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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退党后受邪党人员骚扰的同修交流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一段时间以来,中共基层人员受其上级指派,一再跑到已声明退出邪党组织的、退休的大法弟子家,劝说大法弟子不要退党,并且威胁说如果坚持要退,将来退休工资发放及涨工资要受影响等。如此这样还达不到目地,就在大法弟子家一坐就是两个多小时,或者叫大法弟子到“退休办”,继续说。还不行,就给大法弟子的丈夫、妻子、儿子、儿媳或女儿等打电话,让他们协助“劝说”,还威胁说如果坚持退党,继续炼法轮功就送去洗脑等如何如何。

显而易见,共产邪党已经到了最后垂死挣扎的地步,退党大潮退的它们心惊胆战。一方面,他们在电视上造谣说现在两千万人声明退出中共邪恶组织是假的,退出的多是死去的和在海外定居的人;另一方面,他们使尽招数阻止人们退出,即便退了也不除名,死了也得挂着名,好充数啊;同时,又在大、中、小学、研究生班、军队、国企等单位号召人家集体入党、团、队,威逼利诱等流氓手段全都用上了,愚蠢、邪恶的荒唐可笑。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讲真相、揭露邪党的好机会,都找上门来了,多容易呀,我们可得做好。

可是我们发现还是有同修正念不强,面对这些邪党组织人员躲躲闪闪,吞吞吐吐,闪烁其词,结果一再被纠缠,甚至还得采取回避、躲避的办法,有的甚至不知所措。这可不是我们大法弟子应有的状态了。

“世间大罗汉,神鬼惧十分”(《洪吟》)。师父的法早就讲给我们了。

首先,我们必须堂堂正正的面对他们,正视他们。谁该怕谁?这不很清楚吗?

然后,告诉他们,“我是国家公民,信仰什么是宪法给予我的权利;退党,这是我深思熟虑后做出的我认为最正确的选择和决定,那个章程中不也有退党自由这个规定吗?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更甭说一个党派。你们必须尊重我作为公民的权利和选择。”

如果他们说受上指下派,退党不行啊,那这个真相就更好揭开了。“众所周知,只有传销组织、邪教、黑社会才只准入,不准出,不准退。共产党既然和这些非法组织一样,那我更得退出了,及早脱身。不过我可知道,‘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若他们用不给涨工资或者停发工资等相要挟,则对这些连人这层法理都不懂,又不敢也不想用自己的头脑思考而只习惯于按党文化思维想问题的人说“这也无法无天的没边了吧!你们亲身经手的这件事,请你们给我做证:谁敢停发我的退休工资或者谁敢不给我涨该给我涨的工资,我可要行使我的公民权利,逐级上告。并且我要让全社会都知道,我是因为退党受到的这番对待。”现在共产党的各基层组织截访、阻止上访还来不及呢,他哪还敢继续对你怎么样呢?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理智、智慧、慈悲的把大法和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真相等需要我们告诉世人的真相讲给众生,世人有明白的那一面,而且又是找上门来了,相信他们能得到不同成度的救度。

我们曾经经历过这样的事,我们自己这样做过,效果很好。现在写出来,与同修切磋。

当日前一篇文章: 几次参加师父讲法班的感受
当日后一篇文章: 对近期潍坊数十名同修遭绑架事件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