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自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这一灭绝人性的恶行被曝光之后,法轮大法学会和明慧网于2006年4月4日发起成立“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并广泛向社会收集调查线索,以下是近日获悉的部份线索。希望善良的知情人继续帮助我们将发生在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监狱、医院相互勾结残害法轮功学员的内幕揭露出来,制止迫害。 调查线索:中南大学湖南医学院附一医院二零零五年曾连续做六例肾移植 师龙生做器官移植 命丧车轮下 “首例双肺移植手术成功” 疑作人体试验和活体移植 调查线索:中南大学湖南医学院附一医院二零零五年曾连续做六例肾移植
湖南医科大学附一医院创建于1906年11月,当时称“雅礼医院”,1914年更名为湘雅医院。于1992年10月正式恢复“湘雅医院”名称。在本地有湘雅附一、湘雅附二、湘雅附三,而其实“附二”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国家教育部直管的中南大学;“附三”是由国家卫生部“八五”期间建的,于1992年12月试运行。“附一”才是湘雅医院。湘雅医院的网站就有诸多报道,如2005年9月3日“综合医讯”栏目就《大型器官移植渐成家常便饭》和“同一天完成1台肝移植 6台肾移植 8台角膜移植”的报道(http://www.xiangya.com.cn/medpro/xyyx/zhyx/2005-06-03/medpro_20050603230411.html)。 网址一妇女,名谌娣芝,34岁,农民,八岁患肾炎。2005年,到中南大学湖南医学院附一医院(或称“湘雅附一”)做了肾移植,暂住中南大学西苑她亲戚家。当时与她同时做肾移植的有六例。手术费用人民币二十多万元,是她亲戚给她提供的医疗卡。 湘雅医院地址及电话如下: 通讯地址:中国湖南长沙市湘雅路87号 地理位置: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北段 Address:87 xiangya Road changsha Hunan P.R.C.China 医院总机(:0731-4328888 夜间值班室:0731-4327324 传真:0731-4327332 湘雅寻呼:0731-4327888 邮编:410008 师龙生做器官移植 命丧车轮下
师龙生,毕业于西安军医大学,就职于新疆乌鲁木齐空军医院,任泌尿外科、普通科主任,同时又是一名负责做器官移植的主刀医生。2007年2月3日晚,师龙生被人打电话叫出去,就命丧车轮下。据目击者说:当时,师龙生被一女司机撞倒在地后,又再被后面一辆车二次碾过去,整个人被碾成肉饼,血流满地,血肉模糊,场景惨不忍睹,当场死亡。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在无知中被车轮吞没了,给他家人留下的是不解和痛苦,给社会留下的是一团疑惑。此事最后,只赔死者家属二十万了之。 究竟死因如何?据相关人称,他做器官移植太多,可能是遭报应了;也有人说,从整个车祸分析,他对器官移植内幕了解太多,可能是杀人灭口等等 据师龙生曾讲,摘取器官这项“保密”手术归医院,在新疆就有三家,即:乌鲁木齐空军医院,乌鲁木齐市医院,乌鲁木齐省级医院。单就空军医院,大概一年的时间大约就做了一百余例之多,可见就只新疆乌鲁木齐这个地方,一年下来他们应该做多少器官移植?这恐怕已经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 据师医生爱人讲,这些器官的来源是被中共称之为所谓的罪犯。也就是说,包括师龙生在内的所做的器官移植,实为活体摘取器官了。据师龙生家属讲,购买此器官的大多来自于乌兹别克斯坦等边界国家。这就是中共践踏人权牟取暴利的手段之一。 师龙生丧命车轮下,这无言的结局,留给世人的是什么呢?那些为恶党卖命,干着伤天害理缺德、少德的事的人以及那些还在为中共牟取暴利的生命,得到的结果又是什么呢?难道这些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首例双肺移植手术成功” 疑作人体试验和活体移植
2007年9月12日《燕赵都市报》13版(中国/综合)刊登了一则《成都日报》消息:国内“首例双肺移植手术成功”。 9月11日华西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四川省首例非体外循环下双肺移植手术“成功”。报道是这样的:《成都日报》记者从川大华西医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8日华西医院的“专家”经过6小时的手术,成功为肺部完全纤维化的患者黄义胜进行了双肺移植。据介绍“双肺移植手术成功进行在我国还属首例”。 黄义胜是巴中人,今年38岁,从21岁开始到陕西的矿山打工。2006年12月,他在井下工作时突然晕倒。经当地医院检查,发现竟是严重的尘肺,并且肺部已纤维化。 黄义胜这样的一个打工人,处在社会最低层,在中国目前向钱看的社会,“华西医院的专家决定为他进行双肺移植手术”,而且,医院声称“该手术的成功,预示着身患终末期肺气肿,肺部纤维化等肺部疾病的患者将可得到救治。”实在让人觉得不是正常的“挽救生命”,疑为在黄义胜身上做人体试验,当然,黄义胜的近况更不得而知。 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无论是医院还是记者都只字未提肺器官的来源,用于移植手术的肺一定是活的,又是双肺移植,那被移植的人还能活吗?所以,“挽救”一个生命,却又杀死一个生命,对一个医院的医生来说,那只能是杀人犯做的事情。当然,如果是执法机关,滥杀无辜,同样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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