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吉林辉南县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劳教的迫害,以下是遭迫害者名单,其中有的人被多次非法劳教。整个迫害是自上而下的,辉南县包括县政府、六一零、国保大队、公安局、街道、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看守所等都参与了这一迫害。 朝阳镇: 吕艳红(质检站),非法劳教三年 迟丽娟(市政),非法劳教三年 叶桂兰(五中教师),非法劳教三年 于冬梅(邮电局),非法劳教三年 李建新(国税局),非法劳教二年 陈学英(挂车厂),非法劳教三年 秦玉章(铁路大修段),非法劳教二年半 王淑兰(电业家属、保外) 李冬梅(个体) 潘玉兰(个体),非法劳教二年 刘桂玲(个体) 周继辛(个体) 李祥(个体) 马世艳(饮食服务公司)先后于零二年至零七年被二次非法劳教,共五年 赵福祥(梅河监狱)被非法劳教二次 刘凤武(个体),非法劳教二年、加期七十天 辉南镇: 黄慧君 金川镇: 董光文(金川小学校长),非法劳教二次 董成芳(农民),非法劳教三次 张静波及其妻子(农民) 杨丽华(农民) 牟日春(农民),判刑六年 董赛牢(深圳居民),非法劳教一年 李亚梅(农民),非法劳教二次 王桂花(农民) 板石河: 夏广林(胜利电站站长),非法劳教三年 样子梢:刘景林(农民) 崔红军(农民、保外) 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的还有: 夏广莉(原血栓医院会计) 徐君(电业知青厂) 张金媛(电业知青厂) 朱淑清(朝阳镇居民) 曹永繁(金川农民) 李满芬(金川农民) 徐桂芳(金川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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