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我修炼十一年了,从来也没写过心得体会,拿起笔,真不知道从何说起,看到同修写的交流文章,时而热泪盈眶,时而被同修的心性提高所感动,就把自己的修炼体会写出来与同修切磋。 售书得法 我在书店工作,记得九五年四月的一天一位辅导员来到我柜台前问我能否订《转法轮》和《中国法轮功》这两本书?他说这两本书销量很大。我就把他领到经理室,业务经理一个电话就订到了这两种书,一周后到了一千本《转法轮》,几千本《中国法轮功》。《转法轮》几天之内就已售完,《中国法轮功》一个月内全部售完,紧接着追加订单就再也没有订到。 由于我在售书过程中,接触许多辅导员和学员,我发现他们与众不同,不论社会地位高低,都很平易近人,处处为别人着想,不计较个人得失。我们领导还出车,早晨到各大公园售书,有时去的早,等学员炼完功我们就卖书。领导怕我们照顾不过来,丢书,每个点就派了好几个人。后来我们发现领导的顾虑是多余的,每次临走结帐时,从来都不差,而且有的书是印刷质量问题,我们一再说可以退回出版社,他们也不肯,拿一本就走。还说拿到了就是缘份,缺字自己补上。是什么让他们有如此高的境界?我被他们的言行深深的感染着,思索着。 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断定,这个功我是早晚要炼的,所以在单位工作之余我也时常看一看书,还压一压腿(因盘不上腿)。有一位辅导员说,你都接触法了,要不学多可惜,我当时还不是很理解。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从走近大法到真正的走進了大法。 排除思想业和病业的干扰 在二零零二年的八月,突然觉的学法时,有一种东西将我和法隔开了,怎么学也進不来,怎么看都不对劲,好象法离我很远很远。还有些坐不住的感觉,有一种无名的恐惧。我不知是咋回事,就赶紧学法,发正念也不静。这时有一位经常在一起的同修找我,与她交流时,她说:你快变成破坏法的魔了,是附体,象她认识的一位已经去世的某某一样。我没有以法为师,听信了她的话,变的思想负担很重,非常茫然、不知所措,回到家整晚睡不着觉,越来越感到是附体。我百思不得其解,修了这么多年怎么还能是破坏法的魔呢? 我冷静下来,想起师父的话:“本来就难,还人为的增加这难,怎么过呢?”是呀,师父在讲法中关于附体讲的非常清楚,它怎么敢上我这儿来呢,这是根本就不存在的!至于说是不是破坏法的魔,我不管历史上与旧势力有过什么约定,现在我要主意识清楚,排除各种干扰,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坚信一点,只有学法能改变一切。师父说过:“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精進要旨》〈排除干扰〉)。 我坚持每天大量学法,发正念,每天最多发十八次,至少十二次,而且有时间就学法,走路也背《论语》、背《洪吟》、背《道法》、背《主意识要强》。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就在我还没有摆脱思想业干扰的同时,突然有一天我的心脏跳动的厉害,好象被绳子拽着在抖动,由于我丈夫一直反对我修炼,所以这一切表现都不能让他看到,我表面上还和正常人一样,不露出任何破绽。 就在旧势力利用思想业、病业折磨我的同时,黑手、烂鬼控制我丈夫因为一点小事借题发挥,对我大打出手,拳脚相加。这真是“百苦一齐降”,我觉的修炼太难了,我的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师父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做好,因为你要的是圆满一切,你是有责任的,你是带着救度众生的使命与责任来的。”心里豁然开朗,同修说:“你多想着众生就好了,”可我时刻不忘自己的感受,那么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就应以救度众生为本,就象师父说的我是有使命与责任的,怎么能想到死呢,这也不在法上啊,难道说面对旧势力的迫害就无能为力了吗?师父在费城法会讲法中说:“哪怕在历史上签过什么约,你今天正念很足,不承认它,你就不要那个,你就能够否定它。”(《在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我牢记师父的话,全盘否定旧势力,在思想和行为上彻底否定它,把心一横,该做什么做什么,不被它干扰和带动,努力做好三件事。 师父还说:“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个人解脱不是修炼的目地,救度众生才是你们来时的大愿与正法中历史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使命。”(《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我来到早市看到这芸芸众生,心里生出了无限的慈悲,我从市场的入口处开始讲真相,一直讲到市场散市,很多人明白了真相,并收下了传单。就在我一心做着证实大法的工作时,我的“病业”也不知不觉的没了。 我清楚的知道这是旧势力的迫害,要全盘否定它,在否定它的同时,向内找自己。旧势力接二连三的迫害我,是什么执著让它钻了空子,我在同修的帮助下找到了很多的执著心。我发现自己执著亲情,而且还很重,长时间以来给家人讲真相效果不好,自己意识不到;在与同修的协调时不够宽容,我这个人性格较急躁,遇事不冷静,说话尖刻;特别爱面子,当同修指出我的问题时,经常用借口搪塞。找到这些执著心,在修炼过程中归正自己,不断的学法,不断的提高自己,与同修的相处也融洽了,我渐渐的发现思想业的干扰也没了。我知道,正象师父说的那样:“精神和物质是一性的”(《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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