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最近一女同修甲的父母来找我,说这位女同修甲要放下情欲,和她丈夫(非修炼人)断绝了男女那种关系,闹得俩口子快要离婚了。据另一位同修乙说:有一位丙同修到处宣传,修炼的一方要放下这个欲望、断绝这个欲望时,如果不修炼的一方反对,那就是魔,等等;还说,这就是师尊在《转法轮》中讲的,那种在高层次上修炼出现的状态。致使有的文化程度低的不在法上悟法、跟人不跟法的同修,出现了一些极端做法。一个女同修把她的丈夫关在门外不让回家睡觉;还有一个女同修因此被丈夫打了四十个耳光;还有一个同修,把丈夫逼的外出另找女人,在周围村庄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我觉的这个问题很严重,给大法抹了黑,给讲真相救众生造成了很大的阻力,偏离了师尊所讲的法。 第三天我与我老伴(也是修炼的人,因为我是男学员,有些话不便说)去找到了甲同修,先让她说了她要那样做的理由。她说:“因为学法不深,没有悟透法,至今第一关都没有过去,还没有放下色欲这个东西。最近,幸亏丙同修告诉我们,才使我们认识到是该放下那种事的时候了。可是,我要放下,我对象不行,这就造成了矛盾。一到睡觉的时候我就紧张,越害怕那种事,他就越要干那种事,闹得动手动脚的,最后还找到我的父母。我父母说我做的不对,还说:如果因此离了婚,就不让我進他家的门”。 我说:你说,师尊叫我们干什么来了?为什么师尊要在人世间开这么个大门?修炼是修什么?是修谁的?她说:救人来了? 我说,对呀。那么,你这样干,岂不把他推出去了吗?本来你应该救他,可你这样一做,不但把他推到对立面上去了,他出去一宣传,别人听了以后,也对大法产生了不好的印象,岂不是破坏法吗?还怎么救人呢?师尊讲:“大法的任何工作都要为人得法和弟子的提高为目地,除去这两点都是无意义的”(《清醒》)。你这样做,能让人得法吗? 她说:“那么色欲怎么去呢?师尊说的‘将来到一定层次会有在那个层次的状态’(《转法轮》)师尊讲的‘那个层次’不就是断绝这个色欲吗?” 我说:“放下色欲没有错,修炼的人一定要断绝这个东西的,但是关键是要在心里放下。 师尊说:‘我们这一法门,在常人中修炼的这一部份可不是叫你当和尚、当尼姑,我们年轻人还要组织家庭的。”“所以真正修炼的目地就是修那颗心。庙里边修炼它强制你失去这些东西,也是为了使你去掉这颗心,它强制你,让你完全杜绝它,不让你想它,他是这个办法。而我们不要求这样走,我们要求就在物质利益面前,你去把它怎么看淡。不是叫你都当和尚、当尼姑。我们在常人中修炼的,将来我们功法传的越来越广,说人人都成了不是和尚的和尚,一个个炼法轮大法的都成这个式的了,这不行。我们炼功中要求大家:你炼功,你爱人可能不炼功,因为炼功搞的俩口子离婚了还不行。就是说我们把这件事情看淡,不能象常人一样把它看的那么重。’(《转法轮》198页) “师尊还说:‘我们讲,你不能够因为这件事搞的家庭不和,所以在你现有的这个阶段当中,你把它看淡,保持一个正常的和谐的夫妻生活就可以了,将来到一定层次会有在那个层次的状态,现在是这样的,我们要求你这样做就可以了。’”(《转法轮》199页)。 “我悟到:一要修心断欲;二要圆容好家庭,三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那么怎么处理好这三个关系呢?关键是要修好自己,而不是修你丈夫(妻子)。” 师尊说:“那天我讲佛光普照,礼义圆明,就是说我们身体散射出来的能量能够纠正一切不正确状态。那么在这个场作用下,你不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无形之中也把你爱人给制约住了。你没有动念,你也不会动这种念,他也想不起来。” 如果夫妻二人都修炼,这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一方修炼一方不修,可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你爱人是常人,他的欲望没有去掉,你又没有制约住他,特别是“现在这个环境,打开电视一看,什么都有,容易勾起人的欲望”(《转法轮》200页),这时你就应该尽到你的妻子的责任,尽到你的丈夫的责任。也就是说,你不能因此破坏这个家庭,“因为炼功搞的俩口子离婚了还不行”,把他推到对立面上去,那还怎么救人呢? 当然,你不能因此而放纵你的欲望,而是要最大限度的从心里克制它,从思想上排斥它,不能让欲魔牵着鼻子走。直至能用你强大的正念约束住对方,而不是人为的强制对方。否则,如果你因此放纵欲望,就又走到另一个极端上去了,就不是修炼了。 这样一来,师父的大法打开了她的心结,她回去后正确对待这个问题,结果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她丈夫主动提出要与她一起学法。同修甲问,你为什么要学,他说:“你原来的做法,使我对大法的印象蒙上了阴影,现在我知道不是法不对,是你做的过头了,我的心还没有达到那个程度,你逼着我那样做,结果适得其反,你是一种破坏法的行为。现在我觉的那也不是些好东西(色欲),也要去去,和你一起修炼”。 同修甲在跟我讲这件事的时候说:这件事使我看到了我的私心,只想自己圆满,不管别人如何,忘记了师尊赋予我们的救人的重任。 通过这件事,我也认识到师尊讲的:“你们的路啊,我想大家已经看到了,其实是很窄的。你稍微走偏一点,你就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我想,只要记住一点:站在法的基点上,丢掉自我,时时处处为法负责,为众生负责,正确处理好修炼与家庭亲人与社会的关系,走正修炼的正法路,就一定不辜负师尊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个人所在层次所悟,如有不当,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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