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江西省鹰潭市大法弟子章有亮、付金云夫妇因为修炼法轮功,2004年开始,连续3年申请护照都遭到拒绝。 2004年3月,章有亮夫妇第一次去申请护照,填好护照申请表以后,江西省南昌铁路局客运段的负责人和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东湖派出所的民警不肯在他们的申请表上盖章签字,致使他们无法递交申请表。 2005年,章有亮夫妇在海外的子女怀孕待产,子女们都非常希望章有亮夫妇能过去帮忙照顾。于是章有亮夫妇再度返回江西鹰潭申请护照。这次,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局外事民警王晓辉甚至拒绝发给他们护照申请表,他们被告知,不发给他们申请表格的理由是因为他们是法轮功修炼者。大概在民警王晓辉看来,法轮功修炼者的合法权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任意侵犯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而不用担心受到惩罚。 2006年10月,章有亮夫妇在海外的子女因为工作繁忙,担心没有时间照顾小孩,非常希望章有亮夫妇能过去帮忙照顾。于是章有亮夫妇第三次去办理护照。这次,章有亮夫妇填好申请表,派出所和章有亮的工作单位都分别在他们的申请表上盖了章,签了字,并写明了他们的申请被拒绝是因为他们是法轮功修炼者。下面是两人在2006年申请护照时,被拒绝签发护照的护照申请表及拒绝理由。 (附章有亮夫妇的护照申请表的照片) 章有亮的护照申请表章有亮(Zhang, Youliang),男,1955年6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360602550612101。 付金云(Fu, Jinyu),女,1958年11月15日生,身份证号码360602581115104。 付金云的护照申请表虽然字迹比较潦草,但是还是可以辨认出上面写的内容。 在章有亮、付金云夫妇的护照申请表上的“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栏都同样写着以下内容:该同志表中填写的内容基本属实,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五种情形,“法轮功”练习者,报上级审批。 申请审批的结果是,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局原610办公室科长(现为外事科科长)夏水开拒绝在章有亮、付金云夫妇的护照申请表上签字。 章有亮、付金云夫妇连续3年申请护照被拒这一件事,从一个侧面也证实了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但是存在的,并且至今一直仍在持续着。从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中共邪党所谓的法律其实只是一纸空文。所谓法律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说法,只是一句空话。护照作为一个公民的身份证明,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就享有拥有护照的权利,拒绝发给护照,这等同于是剥夺了该公民的中国国籍,这也违反了中共邪党自己制定的国籍法,侵犯了公民的国籍权。 以下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鹰潭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长开(江西鹰潭迫害法轮功主要头目):13907019501 叶风生(江西鹰潭月湖区东湖派出所所长):0701-6662555,0701-6621895 温爱易(音)(江西鹰潭市610主任,其因迫害法轮功而升到此位):13907017255 夏水开(原江西鹰潭月湖区610一科科长,现为外事科科长):手机:13907019936,小灵通:0701-6698931,0701-6311698(宅) 王晓辉(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局 外事民警):小灵通:07016698930。 姜所长(江西鹰潭交通派出所所长):13807016366 徐某(江西省南昌铁路局客运段保卫科科长) 0791-7024872 (铁路电话) 廖刚(江西省南昌铁路局客运段段长) 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 局长办公室: 0701-6441316 副局长办公室:0701-6441315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局 局长办公室:0701-6221530 一科:0701-6221611 江西鹰潭月湖区东湖派出所:0701-622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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