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七日】(明慧记者周杉编译报导)五月二日,加拿大律师麦塔斯和乔高就中共最近出台的器官移植法规发表声明。声明说,中共历来就有宣布一些于情于理都娓娓动听的器官移植政策和法律、却从不执行。中共最近出台的禁止通过器官交易牟取暴利的新规则,听上去也符合民意,可是,如果从非志愿的器官供体身上攫取器官用于利益丰厚的移植手术的罪行还在继续,中共的新法规只是一纸空文。新法律必须落到实处才有意义。 去年三月,中共就颁布了一项禁止器官交易的法律,计划从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而在此之前,中共也早就制定过防范器官交易的政策。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中旬,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市举办的外科医生大会上发言,批评从被处死的死囚身上摘取器官贩卖的行径,声称“必须取缔这样的暗中交易”。可是,中共早在七月一日就制订法律禁止器官交易,甚至在更早之前就颁布了相关的取缔政策。黄的发言可以说是中共公开承认“取缔器官交易”的禁令未能行之有效。 在“血淋淋的器官移植”报告中,我们总结说,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医学界专业人士谋杀,用以商业上的牟利;法轮功学员的重要器官被贩卖,而且通常是卖给外籍人士。关于中共活体摘取器官的调查报告的第一版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发表,第二版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发表。在修订版中,我们的佐证依据从第一版的十八个类别增加到三十三个类别,几乎增加了一倍。中共政权无法找到什么事实和数据驳斥我们的报告。 我们在“血淋淋的器官移植”报告中作出结论说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确实在发生,原因之一是预防这样的攫取器官罪行的措施并没有到位。中共最近宣布的修改器官移植法就证实了我们的看法。对移植法的修改实质上是默认现行的法律制度不足以制止我们强烈谴责的罪恶行径。 中共这一修正法规的宣布实际上是中共作出的一项声明,表明中共将制止从非志愿供体身上摘取器官以牟取暴利的罪行。这样的声明等同于在承认这样的罪行正在中国的医院里发生。 我们担忧中共宣布的法律修正仅仅是宣传和政治粉饰,正如二零零六年三月颁布的计划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的法律修正,以及更早之前出台的政策一样。 中共当局设立了数量庞大的移植中心。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学员目前仍然被关押在拘留所和劳教所里。更有甚者,迄今为止还在民间医疗系统之外运作的军事医院和军事外科医生大量参与移植手术,他们会遵守新的法规吗? 在此之前颁布的所有政策都未能制止从非志愿者供体身上盗取器官用以牟取暴利的罪恶。最近出台的法律修正能否有所不同,我们还拭目以待。 中共的宣布是在(向国际社会)承认中国的移植行业已经给中共政权造成了政治难题。我们认为,反复宣布早已颁布过多次的政策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将会继续关注中国的器官移植。我们请求国际社会不要被中共所谓的修改法律所欺骗,千万不要因此就以为中国的移植行业的问题现在已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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