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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恶党人员对我的迫害
文/重庆市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我现年五十四岁,因坚信师父,坚修大法,曾遭到恶党的四次迫害。

九九年七二零后,恶警余晓河与胡兴首次非法抄家,抄走大法的各种书籍和师父在广州讲法录音带,我没把大法的书保护好,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也对不起自己。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定要好好学法,坚修到底。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我和三个同修在一起口头交流学法心得体会,被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派出所恶警余晓河抓到柳荫区派出所非法关押。恶警用手铐铐住我和其他两位同修的双手,毫无人性的不给饭吃,不给水喝,连睡觉都要铐一只手。晚上我们要上厕所,喊恶警,它们根本不理不睬。值班的抱来一床破棉被给我们用。我们学法轮大法做好人又没错,社会上那些杀人放火、卖淫嫖娼的事警察不管,却专门毫无人性的迫害大法学员,恶警还说:“你们炼法轮功还上什么厕所”。

四月十九日,恶警余晓河与司法主任胡兴打电话,叫家人担保,强迫家人缴棉被钱二十元和五百元保证金,六一零还要求我们每天到街道居委会报到。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下午,因同修发真相资料被悦来乡六一零恶警非法抓捕迫害,同修说出给了我师父经文。悦来乡六一零追到本地,由本地恶党政府政法委书记张顶华、主任胡兴、恶警余晓河,于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把我抓到柳荫派出所,不给吃、喝,关在不到两平方的鸡窝里,不能睡觉,看一晚上的拖尾巴蛆,因家属楼大便管子烂了,蛆爬进鸡窝。

七月十四日下午,我被非法押送到北碚区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在拘留所里不把大法学员当人,每天吃的是猪狗食不如的残汤剩菜、剩饭混合,溜酸,还没有多的。之后,恶警余晓河又把我非法送到洗脑班强行洗脑,在洗脑班每天缴十五元伙食费,洗碗、漱口、洗脸、洗衣、上厕所都跟着,不准同修交流,进出要喊报告,晚上睡觉把门锁上,她们想开才开,全部大法学员一起上厕所,还要跟着,不许交流。每间屋两个“包夹”跟一个大法学员,坐着还要把脚吊起,不准打坐炼功。

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和一个学员因学法不深,违心妥协了。然而,我们明白之后,直接写信到北碚恶党、党校,宣布违心言论一律作废并证实法轮大法好。六一零又把我和另一个学员非法关押在三圣镇政府两天,不让我们坐凳子,同时面朝墙壁站着。全恶党政府的人轮流监管,不许回家,不许睡觉,晚上也要轮流监管。我和另一位同修坚决绝食抵制,他们没办法,只好放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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