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此事发生已三年有余,回想此教训还是把它写出来供同修引以为戒,大约是零五年大年前,哈市一老年同修来双城市,并和双城乙同修说要买点家养的猪肉(不喂添加剂的猪),乙同修毫不迟疑的介绍了一同修家养猪,谈妥后就找人把猪杀了,哈市同修带着所需要的肉回去了,剩下的肉乙同修留下了,乙同修家孩子看到肉觉的很好,对妈妈说:还有没有了,再买一头送礼。她妈妈说还有一头,说着急速的去了养猪同修家,然后俩同修商议找人当场杀猪,杀完后,该吃的吃,该送礼的送礼,吃着很有香味,可是不良后果分别加在三个同修身上。 过大年正是亲朋好友走亲戚时,哈市同修到阳台拿东西时,脚底一滑实实的蹲坐水泥地上,把老同修摔的坐骨疼痛难忍,多少天疼痛都没消失。老太太以为是自然状态,只是说说而已。没过几天,双城乙同修外出脚底一滑倒地,肋骨卡在路旁的一块大石头上,痛的她五脏六腑象刀绞的一样。儿子看到说要带她去医院,她实在忍受不住疼痛的说到医院只让医生用绷带把肚子绷上,不需用药。到医院绷上带子后,稍强一点,喘气都疼的受不了,一连好长时间才有所好转。没过几天,养猪的同修出现的问题就更大了,下颏底下长出两个很大的包,而且越来越大都耷拉下来了,干疼干疼,发高烧透不过气来,鼓的她实在受不了了,到医院手术割开了。 经过这些事她们找同修進行切磋,为什么出现这样的“事故”,当同修给她们指出杀生问题时,她们说是雇人杀的,这不算杀生。同修继续解释到,这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指使别人杀生,不但放纵了自己的执着,而且为了自己的执着而杀生、还让别人也杀生造业。 此事后来在当地同修中传的很广,然而,就是这样的教训,还是没引起重视。零七年年前,一农村老年同修,为女儿、儿子们过年能吃上放心肉,同样走了不该再走的路,老太太腿疼的走路都费劲。当我们再次提起时,老太太说:我已听说过,但没有当回事。所以今天写出此事,虽然太迟太迟,还是把此事写出来。同修逢年过节时,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发生。 最后敬录师尊《转法轮》第七讲“杀生问题”中的一段讲法,与同修共同提高心性:“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的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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