。后来她拿了化验单说我是骨质增生,九个月没来例假,什么分泌物也没有。从那以后恶露似的那种粉红色的东西就一直流,后来是血,包夹恶意的说:哎呀,你来例假了。马新荣还让犯医王美芹,给了我一瓶洁尔阴洗液,侮辱说:就只有这一瓶,别人还舍不得给呢。从那以后,我小肚子就总撕拉撕拉的疼,马新荣说我得了附件炎,犯医王美芹用半斤盐水加了十支青霉素,不到半小时就让包夹们帮输进去了。我知道他们拿我做人体实验,到底输的是什么只有王美芹知道。从那以后,半个多月就流几天血,别人看见就说是例假。其实全是激素加各种药物伤害造成的。王凤梅问我:你来例假了,我说和以前的不一样。她说当然不一样了。

我的身体被彻底折磨垮了,每天还被犯人拉扯着强迫出工,那是离监室最远的车间,每次都得歇好几次才能到的,犯人们把我从楼上拖到楼下来,楼道里的门锁上了,大院里不能停留,就被抬着,拖着走,棉裤蹭破了、露出了棉花、秋衣、裤子上都有洞。2002年第一场雨,就被四个包夹犯人抬下来扔在水坑里,上面下着雨,我坐在水坑里,警察方芳打着伞还说是在等着我。到了车间,我的衣服全是泥水,我只有到厕所脱下来把那些秋衣、秋裤晾上,身上衣服更少了,冻得我缩成一团。没有衣服更换,手脚及各个关节的骨缝就象开着一样。一阵风过来就能穿透,疼痛难忍,犯人们把我的棉袄铺在地下,她们把吃剩饭菜倒上去,把警察的猫抱过来,让猫趴在棉袄上吃食。我进了办公室的门告诉王凤梅,王凤梅说:猫也欺负你呀,是谁?我行动很迟缓的走过去看了一下,犯人牌叫曹玉芹,回去告诉王凤梅。她一动不动,一声不吭,那个棉袄我洗不动,只好穿在身上,犯人们从身边过,就骂死尸味儿,太臊气了;警察从身边过也用鄙视的目光,扭着脸、捂着鼻子,那个冯可庄从我身边过就吐唾沫……。吃包子的时候,分给我的那两个经常是加了机油的,吃进去难以下咽。我汤碗里漂着苍蝇蚊子、水里漂着白灰面,什么我都无能为力去做,九个月的时间里我洗不了澡,褂子上也被抹了机油,粘上很多,头发蓬乱着,头颈疼得低不下,手疼得不能洗。

2002年10月31日是,阴历9月26日,是我的生日,刚吃过午饭,就让我洗头,不到两点时,李会平突然通知让我跟他去四楼,还有李平芬、王云霄两个包夹跟着,半路上问我知道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我歇了好几次才到四楼,进门时李会平,张立新左右各一个的搀着我,录相,照相机对着我,桌子上摆满了水果、花生、瓜子,还有一个生日蛋糕,那些“转化”的犹大谷林娜、周月平,冯彩丽,在那逗我笑,我不笑,也不说话,也不吃一口东西,知道她们这是为弄假相,给什么人看的,犯人们又唱了一遍祝你生日快乐,她们什么目地也没达到,谷林娜就把奶油抹了我一脸,我转过脸擦了,主持的闫胜利、王凤梅(那时她已从三中队调到管教科任科长,是迫害法轮功而升迁的)很生气、很扫兴,他们背地干得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想用过个生日掩盖,没达到目地是出乎意料的。

2002年冬天我的棉袄已经不保暖了,三中队的那个恶警马江红限我三分钟用冷水洗头。寒风刺骨,手指疼痛,每次用冷水洗碗对我来说都很困难了,上一层楼的台阶我都得歇好几次。过年的时候连剥花生的力气也没有,用脚踩个口再剥,放到嘴里嚼不动,牙齿全松动,连小米周粥里的绿豆都嚼不动,牙碰咸菜就疼,晚上犯人们把我的鞋里灌上水,到外面冻的透心凉,腿疼难忍。

2003年的春天,在强迫出工的时候值班警察就让犯人们用小拉车拉着,她们不躲石头,拉着车跑,颠的我随时都能咽了气,到了三中队院里就象倒垃圾一样往那一倒,地上又湿又潮,半天才能挪到墙根去歇着,不知有过多少次被这样折磨。有一次,清苑县一个叫张彦芬的给我找了个尼龙袋铺到我的腰底下,她说:孩子,别在这儿躺着,垫上点省的潮,腰疼,过了半天我才爬起来,送水的来了,离一步之遥我够不着也没人帮我打水,这一天就别喝了。

一天周月平和我一起出工,我躺在半路上,口吐着白沫,我知道是中毒了,她使劲骑在我身上做人工呼吸,差点把我窒息了。犯医王美芹赶到时又活过来了。还一次强迫我出工,王美芹用十几厘米的医用针扎在我的小腿处,疼的我惨叫,她还说哪里都是穴位,扎哪哪是穴位,用短粗针扎在我的头顶上三天三夜没合眼。下雨了,我就在三中队屋檐底下避雨,上那个很陡的二楼太困难了,时间长了,雨溅在身上,鞋、衣服全湿了,一天一个穿白色警服的,说是王狱长,对我说干点活吧,不然就成精神病了。发给我的那鸡肉给了刘朋英吃,下午下班时,两个人搀架着她回去的,晚上包夹说刘明英已经住院了,是食物中毒,抢救一了宿,看着我的犯人告诉我这样下去是慢性自杀。

2003年7月12日,我就绝食绝水了,第四天就以又被胶皮管子强行灌食。这其中的灌食没有警察跟着,都是犯人们任意的蹂躏,胶皮管子上抹了汽油,在鼻孔里来回的插,有时把胶皮管子倒过来插,就是用粗头插,往死里折磨我,身体和头被四五我个犯人按在那,还没灌就要窒息,王美芹拿着胶皮管子插在我的鼻孔里喊着一、二、三、……七、八来回闯八下插进去,胶皮管头儿从嘴里露出来,说:“她会吐”……不知多少次生死在一瞬间,她们从鼻子里灌了食,又从嘴里给我灌毒药,李平芬喊着:不喝水明天给她灌黄连,第二天真的是黄色粉末。苦涩难耐,又灌了一次黄粉,我想找点水漱漱口,她们不让我碰水管,我只好从厕所捧起水漱口,看着我的王云霄扭脸直恶心。灌到三个多月的时候,脱着我的毛巾被早已被她们蹭烂,买了个新的又蹭的没法盖了,灌食以后往回抬的时候灌进去的东西有时吐在楼道里,抬回去把我扔在床上,就又开始吐,那样热的夏天我穿两个毛衣,盖上棉被四肢冰凉,身体呈黑紫色,那时专门负责我的已是一个部队调过去的医生姓胡,2003年10月16日下午,突然通知我收拾东西转监,我的一只手被吊铐着转到太行监狱。

三、再入太行监狱

一进二中队的门,我还找李会书她们,就把我调到了三中队,监狱指导员葛曙光告诉我她姓陆。

直接就进了四面无窗的禁闭室,对外就说我精神病。打饭都是包夹给打,不让出门,吃了饭以后就闹肚子,瞳孔发散。在那儿三天三夜不许睡觉,不许去厕所,被包夹任意的折磨,左毛毛用胶布把我的眼皮翻上去粘上,她踩掉我的脚趾甲盖,先是她穿着鞋,我也穿着鞋,后来她就不叫我穿鞋了,她穿着鞋踩我,不长时间,脚趾甲掉下来,我装在一个小瓶子里,给李一萍想让她交给王梦鸾,被左毛毛知道后,又遭一顿毒打,她经常抓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摔,用拳头专打我的心脏部位,把我的两个乳头都拧出了血,刚长好又拧出了血,穿着鞋踢我的两腿,肿的不能穿秋裤,后来她又找来贾惠君用红花油给我搓,两腿都掉了大层皮,用皮带抽我的臀部肿起很长时间,她还经常用鞋把我的眼睛打的冒血,嘴流血,满脸青紫,站板凳,开飞机。达不到她的标准就猛打,她是个诈骗犯,被判刑十二年,北京昌平回龙观人,家中电话(010-64501812)她这样对待我,王文英还说我交了个好朋友啊!换个别个说不定会怎样,她因折磨我而立了功,被减刑两年,对别人就说我是个精神病,还有一个叫冯军的,王文英告诉我她是警察布艳丽的表姐,经济犯,就在监狱负责包夹我,整天不干活,一天我从电视房出来,她嫌我走的快,进门就打:我叫你走那么快了嘛?你为什么不等我?被那些法轮功学员实在看不公了,她自己就拽掉了棉袄的扣子,说是我打她,开会时,张坤霞指出了这件事情,可是没有任何结果,左毛毛取走了我买的所有日用品:洗衣粉、香皂、肥皂、牙膏,一个月我才能刷一次牙。

2003年腊月二十五晚上,犯人丛亚芹带一帮人对我拳打脚踢,马丽把我关进电视房,用脚踢我的小肚子、头、掐住我的脖子不撒手,看着快咽气了,松开,再掐,折磨了有一个多小时。

刘芳从台阶上把我推下去正好后脑勺着地,摔的我头晕好几天。

2004年春天,祝小红、刘璟给我带上了手铐拉到保定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生问了我一些情况,问我需要不需要回避,我说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不回避,回来后换了包夹方吉红,也掐我的乳头,用竹板拍我的脸和肩,什么时候想打就得数够了数。

2004年夏天,她们开始强行给我灌药,站不起来,说不清话……。

2004年秋冬是苏连凤,宋玉梅(三中队六组组长)包夹我,她们每天睡觉前都要强行给我灌药,不许去厕所,不许说话。冬天监狱就通知我父亲去监狱说是开了精神病证明至涞水签字能保外就医。

年迈的父亲找到了涞水政保股,戴春杰说:别的事可以帮忙,这事儿我得请示,他们这是推卸责任,后来请求结果说:不行,她回来我们这官就当不上了。

2005年春天,太行监狱董雪又带我去了保定第六人民医院,我被戴着手铐,脚镣这次没见医生,只是警察给我买了两瓶矿泉水,回来后宋玉梅她们一不如意就打,四棱板凳腿打的断成一截一截的,撕烂了我的秋衣,铐在床上18天站不起来,坐不下。

直到2005年8月9日,刑满释放的当天,我还被铐在床上,8月8日晚被强迫喝下了最后一次不明药物。在这五年中不知多少次徘徊在死亡的边缘挣扎……没有师父的慈悲呵护真的很难活着出来。

四、回到家后对我的再次迫害

接回家中,我走到哪父母就跟到哪儿,生怕我再有什么事儿。为了躲避警察对我的骚扰,父亲包揽了孩子的作业签字,家长会;弟弟也打电话说:姐姐,你可千万不要到街上讲真相了,再进去,就活不出来了。

我丈夫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石家庄第四监狱。2001年8月19日,在单位非法抓捕后,地税局(单位)就把我的半身不遂的婆婆送到我大姑姐家了,我女儿从此就成了孤儿,就由我娘家抚养,公安局、六一零,在家里没人了情况下,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抄走钱物具体不详。从此家里就被迫锁门了,2003年冬天为了孩子上学,父母和女儿搬到我家。我妈2001年7月12号去监狱探监,他们远隔十几米处让我们相见不让说话,那时两次关禁闭室,已用胶皮管子从鼻孔灌食九次,身体非常瘦弱。2003年4月15日,石家庄的天气已经很热了,当时穿着棉裤里面还套着秋裤与尼龙裤,穿着靴子,我妈和大姑姐、我女儿见到我的时候,我面部浮肿,眼神呆滞,回来后生了一场大病。2006年7月27日下午,三个恶警闯入我家乱翻一气,我妈问他们这是干什么?他说:“上边让翻细致点”,当时我的女儿、侄子、父母目睹了这一切,母亲又惊吓所致生了一场大病住院了直至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我的婆婆由于思念儿子心切现在也已经瘫痪在床。

以上迫害事实只是我八年来的冰山一角,还有很多没有详述。

我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我丈夫回家,依法追究上述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返还所有被非法罚款没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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