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纪昀(1724--1805),字晓岚,清代学者、文学家。他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了一位普通人救人而获自救的事,至今仍很有启迪作用。特译述如下: 献县有一个姓史的人,人们叫他老史,而忘记了他的名字。老史为人虽然不拘小节,但磊落正直,看不起那种卑鄙无耻的小人。 这天,他从赌博场上回家去,走到一个集市上,看见从农村来的一家人:丈夫、妻子和幼儿,三人相抱,正在悲伤的哭泣。与他家相邻近的人介绍说:“因为欠了豪强的债,丈夫要把妻子卖掉还债。夫妻平日感情深厚,依依难舍;再加上幼儿还在吃奶,当此诀别之时,所以悲痛。”老史问道:“欠债是多少?”邻人回答:“欠三十金。”老史问:“打算卖掉妇女是多少钱?”邻人回答:“卖五十金,给别人作妾。”老史又问:“能够不卖她,把她赎回来吗?”邻人回答:“刚写了文字契约,还没付钱,也没按手印,应该还能赎回。”老史立即把刚才从赌博场上赢得的七十金,交与她丈夫,说:“我给你们三十金还债;再给四十金,让你们回家维持生计。不要把她卖掉。” 丈夫得到七十金。他们夫妇二人,对老史万分感谢。后来,把老史接到家中,烹鸡敬酒,热情招待。丈夫抽空抱走小儿,用眼睛示意妻子,叫妻子“荐枕以报”老史的大德;其妻点头,稍微对老史有所暗示;老史觉察了,立刻庄重、严肃的讲:“我老史从前做强盗,后来做捕役。杀人曾不眨眼。现在如果乘人之危,污人妇女,则太无人性。此事,实不能为!”掉头径去,不再絮言。 半个月后,老史的住处,半夜失火。那时正当秋收季节,家家屋上屋下,柴禾粮草都堆得满满的。风助火势,四面烈焰狂起。老史一家三口,自料无法逃出,与妻儿只好坐以待毙。他们忽然听到空中传来一个说话声:“东岳神发来急件,说明:速从原定应予烧毁的人家中,把老史一家给予除去,不可烧毁老史之家。”接下来就听到轰隆一声,老史家的后墙垮下来一个大洞,老史便左手牵妻,右臂抱子,一跃而出,象身上长了翅膀似的,跃出去很远。 等到大火熄灭以后,人们察看统计,被烧死的人数,占了总人数的九成。老史一家都是幸存者。他家中的衣物粮食等等,都没有损坏。把后墙的洞补起来,很快恢复了原状。 老史的邻居们,都双手合十,为老史一家庆幸,并且讲出来:“我们当时还窃笑你老史是个傻瓜:把七十金,毫无意义的给了素不相识的人!没想到:你用七十金,救了你一家三口的命!应该感谢神灵保佑!” 纪昀写到这里,特意说道:“我认为,老史一家,得神灵之佑,这是肯定的。此事捐金的功德,占十分之四;拒色、不污他人之妻的功德,占十分之六。” 由此可见:救人实是自救;拒色,不污妇女,洁身自律,更是极为重要的做人之道。人之一言,众神皆听;人之一行,众神皆见。善恶必有报,时辰终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