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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之心害人害己
文/山东大法弟子 黄桑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崇拜是自卑和盲目之后果,也是主意识不强的表现。师父多次告诫我们:修炼是没有榜样的,每个大法弟子都要走出自己的路来。可有的人就是喜欢崇拜别人:地区负责人他崇拜;从魔窟走出来的人他崇拜;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他也崇拜……甚至崇拜到盲目服从的成度。当然虚心的学习别人的长处这是应该的,但决不可随意崇拜。

原来我们地区有一位负责人,“七二零”以前有不少人就对她很崇拜,而她在劳教所很快就被“转化”了,出来后又帮着当地“六一零”办班做洗脑迫害。这本来是极易识别的问题,可有的人不是用法来衡量是非,而是用人的观念来判断对错,一听是她“办班”,就到处打听,主动交钱跑去“转化”。致使到今天她仍在助恶为虐,给我们地区带来了很大的破坏和损失。

有一个学员自己知道的事情多一些,又能说会道,致使一些学员对他产生盲从,不是说他讲的符合法才随从的,而是符合了自己人心的执著才附和的。他在邪恶的洗脑班上对签字的学员说:“出去后,我给你上网声明”。连这样的事都能做的出来的人,却有人认为他“修的好”。

还有个新学员,得法之后身体变化很大,对周围世人的影响也很大,这本是好事,运用好了可以救度更多的世人。可是不少同修产生了欢喜心和不同成度的崇拜心,处处拿她做榜样,同时对“大法给人去病”这件事也很执著了,却没有人及时指出她的执著并帮她去掉。后来这位学员在病业面前正念不足,被旧势力钻了空子迫害致死,在当地产生了负面影响。除了这位学员本身的问题外,别的同修对她的崇拜、赞誉,以及对她本人过去经历的执著,也是让旧势力钻空子迫害的一个主要原因。

大法弟子都知道,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思想就是物质,大法弟子的一思一念都是有能量的,思想正就会发出纯净的物质,一个修炼人正念足,发出的能量足以摧毁宇宙中一切不正的东西;但不正的人心和念头也会产生不好的物质,因为他是对着同修发出去的,就会加大同修的执著和人心,一个人这样想,二个人这样想,如果很多人都这样想,那就是一个强大的物质团涌向同修,无形之中就给同修添了难、麻烦,就会加大同修过关的难度,弄不好就会毁了别人。所以说个人有了什么不好的思想、念头,不但影响自己修炼,还会干扰同修的心性,这个问题不严重吗?

如果大家都能象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中讲的那样,理性要强,自己主宰自己,处处事事用大法来衡量,用大法来作为行为标准,前面说的那位负责人就不会有市场,也不至于招摇撞骗到今天。所以崇拜之心不但害己也害人。

点滴体会,盼同修指正。

当日前一篇文章: 辽宁义县恶人对大法学员的经济迫害
当日后一篇文章: 以纯净的心做神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