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海化开发区、海化集团有关部门尤其是海化公安分局与干警对山东潍坊海化开发区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了持续不断的迫害。到目前为止,本地区大法学员中被非法关押、拘留的达五十多人次,其中被非法劳教的有八人(次);十多人被停止工作,甚至被开除工职;坚持不放弃“真善忍”信仰者普遍遭到恶徒的毒打甚至酷刑逼供;多人被巨额罚款。所有大法修炼者被强制洗脑,身心受到的巨大摧残令人难以置信。 下面是我们通过民间途径搜集到的海化开发区部份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案例,请正义之士提供更多线索。 *田淑芳:女,六十岁。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为法轮功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遭北京恶警非法抓捕,被潍坊驻京办事处人员非法搜身,抢走现金五百元。在被非法押回的路上,潍坊公安局的恶警以“交车费”为名勒索现金五百元;海化集团物业公司保卫处王增信和伦玉启将她非法拘禁在物业公司三天。恶人田新富用被子把她脸蒙起来,对其毒打。海化公安分局恶警将她非法拘留三十天,后延期至四十五天才放她回家。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她家人被海化公安分局无理罚款三千元,不给收据;物业公司保卫部又逼交罚款三千元和被关押期间的生活费四百六十五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清晨,田淑芳在人工湖公园东侧参加集体炼功被海化公安分局王春桥指挥着一群警察将她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绑架到大洼派出所,遭非法审问、录像,被带上大背铐在院子里折磨数小时。之后被非法拘留九天。在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期间,公安恶警逼迫她到盐滩(海化公安分局的盐场)拉碌碡,刑警队长张树军毒打她头部;派出所所长杨志英用皮鞋踩,将她脚踩脱了皮,痛肿了好长时间,家人又被恶警勒索现金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老河口洗脑班迫害七十八天(详情另述)。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晚上,田淑芳在回家的路上被海化集团保卫处恶人绑架到大洼派出所,因怀疑她散发真相材料被送入寿光看守所非法拘留,后被物业公司保卫处转移到老河口边防派出所遭迫害十五天。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五日晚九点多钟,田淑芳刚躺下休息,三、四名公安恶警突然闯入家中把她叫起带走。恶警杨庆华恶毒的对她扇耳光,打累了又用扫帚把打她的头和脸,打的她头晕目眩,差点昏过去。第二天,被海化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关押于寿光看守所。三十天后被送往邪恶的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张瑞兰:女,五十八岁。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为法轮功去北京上访,被房山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七天后,张瑞兰被海化集团物业公司保卫处伦玉启、马强从北京将她押回非法拘禁在保卫处,遭海化公安分局恶警非法审问,后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罪名,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物业公司保卫部诈取她女儿住房公积金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清晨,在人工湖公园参加集体炼功,被海化公安分局恶警王春桥等非法抓捕到大洼派出所,遭非法审问、录像,被带上大背铐坐在院子里折磨数小时,又被非法关押于分局盐滩的拘留所非法迫害九天。在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期间,被逼拉碌碡。期间遭恶人张树军毒打头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老河口洗脑班遭迫害十八天(详情另述)。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张瑞兰回娘家,下午一点钟在海化汽车站被保卫处恶警张国良、王增信劫持到海化集团保卫处,后转移到老河口边防派出所关了一晚。恶警对她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和师父法像。邪恶之徒王增信见她就破口大骂。第二天伦玉启伙同公安恶警杨庆华等人企图将她非法劳教,拉到医院折腾了一番,体检不合格。邪恶之徒还不肯罢休,结果被一医生怒斥了一番“人都病成这样了,不能再折腾了!”恶警才不得不送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七日半夜一点钟,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熟睡中张瑞兰惊醒。四名公安恶警闯入她家,将她家翻了个底朝天,把她和老伴刘文生一同带到公安分局河套警区。恶人伦玉启对她破口大骂;一男恶警(中等个,四方脸,四十多岁)对她老伴刘文生劈头盖脸一顿毒打,重重的拳头打到他的腹部、胸部。第二天,把他俩的正在上班的女儿叫去也对其一顿毒打,之后让他们的女儿保证张瑞兰老俩口不炼功,才将他们一起放回。回家后,她老伴身体每况愈下。老伴修炼前被医院诊断为肺癌,修炼后全好了。这次遭恶警恐吓、毒打使他旧病复发,几个月后含冤离世。 *崔荣秀:女,四十一岁。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進京去为大法说实话。十一月十九日晚被大洼分局抓回,遭恶警拳打脚踢,公安分局罚款八千元,并被非法拘留二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农历四月初八晚到同修家庆祝师父生日,初九被叫到派出所罚站一天。公安人员大骂大法弟子。晚上被关在物业公司。初十上午分局警察郝贵军把她拉到靠窗的椅子上站着,逼着她从楼上跳下去,遭她拒绝,郝贵军一把把她扯倒在地,一脚跺在腰部,连续用脚踢,打的她爬不起来了,天黑才让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海化集团物业公司马强、孙兴利等将她强行拉到老河口边防派出所非法关押,期间绝食抗议被强行灌食,非法关押近三个月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的一天,风雪交加,分局警察到她店中非法抄家,抄出真相材料二十六份,被非法抓到派出所关押一晚上,第二天在寒冷的雪路上游街示众后被送往寿光看守所,在那里被非法迫害三十八天,受尽折磨。 *冯淑香:女,五十多岁。二零零零年农历四月初八晚上因为到同修家给师父过生日,初九被物业公司的人叫到派出所罚站一天,公安分局恶警牟鑫磊满嘴污言秽语,大骂大法弟子,晚上被非法关在物业公司。初十晚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因去北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大洼公安分局抓到派出所拳打脚踢,下午又被送到分局盐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三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被物业公司伦玉启骗出来说是到物业公司开会半小时,结果被送到老河口边防派出所非法关押,被徐庆云强迫写放弃修炼保证书;恶警牟鑫磊对她破口大骂拳打脚踢,遭非法关押近十天放回。 *李会婷:女,四十二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被拘禁在海化二中三天,逼看中央电视台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的节目,逼写放弃修炼“保证书”,不写就不让上班,也不准回家。此事由海化区管委会副主任徐松萃指挥,海化二中的部份干部教师具体执行。她当时学法不深,还没有认识到这场邪恶运动的违法性迫害性,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但当她看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肆无忌惮的污蔑教人修心向善,无条件帮人祛病健身的大法和师父,世人被铺天盖地的谎言蒙蔽,她大哭了一场,内心痛苦极了。 九九年十月十二日,她为法轮功去北京上访,遭北京恶警非法抓捕关押迫害,先后关押于北京前门公安局、丰台体育场、怀柔看守所、崇文看守所,遭怀柔看守所恶警(中等偏矮个头,五十岁左右)皮带抽脸,被逼罚飞、罚站、蹲小号;遭崇文看守所恶警刘某某、李某某电棍电击等野蛮迫害。十一月十九日晚上七点左右,被押回到海化公安分局。当晚她被逼着坐在地上,铐在一张椅子上过了一夜。十一月二十日,恶警赵新录、王耀杰以“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名,将她非法刑事拘留,给她铐上手铐送到寿光看守所迫害二十五天。不法之徒王平多次找她谈话,逼她写放弃修炼“保证书”,对其精神迫害,不写保证书就天天罚站。副所长刘某亲自督“站”,一站就是七天。其中恶警牟鑫磊指挥他人给李会婷带上多年都没用过的已生锈的大号脚镣折磨她三天三夜,导致李会婷双脚双腿肿胀走路困难,晚上痛的既不能动又不能睡。在她被关押的日子里,家人多次受到海化公安警察的恐吓、威胁、勒索,被逼交巨额罚款三千元、保释费五千元,不给任何凭证。 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家人保释后,海化区教委主任赵永德不许她到单位上班,逼她在家写对法轮功的所谓“认识”,对其進行经济和精神迫害。原二中校长因是李会婷的亲戚,校长职务被撤,二中那年被评上的“先進文明单位”称号因此事被取消。二零零零年新年后,她要求回单位上班,恢复工作,被教委主任赵永德拒之门外。二零零零年二月底三月初,因拒绝教委主任赵永德、政工科孙奎山等人的无理要求:上电视污蔑大法、宣布放弃修炼或写书面保证放弃修炼,从此她的工作被停,并扣发自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访以来的全部工资至今。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她第二次上北京上访。因不明真相的人告密,当天晚上她在青州火车站遭非法劫持,被抓進海化区大洼派出所。二十二号一大早海化区的恶警在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春桥的指挥下,用大背铐酷刑逼供数小时。李会婷被锁在铁椅子里,恶警牟鑫磊将其痛的几乎不敢动的双臂上下抖动数次,至铐子牙嵌入肉中,最后都打不开了,铐子牙扎入手背,手上留下的疤痕至今犹在。李会婷的双臂麻木了近一年。恶警牟鑫磊还伙同其他恶警侮辱性的给她头上扣报纸折的大帽子,反铐着双手,双腿并直前伸,大六月天中午坐在太阳底下曝晒;晚饭后刑警队长张树军恶毒的抓着李会婷的头发往派出所的四棱柱上碰,并发疯般的叫嚷:“给根绳子快吊死吧!”李会婷告诉它:炼功人不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恶警张树军气急败坏的将她一把推倒在院子里,因带着反铐爬不起来,张树军又抓着她的头发将她拽起来,当时一院子公安干警在场。恶警们折腾够了,在她俩拒绝签字拘留的情况下被非法送到寿光看守所继续迫害七天,七天中李会婷一直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其中连续七十二小时被锁铐在看守所大厅的铁椅里。从那时起海化区管委会主管迫害法轮功副主任徐松萃又无理扣发她家属每月工资的20%,对其全家進行经济和精神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清晨,李会婷在人工湖公园参加集体炼功,又被海化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到大洼派出所,王春桥指挥着恶警给参加集体炼功的大法弟子都被带上了大背铐,遭非法审问、录像,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强行关押于海化拘留所公安分局盐场的两间小屋。李会婷和同时被抓去的女大法弟子关在一起,一间小屋,半间土炕上大半张破席,大白天老鼠窜上窜下,四个人吃住、大小便都在里面。在她们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中,王春桥指挥恶警伙同海化医院的护士对其進行迫害性插管灌食,灌完后故意不拔出插管折磨她数小时。派出所所长杨志英用皮鞋踩她的脸,副局长王春桥威胁她:你再不吃饭我就来个紧急措施!五天时间,李会婷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第二次插管时出现生命危险,教委的司机接她回家时,王春桥还吓唬她:“李会婷,你再参加集体炼功,我就劳教你。” 二零零零年十月,海化区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邪恶洗脑班成立,地点设在老河口边防派出所。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八九点钟,当时二中校长孙明聚带一名教师到她家骗她,叫她去学校上班,说给她发部份工资,她拒绝了他们的“好意”。二十八号上午十一点左右,党政办干部、“六一零”副主任孙守国,公安分局赵新录、鲁亮、王某某,二中副校长孙云光,教师刘美龙、秦增祥等数人以欺骗的方式把李会婷丈夫从单位骗回家开门,等李会婷接放学的孩子回家吃饭时,满屋都是人。她以自己修炼的亲身经历跟那一群人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镇压是错误的,指明所谓的“学习班”是非法关押,是侵犯人权,是犯罪,她拒绝参加。“六一零”副主任孙守国说:“我不管谁对谁错了,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当官的这样安排的,我就得这样做,要不我就没有饭吃!”说着给那群人使眼色,四、五个大男人不由分说将李会婷提着胳膊抻着腿的从楼上抬下来塞到车里就拉到老河口洗脑班了。那一次她被非法关押迫害两个多月。徐庆云一伙还指使海化区国土局的人以欺骗的方式把她丈夫劫持到海洋宾馆洗脑班迫害半天。 自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访至今,李会婷家除被海化公安局非法巨额罚款八千元外,海化开发区党政办、公共事业局、海化二中对李会婷的经济和精神迫害就没停止过。她多次到二中、公共事业局等要求恢复工作,但没有人给予公正答复。不放弃修炼就不让工作,转干不给转、工资全部停发、工资卡、医疗保险卡全部由海化二中会计保管,工资被他人冒领,生活费一分不给,导致李会婷一家经济拮据,生活困难。每逢它们认为的敏感日还不断上门骚扰,给本人和她的家庭成员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 *郝务忠:男,五十八岁。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晚饭前后,山东潍坊纯碱厂(属海化集团)车间主任黄玉德、副主任李明杰及保卫科长李学书等人两次上门,逼他写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否则不让他上班。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早上,郝务忠等八人在人工湖东侧集体炼功,海化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春桥指挥一群恶警把他们八人劫持到大洼派出所,王春桥指挥恶警给他戴上背铐,伸直双腿挺直腰坐在院内数小时。后以“危害社会秩序罪”非法关押在拘留所七天。他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王春桥又指使恶警和护士给他野蛮插管灌食,约十名恶警强行把他摁在炕上,海化区大洼派出所所长杨志英猛力一下把他的左脚踩上(后来脚脖子肿疼了很长时间),左胳膊摁在土炕上硌的鲜血直流,插的他口鼻流血。灌完后他在院子里吐血,王春桥大叫“把他锁在铁椅子上!”过了一会儿,王春桥等恶人又逼他拉碌碡,直到累的走不动为止。被非法关押迫害七天还被勒索现金一百多元,借口是生活费。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郝务忠为法轮功到北京上访,在信访局大门外被潍坊公安局和潍坊信访局人员劫持到驻京办事处,身上的二百多元钱被非法搜去。十七日晚九点带回大洼派出所。王春桥逼他坐在地上,指挥一恶警一盆一盆的从头上往下浇凉水,冷的他浑身发抖。十八日早上,王春桥带一群恶警逼他在非法拘留书上摁手印,遭拒绝后上来几个人暴力胁迫他按了手印。王春桥还将郝务忠的头发剪的乱七八糟。最后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送寿光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在被非法拘留期间受尽了犯人付某、马某的残酷打骂,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回家后遭公安罚款一千元和从北京回来的路费七百四十多元。 十二月二十八日,郝务忠被碱厂保卫科长伙同恶警骗至老河口洗脑班遭迫害三个多月(详情另述)。 在受迫害期间,从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至零一年三月,九个月不让他上班,工资分文不给,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约一万五千多元。不法之徒不但在经济上和肉体上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在这几年的时间里,每逢节假日和它们所认为的敏感日就派人在他家的楼前楼后多处监视,恶警半夜三更砸门骚扰多次。 *王文德:男,五十九岁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为给大法讨公道去北京上访,被潍坊公安劫持到驻京办事处并被非法搜去身上所带的钱。七月十八日上午被本单位拉回到海化公安分局。分局副局长王春桥带一帮人在院子里对其拳打脚踢、上背铐;还把他的头发剪的七长八短的侮辱谩骂;在院子里用凉水泼;坐铁椅子,王春桥还狠狠的打了他四巴掌。晚上被关在一间屋子里在凳子上坐了一晚上。十九日早上逼他在拘留单上签名,他拒绝,结果被一个四十来岁的海化恶警用皮鞋底打的嘴里直流血。最后恶人给他写上名字,几个人按着他强行在上面摁上手印后将他强行送到海化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用扫帚打、面壁罚站、戴手铐等迫害,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二天,吃、住、大小便都在一间屋子里,到放出时手铐都锈住了,最后用钳子才拧开。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所在工作单位副科长刘光明逼他去洗脑班,他正念制止。其后单位书记丁金枝带着四五个小伙子强行将其绑架到老河口边防派出所非法关押。有一次看管人员和他一块出去,边防派出所邱某某发现他不在后就到处找,找到后不问青红皂白就拳打脚踢,被非法关押迫害二十多天,每天扣五十元生活费。吃饭时,看守人员把王文德反锁在屋内,恶人用大法弟子的钱大吃大喝后,把剩下的饭菜带回一点,给大法弟子吃。王文德还被徐庆云、孙守国等送去潍坊“六一零”洗脑中心迫害;被巨额罚款,从工资中强行扣罚总计五千多元。 *蒋洪昌,男,五十九岁。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上午,被海化集团退休办孙玉朴骗去退休办谈话,去后被非法关押七天。强迫看污蔑大法的电视、逼交大法书、当时蒋洪昌被逼交出九本书,逼写不炼功保证。七二零后恶党铺天盖地的全面非法镇压期间,由于公安分局、保卫处、退休办、单位等经常有人到家中骚扰、威胁,非法跟踪监视,由于法理不明,在精神几近崩溃的情况对大法犯下大罪,毁了一本《转法轮》,一套讲法录音、教功挂图、法轮图、《洪吟》、师父法像,这是对他最邪恶的迫害,逼其离开慈悲伟大的师父,离开大法。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去北京证实法,为大法说句实话。刚到北京信访局,就被便衣警察非法抓捕到潍坊驻北京办事处,在办事处遭恶警非法搜去身上所带的钱。晚上在水泥地上过了一晚。十八日上午被本单位(海化运输公司)李希松用车拉回后非法送海化公安分局派出所。分局王春桥指使一帮恶警强迫大法弟子跪在地上对其拳打脚踢,王春桥恶叫着:“你们就是杀几个人也比去北京好!”打完后又泼冷水、上背铐、非法审问。最后被铐在派出所的椅子上过了一晚。第二天上午被一个叫刘黑子的恶警打了两耳光后送到分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在绝食抗议迫害期间,遭到警察的打骂和恐吓。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运输公司汽修厂厂长张义超劫持到洗脑班遭迫害三个月。(详情后述) *姜述荣:女,六十岁。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左右,海化保卫处在她家监控,不让她出门。后来骗她到老干处被保卫处张国良、方志杰监控起来。七月二十日开始逼迫看恶党电视台编造的诽谤大法污蔑师父的电视,由于学法不深,写了“不炼”的保证,被送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她到北京信访局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潍坊驻北京办事处的警察拉到办事处大厅,她在办事处大厅打坐,不明真相的警察用脚把她的腿踢的青一块、紫一块。第二天,被单位派人带到海化派出所,当天送到寿光看守所,遭迫害三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姜述荣在海化生活区发真相资料,被物业公司保卫处方志杰发现送海化大洼派出所,强制坐铁椅子,一恶警(白方脸、中等个)一边拿刷子往她脸上刷浆糊,一边骂骂咧咧的。第二天,海化派出所恶警在她拒签字的情况下,强行送寿光看守所非法迫害一个月。在看守所里遭到非法提审、灌食、罚款等迫害。在提审时,海化分局杨庆华谩骂师父,说了许多难听的话。四月二十九日她又被杨庆华和马立杰转移到老河口边防派出所非法拘禁迫害。一个月后,公安分局羞辱性的将姜述荣拉到海化生活区游街示众,押她的是一姓马的警察。后姜述荣又被押到大洼镇政府签字,在拒签的情况下,被杨庆华和姓马的警察送到王村劳教所。王村劳教所邪恶至极,因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在明慧网上多次被曝光。对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首先就是不让睡觉,再就是包夹无休止的对肉体的折磨,灭顶的恐怖使她无法承受,违心的写了“三书”,六个月后被送回家。 *刘素香:女,五十五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海化六区居委会主任吴某(男)和董某(女)先后两次到她家逼她写放弃修炼保证书和逼交大法书籍。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为法轮功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遭北京恶警非法抓捕。遭潍坊驻京办事处人员非法搜身,抢走现金五百元。在被非法押回的路上,被潍坊警察以“交车费”为名勒索现金五百元。海化集团物业公司保卫处王增信(男)和伦玉启(男)把她非法拘禁在物业公司三天,遭物业公司办公室主任田新富(男)毒打,因拒绝写放弃修炼保证书,海化公安恶警将其非法拘留三十天,延期至四十五天才放人。在被非法拘禁的日子里,海化公安分局派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炼功带和大法书,家人多次受到恶警的威胁、恐吓。被海化公安分局非法罚款三千元却不给凭证。放回后,海化集团保卫处又逼交罚款三千元和非法关押期间的生活费四百六十五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她第二次去北京上访,因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晚上,在青州火车站被恶警劫持到海化派出所。二十二日清晨,公安局副局长王春桥命两名恶警给她上大背铐且双腿并直前伸让她坐在一间饭厅的地上,一年轻恶警(中等个,四方脸)对她刑讯逼供:脚踩在她的腿上,丧失人性的提着铐子提起、放下三遍,约五十多次,铐子深深的勒入她的手腕,双手黑紫、肿大变形,铐子都打不开了,直到她双臂失去知觉,才肯罢休,接着,副局长王春桥恶毒地骂着踢起跟前的凳子,飞起的凳子没打着刘素香,他的鞋踢掉了,王春桥丧心病狂地抓起皮鞋毒打刘素香脸部无数下,又从屋里打到院子中……过了一会儿,恶警牟鑫磊一伙污辱性地给她扣上报纸折的大尖帽子,大六月天的中午把她铐在太阳底下曝晒,几乎热晕过去。晚饭后,一干部模样的恶警(五十岁左右,中等个,四方脸),在一群警察的陪同下,一句话没说,用拳头猛击刘素香脸部、太阳穴、眼部等要害部位,刘素香顿时被打的满脸青紫变形,眼睛肿的看不见东西,恶警们折腾够了,在没有任何签字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她送往寿光看守所继续迫害,她绝食抗议非法拘留,寿光看守所恶警们叫犯人拿着皮鞭强制她连续七天趴在高温水泥路面上曝晒不让动,身上流出的汗水是整个的一个人形,一动就遭到犯人皮鞭抽。当打人的犯人看到刘素香变了形青紫色的脸时还问:是哪个种这么狠,把人打的这样?七天后刘素香被迫害的出现生命危险,只好将她送回家。恶人停止他儿子的工作四天并扣她儿子工资共四千元。 二零零零年农历四月初八,因给师父过生日,四月初九刘素香被海化派出所非法拘禁,罚站一天。四月初十被转移到物业公司,被公安分局恶警非法审问,被恶警郝贵军毒打。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所在小区委会主任老吴等二人欺骗,被物业公司人员劫持到海化区老河口“六一零”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七十多天(详情另述)。 *陈向英:女,三十七岁。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進京上访,未到信访局就被北京房山派出所抓了,后被关押在房山看守所。一周后被家人和单位上的人找回,回来后又被海化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行政拘留十五天。海化集团公司保卫处逼家人上交不外出上访保证金六千元,被非法拘留期间每顿饭只给一个小馒头和一小杯水,却要每天收十五元的饭费。后来因不写保证书而不让上班两年之久。 *孙桂华,女,六十五岁。九九年十月下旬去了北京为大法讨公道,两天后被海化公安局追回来,说要非法拘留十五天,结果拘留三十多天,勒索现金三千元,每天交十五元的生活费。从此以后分局经常到家中骚扰。中共开十六大时,一天晚上快九点了,三个恶警到他家抄家,把她的大法书、录音机全部拿走了。十天以后又来抓她,孙桂华正念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两个多月后刚回到家又来人抓她,给她及家人赞成极大的恐惧。影响她全家正常生活。 *王秀兰:女,五十多岁。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晚被海化公安不法人员绑架,被强制坐在对付重刑事犯用的铁椅子上,非法审讯,直坐到九日上午八点,才被允许上厕所,她刚一起身就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海化公安干警不顾她的死活,硬把她送往寿光看守所。因无口供,寿光看守所拒收,当晚她又被劫持回海化派出所,遭值班的两恶警点燃香烟,戳进王秀兰的右鼻孔,又乱踢她的左腿。九月九日上午,海化分局刑警副大队队长杨庆华带人去她家非法抄家,被她的丈夫张华三严词拒绝。九月十日上午,她已经全身浮肿,生命垂危。寿光看守所见她病情加重,仍是拒收,负责看管的两恶警又往她鼻孔戳燃烧的香烟,又点燃火机烧她的眉毛、头发,掐拧她的两大腿内侧,乱踢乱踩她的双腿,又来回地拖,她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九月十四日,她家人接获通知去寿光看守所接人。不到六天,已被折磨得形容枯瘦,气息奄奄。 *朱克增,男,六十岁左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恶党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大洼镇的恶警把他和几位同修硬叫到村里,轮番洗脑,强行写保证书,二天才放回家。后来,又把大法书抄走,把他家里翻了个遍。后来,又对他强行洗脑迫害。最后,逼迫拿上三千元,才回家。 *王兰花,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为法轮功去北京上访。在信访局遭到了电棒电、胶皮鞭打等一些恶劣手段的迫害。又送到寿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三天,家属托关系拿上了二千元,才放回家。 *袁秀华,女,六十多岁。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党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大家洼镇的恶警把她和几位同修强行叫到村里,轮番洗脑迫害,逼家属替她写不学不炼的保证书,二天才放回家。两次到她家抄家,全部的大法书被抄走。 *孙爱香,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潍坊为法轮功上访,回来的路上,到岔河路口时被警察截住,大洼派出所和村委把她们几个同修关在村委洗脑,逼家人替她写不学不炼的保证书,家人不会写,恶人们就替写,关了三天才放回了家。在以后的日子里,恶人白天黑夜围着宅子转,到她家抄家两次,并到她女儿家进行骚扰。 *袁因容,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潍坊为法轮功上访,回来的路上,到岔河路口时被警察截住。大洼派出所和村委把她们几个同修关在村委洗脑,逼家人替她写不学不炼的保证书,关了三天才放回家。在以后的日子里,恶人白天黑夜围着她家宅子转,非法抄家一次。 *尹文龙,男,三十多岁。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号左右,海化盐场保卫科孙明标为了便于迫害他,把尹文龙从二分场调到四分场五工区非法关押迫害十天。在这十天中,盐场总厂恶党书记袁某某骂他;孙明标用脚跺他,并罚他蹲在地上两臂伸直数小时;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受惊吓造成流产。九九年底被工区孙书记监视五十天,下班后不让回家。被逼交一万元押金后才准许回家(后来他妹妹去要这钱它们却不承认)。 二零零零年三月尹文龙去北京为大法上访,回来后陈庆明把他送给孙明标。遭到恶人孙明标用竹竿毒打,竹竿打烂后又用电棍电嘴迫害,逼交罚款三千元;押金三千元;非法扣押摩托车半年。海化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遭到恶警的打骂并逼他母亲交一个月的伙食费四百八十元。出来后又被恶人孙明标非法关押十五天,逼迫家里人交一万元押金给保卫科方某某(约一年后只退给五千元),还要扣尹文龙父亲的工资卡。孙明标指使分场停发尹文龙工资两个月。本单位恶人朱某某在尹文龙父亲来领他时唆使孙明标用电棍电他,并录音逼他骂师父。尹文龙回家后,遭到朱某某等二人的非法监控二个月,不让出门。 二零零零年六月上班后,海化盐场四分场陈庆明、方建广、王春晓不让尹文龙下班后随便回家,一个星期只准他回家一次。其后四五个月工资扣发一半(后来补发了扣发的工资)。尹文龙的妻子生孩子,他下班后照顾妻儿的时间都受到限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恶人陈庆明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尹文龙送到老河口洗脑班非法迫害。家人去推尹文龙放在单位的摩托车,刚加的油也被人偷去,十五、六里路只好推回家。 “六一零”洗脑班恶人徐庆云指使张国良伙同数人多次用电棍电;毒打尹文龙,导致脑部积水。尹文龙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曾割腕自杀抗议迫害。徐庆云一伙怕担责任让单位来人接他回去,单位来的人不敢接。尹文龙的母亲来看他,张国良骗她说尹文龙思想斗争激烈,头疼在治疗。到海洋宾馆后,在尹文龙神智不清醒的情况下被徐庆云、孙守国安排的邪悟人员迷惑,写了放弃修炼的三书,犯下了背叛师父、污蔑大法的罪。尹文龙在洗脑班遭非法迫害五个月。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尹文龙因不满单位对他的迫害,特别是不让休班,尹文龙休了三天班被方建广开大会宣布扣五百元工资。因单位和“六一零”的非法骚扰而不敢去上班,后被海化集团盐场开除。开除后又派恶人多次去他家骚扰他。 *王永杰,男,四十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他到山东省会济南去上访,被海化电视台的车拉回后送到他原工作单位(羊口盐场化工厂),被厂长孙效功与单连发派了四名职工昼夜看管一周左右,逼写下放弃修炼“保证书”才允许他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晚十点左右,制卤四分区主任张景伟、柴文平到王永杰家,以欺骗的方式把他骗到单位。十月二十六号上午八点左右,王永杰被张景新送到制卤分场后,被盐场保卫科孙明标等人送到老河口边防派出所洗脑班。被“六一零”徐庆云、张明华、丁某某非法看管,逼听污蔑大法的录音,强制转化。徐庆云、孙守国等还把他和另一名大法学员王智国送到潍坊“六一零”洗脑班洗脑迫害,转化后被徐庆云、孙守国利用着去干转化其他大法弟子的坏事。在不清醒的情况下,还给邪恶的“六一零”送了锦旗。写污蔑师父、污蔑大法、放弃修炼的“三书”,给他修炼路上留下永远的耻辱和不灭的污点。逼他离开师父离开大法,这是对他最大的迫害。洗脑班于二零零一年三月结束后,他还未彻底清醒。上班后,被单位扣除“培训生活费”一千元。 *李顺花:女,四十二岁。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号左右,海化开发区有几个大法弟子被当地抓起来了,当时李顺花很着急,就向功友家打了个电话,紧接着滨海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王春桥领一伙警察来到李顺花原工作单位(寿光运输公司大洼汽车二队)。在她单位的办公楼上,王春桥、张树军、马立杰等对她非法审问后,被关在大洼汽车二队的办公楼里一个星期左右,逼着写了保证才把她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李顺花和几名同修为了替大法说句公道话去北京上访被当地保安抓住。保安脱下皮鞋就朝李顺花的脸上打,打的她鼻青脸肿。把她非法关押了三天。海化开发区公安分局王春桥、马立杰把她们押回了大洼公安局。分局张明华非法审问她们。刑警张树军指使郝贵军用电棍电李顺花的头部,给她脖子上挂上大牌子照相后,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关押到分局盐场拘留所。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由盐场单保刚、警察于鹏看管,每天交十五元生活费,只给一小块馒头。大小便在屋里,便桶满了也不让倒;大冷的天窗户上没玻璃。恶警李光耀到李顺花非法勒索三千元不给收据。非法关押了一个月交四百五十元生活费,逼着写不炼了的保证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二十一日,李顺花与几个同修第二次到北京证实法。在北京信访局门口被便衣抓捕。后被滨海开发区分局警察王国智、郝贵军押回海化分局大家洼派出所,第二天,恶人杨志英逼李顺花在拘留单上签字,李顺花拒签,杨志英用手砍她的脖子。后被强行送往寿光看守所刑事拘留。在她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期间寿光看守所恶警在六月天逼她们趴在外边的水泥地上曝晒,从早上八点一直到晚上八点,恶警们指使着犯人拿着皮鞭看管,谁一动便遭一顿毒打。六月天的地面温度高达几十度,身上淌下的汗水在地上形成一个整个人形。七天时间,李顺花被折磨的身体极度虚弱,奄奄一息。滨海开发区分局指使李顺花丈夫单位从他工资里扣了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寿光汽车运输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王会义、单连增强行把李顺花送到老河口洗脑班。“六一零”洗脑班主任徐庆云很邪恶,指挥着张明华、张国良一伙计划对大法弟子实行军事化管理,不转化就长期关押或送劳教。李顺花绝食二十六天抗议非法关押。徐庆云一伙联合海化医院的医生护士把李顺花摁在半间小屋的地上强行插管灌食五次。这几年来每当节假日、恶党的敏感日,恶警就会上门骚扰。徐庆云还以放人回家的谎言欺骗李顺花,把她从老河口拉到海洋宾馆继续洗脑,指使被徐庆云孙守国送到潍坊洗脑中心让邪悟后的人员去转化她,给她看洗脑邪悟电视录象。两个多月的关押迫害,不转化就无限期关押、送劳教的恐惧,使李顺花无法承受,违心的写了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后离开了洗脑班回到家中。 几年来,李顺花除遭到以上迫害外,每逢节假日或它们认为的敏感日,公安分局和所在单位多次派人打电话或上门骚扰。 *桑海青,三十八岁。一九九九年恶党非法镇压法轮功后,大法弟子桑海青被所在的工作单位山东海化集团纯碱厂。主管执行镇压法轮功的人逼迫她写悔过书,并被调换环境差的工作;被车间主任强行扣发工资断绝经济来源。 二零零零年六月桑海青到北京上访,被海化公安分局有关人员王春桥等非法审问辱骂,被恶警郝贵军用鞋子打的额头鲜血直流。最后被海化分局非法拘留十几天,并罚款数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车间主任常守军等人以开会为由,把她劫持到边防派出所“六一零”洗脑班强制洗脑。强迫听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宣传,限制各种自由,不得与外界接触。在反迫害中他绝食抗议,残暴的“六一零”主任徐庆云等人命令恶人们对他强行插管灌食迫害。桑海青还被恶警张明华等捏着鼻子灌水,致使他被迫害的呕吐并吐血水。一个月后桑海青又被徐庆云、孙守国强行送到潍坊邪恶的洗脑班非法迫害三个月之久。 在潍坊洗脑班受邪悟者的误导,放弃了修炼,给潍坊洗脑班、海化“六一零”分别送了锦旗。在徐庆云、孙守国的指挥下,做转化大法弟子的恶事。不久,在功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转化是错误的,从新走入修炼。 二零零二年七月,山东潍坊海化集团公司以长期旷工为借口开除了桑海青的工作。她多次去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单位主管迫害法轮功的书记逼她写悔过书、保证书,否则决不让上班。从此和上小学的儿子相依为命的桑海青没有了经济来源。 李华:男,三十三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大法弟子李华遭到海化集团小苏打厂副厂长王宝庆、袁泮利等人的拘禁,逼看邪党电台污蔑大法的宣传,逼他写保证书。 一九九九年九月,被恶人宋某某举报,海化集团保卫处、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其非法审问,逼他写保证书、思想认识,被小苏打厂非法拘禁半个月之久,放回后一个月的时间不准上班。二零零零年二月,李华去北京为法轮大法上访。在北京被绑架到潍坊驻京办。身上所带的钱物被恶人非法搜去。后被工作单位的人押回,遭到厂长等人的毒打。海化公安分局恶警杨庆华等二人审问他一天,逼他坐在水泥地上,身上多处被恶警用鞋子打坏。在公安分局盐场拘留所强制拘留一个月,遭到王春桥等恶警的暴打,每天只给一点点馒头,到拘留期满,李华被迫害的皮包骨了。海化集团保卫处逼其家人交罚款三千元,所在工作单位逼其家人交罚款五千元,李华五千多元在集团入的股钱也被单位扣去。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李华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北京信访办被恶人扣留,带到潍坊驻京办,随后被单位带回到海化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遭到恶警们的围攻,身体多处被打伤,送入寿光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李华被犹大和恶人出卖,被骗到寿光洗脑班,在那里遭到了非人的折磨。邪教大队恶警郭洪堂、马温和把李华的衣服扒下,双腿用链条捆上,双手反戴手铐,摁在地上,用电棍浑身上下乱电。恶人李同忠、犹大王翠燕不断折磨李华,用电棍电、不准睡觉、逼迫看污蔑大法的电视。遭非法迫害二十多天。自二零零零年来,海化集团就不准李华上班,工资全部扣发,直到现在连基本的生活费都不给。在海化集团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中,因修炼法轮功被除名的多名人员中就包括李华。 根据上述情况恶人榜上有名字的:徐庆云、于海鹏、杨庆华、王春桥外,需要另外补充到恶人榜上的人有:徐松萃、孙守国、田新富、张树军、杨志英、伦玉启、郝贵军、牟鑫磊、、孙明标、张国良。 在此奉劝那些在不明白真相的情况下被迫参与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人:王宝庆、袁泮利、马立杰、常守军、孙云光,刘美龙、秦增祥、黄玉德、李学书、魏云景、刘光明、单保刚、李光耀、丁金枝、孙玉朴、李希松、孙效功、张景伟、张景新、柴文平、张义超、赵永德、孙奎山、王增信、马强、孙兴利、老吴(原碱厂六区居委会主任)、陈庆明、方建广、王春晓、王会义、单连增、四分场的朱某某、保卫科的方某某等人,你们在这场邪恶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中,因不明真相,在无知中帮了恶人,在这里大法弟子希望你们能了解法轮大法是怎么回事,快看《九评共产党》,认清邪党本质,为自己的行为改过。真诚的希望你们能抓住机缘,否则待真相大显的时候,谁也救不了你了,真心希望你和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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