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二日】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派出所恶警八年来追随江丑邪恶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现再次将他们的恶行予以揭露、曝光。 石溪镇派出所恶警迫害袁光秀事实 袁光秀,家住犍为县石溪镇一街,个体户,以卖小百货为生。1998年4月喜得大法。 1999年冬,石溪镇派出所恶警到石溪镇糖厂将袁光秀非法抓捕,关押三天三夜,理由是袁光秀在修炼法轮功。 2000年7月,袁光秀和朋友林兴华在家中,被恶人举报,被非法抓捕关押在石溪镇派出所,拘留半个月。在袁光秀被非法关押期间,派出所警察趁她家里没人,闯入非法抄家,把家中的大法书籍、录音机、耳机全抄走了。 一次袁光秀在农贸市场卖小百货时,又被石溪镇派出所恶警以欺骗的手段叫到派出所,随即就把她非法关押在派出所7、8天才放回家,还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能外出。 2002年4月,派出所恶警得知袁光秀拉横幅、发真相资料,就到她家非法搜查,没查到什么东西,就强行拉袁光秀走,还边拉边打,镇长毕建秋用拳头打袁光秀的头,抓她的头发,当场扯下了很多头发;镇政府恶人钟子华打掉了袁光秀的牙,过了几天牙齿还钻心的痛,过些天后,牙全掉了;镇政府人员徐鲜平脚穿着皮鞋,踢了袁光秀,还辱骂她;钟子华又叫杨复银把袁光秀抓到派出所送小号关押一个月,后又把袁光秀送到犍为县90号非法关押长达四个月之久。 2002年9月17日,犍为县公安局恶警把袁光秀送往成都市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非法劳改三年。期间,袁光秀被逼做鞋,每天要完成二、三千双鞋。有时从早上七点到深夜三、四点才下班,有时做通宵。袁光秀还被恶警拉去坐了半个月水牢。 2007年3月,石溪镇派出所所长和赵炳超叫袁光秀到派出所,逼她做假材料,已迫害二月被非法抓捕了大法学员钟素琼,袁光秀不配合。钟素琼至今仍被关押在犍为县凤凰山看守所。 参与迫害的恶人: 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派出所 邮编:614401 袁所长、杨复银、赵炳超、付大文、谭光荣 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镇政府 毕建秋、徐鲜平、钟子华 牟加琼遭迫害经历 牟加琼,女,56岁。初中毕业,家住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联合村六组,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石溪镇派出所恶警、犍为县玉津镇联合村恶人因牟加琼修炼法轮大法长期无理骚扰迫害她,无理抄家、拘留、威胁她和她的家人。 2001年9月24日,牟加琼和其妹及肖三国到石溪镇的同修徐昭琼家去,石溪镇派出所恶警杨复银及镇上的恶人约有十几人,突然闯入徐昭琼家,大吼大叫,恶警赵炳超用力打牟加琼一个耳光,声音很大,满屋的人都听到了。 最后恶警恶人强行把四个大法弟子拉到派出所,以赵炳超为首的四个恶警开始轮番非法审问牟加琼,恶声恶气的吼叫,一个男恶警非法搜身,拿走了牟加琼的63元钱和眼镜,一恶警说打牟加琼,另一恶警说用电棍电牟加琼,牟加琼开始向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自己因炼功得以祛病健身,是在做好人,以前她爱与人吵架,炼功后就不吵架了,大法教她修心性,有矛盾要向内找,内修自己。 恶警不听劝告,把牟加琼关押在石溪镇派出所的监室里,里面又脏又臭,没有被盖,只有一张烂报纸,她坐在水泥地上,被蚊子咬。牟加琼的妹妹及徐昭琼、肖三国当晚被劫持到公安局戒毒所拘留。 9月25日上午十点半左右,玉津派出所女恶警罗书亚(现已退休)与一男恶警用警车把牟加琼带到玉津派出所,牟加琼要求归还63元钱和眼镜,恶警罗书亚恶声恶气的骂起来。 到了玉津派出所,恶警强行把牟加琼关押在又脏又臭的监室里,里面还在漏水,只有二尺左右的水泥地是干的,人坐在上面连腿都伸不直。过了五个钟头,牟加琼被熏的想吐、头晕,心里很难受。下午五点左右,罗书亚与一男恶警又非法审问她大约半小时,随后他们又带牟加琼到家非法抄家,搜走了炼功音乐带和录音机一台、大法书籍和真相纸条。 牟加琼后被非法拘留15天。27日上午十点左右,恶警拿来拘留证,牟加琼在拘留证上写上:有谁骂法轮功,谁就最邪,法轮大法就是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最正。 非法拘留期满回家后,牟加琼找了好几次恶警,让他们归还她的东西,最终玉津派出所恶警不得不将牟加琼的东西退回给她。牟加琼回家后,恶人恶警还动不动就闯入她家乱找乱翻,尤其以恶警潘淑慧、村书记彭国荣等为首的恶人,常无理闯入牟加琼家骚扰,叫她不准到处走、不准到女儿家、不准走亲戚家。 2002年正月一天,公安局国安大队一男一女、玉津派出所恶警便衣、联合村村长魏继洪、会计牟理洪、基经会的宋洪方等恶人组成的一、二十人的所谓工作组,突然闯入牟加琼家骚扰,他们与以往一样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秒家,一便衣抄到牟加琼丈夫在云南打工时买的一把藏族的精美小刀,看着好看就顺手放入他包内,小刀有一尺左右长,放入包内还长出好几寸来,被牟加琼看见了,她说:“你怎么拿我丈夫买的小刀?”牟加琼丈夫听到了,说:“为啥拿我的刀?”恶警说牟加琼在炼功,她丈夫说:“不管炼不炼功,你都不能乱拿我的刀,你们到处搜,搜到什么嘛!”拿刀的恶警说:“我马上整你,说你破坏我们执行公务。” 并扬言要关牟加琼丈夫好多天,她丈夫坚持说:“你们必须还我的刀。”恶警只好把刀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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