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七·二零”邪恶镇压开始后,大陆各地的法轮功辅导站,一夜之间全部被取消,几乎所有的站长、副站长都先后遭到迫害,或被非法关押,或被非法劳教、判刑。随着正法進程的推進,各地都涌现出一批协调人,主要协调各地大法弟子在做三件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如筹建资料点、召开法会、组织营救受迫害同修活动等。他们在证实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但也不可避免的出现过各种错误或过失。对于协调人的问题,作为一般学员来讲,都应该站在法上以纯净的心态对待。 师父说:“大法弟子的负责人哪,其实只是一个协调人、联系人、一个传达人,你们不要把他们当作象师父一样,寄予那么大的希望,成了你们修炼的依靠,什么事情他都必须做得最好。不是的,如果这个负责人真的也象师父一样,或者想问题全面、绝对不会有错,那么这个地区很多人就修不出来了,因为他想得最全面了,没有你想的了,他做的事情都是最好的,也没有你的好了。是这个道理吧?”(《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协调人也是修炼人,出现问题是正常的。我们不应该对协调人要求过高,认为协调人必须得是当地修的最好的,协调什么事情都应该是最完美的。这种想法既不现实,也不符合法对协调人的要求标准。 实践中我们注意到:一般学员对协调人期望过高,必定会产生消极后果。什么消极后果呢?就是他们一旦发现协调人出错,就会感到失望,就会起心,从而执著协调人的问题,认为协调人的问题事关全局,会阻碍正法進程,会挡住其他学员的路,不解决可不得了。其实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严重。因为协调人也有师父的法身在管,师父是不会放过他(她)的问题,不会放过他(她)的提高的机会的。有师在,有法在,我们还执著什么呢? 对于协调人的问题,我们必须正确对待。看到协调人出现问题,都应该善意的当面指出来,帮助他(她)改好,不要背后议论,更不要指责他(她),让他(她)承担什么责任。同时,作为当地的其他学员,也要向内找自己,也许协调人的问题正是自己问题的外在反映。 去年,在我们这个地区的学员内部发生了矛盾冲突,当时,由于本地部份学员执著协调人的问题(协调人同时执著这部份学员的问题),不向内找自己,结果矛盾冲突越来越大。几乎把本地区城乡所有学员都卷了進来,闹的沸沸扬扬。这场冲突拖的时间之长(十个月),参与学员人数之多,矛盾冲突之尖锐,是本地区从来没有过的。后来大家通过学法,人人都找自己,矛盾冲突很快就解决了,学员内部间隔随之消除,本地区学员从新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整体,使本地正法形势進一步得到好转。 由此可见,正确对待协调人的问题,既是对协调人负责,也是对大法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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