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在中共邪党的操控下,中国的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残忍至极。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我两次被非法劳教,长达四半年之久。在这期间,我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了中共恶党的血腥镇压。 在佳木斯劳教所,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经历过这样的迫害: 1、 隔离:就是将坚持修炼的大法学员长期关在与外界、与人隔离的情况下,吃、喝、屎、尿都不许出屋,更说不上室外活动了。不许学法,不许炼功,不许与坚定修炼的大法学员相见,偶尔见面也不许说话,不许注视对方。不允许家里的亲朋好友相见,即使在以后的日子里能见,也得是以亲朋好友谤师谤法为代价。隔离期间,强迫大法学员听、看谤师谤法的广播和电视。目地是,企图以极度难耐的寂寞和极度的精神痛苦摧毁修炼者的意志,放弃修炼,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 坐小凳:所谓的小凳,是一个高不过20厘米,直径25厘米的工业用漆包线线轴,上面有一圈小孔,孔里面是带螺丝杆的,有的铁杆凸出线圈的平面,有的在孔里,人坐在上面久了,屁股上的肉就被孔里的铁杆硌下去一个个血肉模糊的窟窿,肉与裤子粘在一起,严重者不能走路。所有的坚定修炼的学员都经历了这种迫害。无论年龄大小不许在小凳上放垫子,一经发现非打即骂,这是轻的,严重的拳脚相加,电棍、手铐随时使用。从早上五点三十分起床、上厕所、洗漱完马上进入隔离间坐小凳,一直到深夜十一点三十分。如果在坐小凳期间有谁说话了,或闭眼睛了,就会以此为由加长坐凳时间,有时会坐到半夜十二点甚至是一点。 二零零一年过年,大法学员在驻所检查室不受理法轮功学员的申诉,对法轮功学员反映劳教所所警打骂、体罚、用刑的事实不予回应的情况下,要求见所长。大队教导员祝铁红说,都谁要见所长,跟我来。结果,十几名大法学员在大年三十下午被祝铁红带到了一个事先预备好了空屋子的楼里,由大队长刘洪光带领数十名男女所警将大法学员围住,两三个人抓住一个大法学员象抛物体一样把她们抛在空床上,两手铐在床上“严管”九天。这期间,七台河的金莉红向所里的一个高个子的头目揭露迫害的真相时,被他用棉被塞到口腔里,堵着不让她说,结果堵的太重了,差点造成窒息。桦南的杨玉波因指问非法迫害大法学员,被来检查的所里头目当即下令铐在铁椅子上三天三夜,下来时,双腿肿的老粗,行走都困难了。佳木斯大法学员王淑君,在零一年元旦前就被确诊为双肾坏死,在长期的排尿和呼吸困难、双目几乎失明、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劳教所怕担命案,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富锦老年大法学员赵亚贤因看经文被中队长穆振娟发现,赵亚贤不给,穆振娟在强抢经文的过程中将赵亚贤的手掌骨外侧骨劈折。二零零二年秋末,依兰来佳木斯打工的卢静被从监狱调来的警察陈静将小臂骨打折。张玉芳(佳木斯郊区)的右眼被侯莉(所警)打得几乎失明,右踝肿胀,至今未好。冯桂芬的腿被男所警殴打致好几个月未恢复正常。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佳木斯劳教所女队,除了使用电棍电击、吊铐、背铐、暴力殴打、体罚、坐铁椅子、长期隔离外,为了强制改变对法轮功的信仰,一旦哪天有谁被劳教所的所警给选上了,就必遭惨无人道的“大吊背铐”。大吊背:就是将一只手从另一侧经肩上向后背方向拽,另一只手从另一侧的后背向上拽,用铐子将两手穿过铁床帮靠在一起,人在地上呈直角坐着,不许蜷腿。在被大背铐期间,所警和刑事犯会不断的给“活动”手,口称:“别铐捂血了。”“活动”的方法就是将靠在床帮里的两只手扭转、牵拉、拽。“大吊背”铐的痛钻心、疼的闹心,吐不出来,也呕不出来,再加上“活动”,更是入骨三分的疼了。整个手迅速的肿胀起来,跟气吹的似的。铐子很快就堑到肿胀的手腕的肉里了。再把上下两只大臂往一起拽、靠、变换位置,全身的细胞都跟着疼得直蹦,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汗都出来了,痛苦极了。 没有人情愿“转化”。都是在这种极度的痛苦中,再也承受不住了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了或签了那个恶警早已准备好了的东西。然而,那个背师叛法的东西,虽然不是发自内心的,是不情愿的,可是那是大法学员的耻辱,是生命中用任何语言与行为都洗刷不掉的耻辱。那种心灵深处的痛不欲生的苦远远超出了肉体的折磨。在“大吊背铐”的强制性转化中致残的有:黑龙江大学英语系三年级学员莆延春(红兴隆管理局)、鹤岗的李国云、抚远的郑迎春、佳木斯的王英霞、王玉红、康爱民、佟丽、鹤岗的黄晓磊(哈尔滨美术学校二年级学生)等。是凡被上了“大吊背”的,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残,赵丽霞(佳木斯)被铐两年了左臂仍然肌肉无力,抬不起胳膊,黄斌(佳木斯教师)被铐出了心脏病,张晓更(佳木斯)的手腕关节处鼓起的大包使她什么都干不了,一活动就疼痛难忍。在肉体的摧残与精神极度的高压下,导致精神失常的有:双鸭山的孙淑杰,佳木斯的王凤君、杨淑慧。因承受不住“被强制转化”后的痛悔而亡的有佳木斯的汤红、勃利县的房翠芳。劳教所为了封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全方位戒严,将我们隔离,中队的大铁门二十四小时锁上,各个大法学员的隔离间上锁,门窗用布挡住。对于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而导致的后果,劳教所的所警们不但不反思自己在迫害中的所言所行,而是表现得越加变本加厉,打骂、侮辱、取笑,那种完全丧失人伦的无理智、无道德的表现,令人吃惊。 尹玲是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的大法学员、在抵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与李淑华一起绝食抗议,大约在第七天,她被送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把她从医院拉回来,大夫天天给她打点滴。队长洪伟骂她,活该,叫你没事闲的,穷作,就你欠收拾……。尹玲不配合注射药物,就被双手铐在两侧的床帮上强行注射。李淑华被铐在床帮坐在地上,队长穆振娟歇斯底里的破口大骂,骂大法,骂师父。尹玲在绝食的第十天出现尿频、少尿、憋尿、腹胀、痛,最后出现了昏迷状态。劳教所没有及时放她回家,而是在她不行了,完全昏迷下才通知她的家人接她,回去后没几天就去世了。听尹玲的舅舅讲,解剖尹玲的尸体发现腹内的脏器已经全部烂掉了。 大约在零三年的元旦后,一个不足十平方的单间里坐了我们十几个人,唐凤坤的十六岁的女儿给她又来了一封信,孩子说:因妈妈被劳教,家中无人照顾她,冬天了很冷,冻得腿脚冰凉、直尿尿,盼着妈妈能快点从劳教所回家……。唐凤坤看后无奈的苦笑着。值班所警(中队长)刘亚东一步窜到床上,将在坐小凳的唐凤坤一把拽起来就打唐凤坤的嘴巴子,左右开弓,边打边骂:“你还笑,叫你笑,你们法轮功都没有人性……。”那哪是笑啊,比哭都难过啊,哪个当妈的不惦记着自己的孩子,谁不想管自己的孩子啊,不就因为不说“不炼法轮功”就被劳教了吗?就是逼着你说“不炼了”。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值班队长李秀锦、所警孙慧要求大法学员写“作业”,得按照他们的要求一字不差的写。大法学员卢静跟他们讲真相,被在场的教导员祝铁红、警戒科长王铁军给再次上大吊背,铐在铁床帮上。卢静那撕心裂肺的喊声至今还在耳边回荡,惊人心魄,你们不能这样残忍哪,我的手臂被你打折了还没好哪,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李秀锦一手叼烟一手拿着手铐子叫道:哪个敢和我叫板儿的,不怕死的出来,我看谁敢不写“作业”。面对啪啪作响的高压电棍和铮铮的手铐,刚刚经历了残酷的大吊背铐的肉体和精神的痛苦与耻辱,我们还没有从那种“背师叛法”的痛不欲生的煎熬中挣脱出来,就得再次面临残暴的酷刑。在暴力威逼与精神痛苦的煎熬中,没路可走了,我们宁可放弃生命,也决不再承受酷刑的折磨与背师叛法的煎熬了,我们是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的死。 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没有人无故的寻死。但劳教所发现大法学员被暴力威逼后要寻死(注:这样做是常人斗争的心态和方式,违背了大法对大法弟子的心性要求。请同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有过激的举动,并真正从法上认识这场迫害的实质。),非但没有引起震惊与醒悟,反而变本加厉的迫害。大队长何强坐阵,中队长刘亚东、高晓华、穆振娟大打出手,边骂边打,蔡荣、包丽霞、成汉波、代丽霞、费金荣、杨凤英被打得鼻青脸肿,面目皆非,他们打累了就指使罪犯王娜、何亚芹、王杰等殴打大法学员,费金荣被一脚踹在腰上,疼的几个月直不起腰,尿中带血。打完她们后又将她们铐在铁床帮上,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不换姿势,不许上厕所,叫骂声不绝于耳。长时间不换姿势、胳膊、手都肿起来了。马晓华被铐在床的两块板上,臀部、脚都用绳子捆在板上,刘亚东告诉犯人不许给铺盖、不许翻身、不许枕枕头、不许给带吃的,否则就给她们加期,就这样躺着,靠了25个日夜后,马晓华的腰伤了。这期间刘亚冬规定不许大法学员洗漱,这样持续了25天。在30天的背铐中,费金荣三次经历大吊背铐、郑迎春被上一次大吊背。苏艳华(连江口造纸)因炼功被铐在床上,之后又给她加期。除以上的酷刑折磨外,每人加期1—2个月。 二零零三年的十一月五日,我们由严管队被分到转化队进行强制转化。大家都非常清楚我们将面临的是另一种迫害方式。在这之前,我们在一楼每天都能听到楼上杂乱而急促的脚步声,接下来的便是手铐与铁床帮的撞击声,或是我们的同修遭到殴打的惨叫声。劳教所在历经几年的各种方式迫害中仍然不能达到“转化”目地的情况下,又使出了一种毒招,五个人一排,坐在四块地板砖的范围内(每块约五十厘米),强迫看诽谤师父的光碟。不许闭眼睛,不许超出这四块砖的线外,不许说话不许睡觉,不到它们规定的时间不许上厕所,坐着身体必须立直,不许放松,双手要放在两腿上……坐累了,坐的屁股很痛也不许活动。几十人就这样挤在规定的范围内,周围布满了男女所警和从监狱临时抽调的警察。铮铮的手铐一排排的挂在暖气管上,噼啪作响的高压电棍、橡皮棍、辱骂声加上声嘶力竭的叫骂声混合在一起,和着随时都可能出现的恶警那所谓的“选美”(被拉出去毒打),使空气像凝结了一样。那种恐怖,那种高压,那种身体与精神的极度承受,真的有度日如年、度时如年之感。很多的大法学员就是在承受这种迫害中,屁股被小凳的螺杆把肉硌破了,硌出血了。渗出的血液粘在内裤、衬裤上,脱裤子时,就会将粘在裤子上的血盖揭掉,钻心的痛,再粘,再揭,再痛,真是活扒皮一样。坐小凳时间最长的超过一百多天的,有郑迎春(抚远)、邓春霞(宝泉岭)、唐凤坤、王玉红、李淑华(佳木斯)、苏艳华(新华造纸厂)等几十人。 在劳教所被暴力殴打、上刑、辱骂、体罚、加期就是家常便饭。正如女队的队长于文彬所说:“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想怎么收拾你们,就怎么收拾你们,保儿(土话,肯定行的意思)。”而且在这几年的迫害中有个有规律的现象,就是每当他们要对大法学员下狠手的时候,他们都会把广播的音量、电视的音量放到最大,用大音量的噪声来掩盖被迫害的大法学员发出的惨叫声,或是把被迫害的大法学员弄到远离人群的地方进行迫害,以掩盖迫害的真相。 在佳木斯劳教所恶警中有个不成文的口头语:减期不算加期算,想给谁加期就给谁加期,想加多少加多少,好使。它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 因为不转化给加期的有:双鸭山的张春艳、鸡西的付美琳,加一年期,七台河的李桂英、富锦的李小红、勃利的王桂梅、佳木斯的马晓华加期三至六个月不等。女队大队长何强在给学员讲话时说,你们多挑小豆每五斤减期一天,保证兑现承诺,所以有很多人超额完成产量,结果何强说,你们看看,我说话算数吧,超产的就给减期了,但是你们不放弃信仰,不转化所以上边不放人,就和我没关系了。 2、 因为看经文加期的有:马晓华、费金荣、高艳波、邓春霞、佟莉、李平、苏艳华、张令德、王冬霞、包丽霞、赵秀云等。一经发现谁有经文便被强行抢走,而且要加期,一个月打底,发现一次加一次。法轮功学员依法申诉,队长刘亚东、李秀锦说,别跟我们提什么法律,讲什么法律,发现看经文就加期,你他妈爱哪告哪告去。还随意破口大骂,心不顺时拳脚相加。 大法学员李平(双鸭山)患高度近视,被指定为学员倒水,也就是说其他人在出工期间不得自行去倒水,必须由李平倒水。否则便视为违纪。有一天李平去给一个学员倒水,被值班所警孙慧破口大骂,理由是李平没和她请示。李平据理申诉、被孙慧以违纪、不服管教给加期三天。李平申辩,孙慧说:“就给你加期,好使,咋地吧。”费金荣身体不好,走不了操,刘亚东打她骂她,逼迫她走操,费金荣喊法轮大法好,就被铐在隔离间,坐小凳,不许睡觉、上床,在她背后还写上谤师的话,强迫费金荣背着,费金荣不背,李秀锦就拳脚相加,还以喊法轮大法好为由给她加期。费金荣被判劳教三年,加的期已超过七个月,马晓华被加期四个半月,其他人一至三个月不等。 在劳教所有个很怪异的现象,在人的理念中也是无法接受的。劳教所本应该是那些犯罪人员受管制的场所,而在这里不是,那些吸毒犯、抢劫犯、卖淫、拐卖人口犯,在所警的指使下,行使所警的权力,叫“协助所警工作”,管制信仰真、善、忍的修炼者。我亲眼目睹了队长刘亚东、李秀锦、高洁、高晓华、穆振娟等怂恿、指使这些罪犯、打骂、看管法轮功学员,用她们的话讲,“给我狠收拾她们,看谁敢支棱毛儿。”王娜(五常)抢劫,何亚芹(鹤岗)拐卖人口,王杰(哈尔滨)吸毒,武小平(佳木斯)吸毒,孙小娟(双鸭山)拐卖人口,徐兵、张宁卖淫,这些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表现的极为恶劣。桦川有个大法学员叫董桂芹,68岁,右侧乳房长了一个大肿块,不断的流出液体,痛的她什么都干不了,走路都困难、人瘦瘦的。队长刘亚东、李秀锦等骂她,侮辱她,逼她做工,干不了活,就坐小凳体罚。卖淫犯杨显娣(双鸭山)几次用拳头捅她有肿块的乳房,老人几次都差点疼昏。杨显娣在夜里值班,往康爱民嘴里扔苍蝇,所警对杨的行为视而不见。有的犯人不干伤天害理的事儿,不忍心迫害大法学员,她们就骂,法轮功学员是你妈呀,她死了你给戴孝啊,甚至扬言如果不按照她们的要求很整法轮功学员,就给她们加期。迫于加期的压力,致使个别犯人不得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穿劳教服,莆颜春、黄晓磊拒穿劳教服,说我们没有犯罪,我们是被迫害的、冤枉的。所警不听,把莆颜春、黄晓磊铐在铁床的护栏上,坐小凳7天7夜。双手经两肩拽到背后铐在护栏上,没有经历过的人是难以想象那痛苦的程度的。崇敏华等四人也是因不穿劳教服被反铐在床帮上,在地上坐了7天7夜。 为了获取收入,逼迫法轮功学员服劳役,挑小豆、补苫布、做手机套、做车垫子、缝地毯、糊盒子等。如果不能完成它们规定的定额,就会招致刘亚东、李秀锦、穆振娟的打骂、体罚。大法学员谢学甫、于春梅、庄淑清、孙雪莲补苫布,穆振娟嫌她们活干的慢,就将她们体罚坐小凳。杨丽娟干活慢,经常遭所警的辱骂,特别是恶警刘亚东、李秀锦强迫杨丽娟加班加点,完不成定额不许睡觉休息,否则加期。康爱民、佟丽、李萍因酷刑伤残后不能劳动,李秀锦、刘亚东多次以再度上“大吊背铐”的酷刑威逼她们干活,没少打骂体罚她们。苏燕华因屋内潮湿,通风不好,身体长满了疥疮,喷药后因药量大导致全身中毒,全身肌肉瘫软无力,行走困难,干不了活,经常遭到所警的打骂。 性格内向的王冬霞在经历了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摧残折磨,又因看经文被加期,加之长期喝没油少菜的盐水汤,身体迅速消瘦,长期高烧不退,在身体极度衰弱撑不下去的情况下,还逼她完成定额,在经医院确诊的情况下,还有所警讲王冬霞真能装。那个时候,王冬霞已近昏迷,处于半昏迷状态,最后连体温也测不到了,才急忙放人。王冬霞现已去世。 驻佳木斯劳教所的检查室负责人公开声称:不受理法轮功学员的申诉,几届驻所检查室的工作人员公开在大会上宣布不受理法轮功学员的申诉,法轮功学员的申诉也如石沉大海。而劳教所的所警们在对法轮功学员无理的伤害中,也越发叫嚣:就打你们,骂你们,咋地吧,爱哪儿告去,就哪儿告去,打死算自杀,这就是国家强制专政的地方,想怎么收拾你们就怎么收拾你们,就是保儿……劳教所头目、管理科、大队为这些所警撑腰,对公开干违法、违规、违背天理的事的所警给予奖励,发奖金、晋级、提职。劳教所中每一次的大规模、持续的对大法徒的迫害都是在他们的直接授意下,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女队教导员于文斌口头“强制”签“帮教协议”,“帮教协议”的内容有七条,都是背师叛法的,语言恶毒。大队长王欣带领数名男所警,手持电棍、手铐,对拒签“帮教协议”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王启(山东)被男所警用五万伏的高压电棍持续电击脑桥部位,直至昏迷,醒来后剧烈的疼痛导致她再度昏迷,两腿失去知觉,两个月过去了还是被人架着上厕所;王鹤(双鸭山)被铐在床头边用电棍电击手、脚;庄淑清、孙雪莲、李清清(福利)等人被暴力殴打、身体多处青紫;马晓华被女队队长高晓华、李秀锦反背双手、所警陆宇强行按手印,同时一名所警在前面用电棍猛击马晓华身体的左侧部位。马晓华正告不法所警侵犯人权违法,不要为中共卖命,管理科徐金力就说骂他了,一掌打在马晓华的右耳部位,造成听力下降。在暴力殴打中,马晓华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反迫害中被绑在死人床上造成的腰伤还未恢复,再次受损,最后完全不能活动,不能自理。去中心医院检查,所有的费用完全自负,而且诊断结果不干公开告知本人。在放马晓华回家的第二天,她的妈妈去劳教所医务科取中心医院的诊断和磁共振片子,医务人员说那些东西管理科何强已经取走了。找到何强,先说找不到了,最后又说就是不给了,并说,马晓华从离开劳教所那时起就与劳教所无任何关系了。 何强(原女队队长)是管理科的科长为什么要涉足医务科的事呢?何强为什么百般的回避,不出示马晓华的诊断与原始诊断证据呢?无非是怕迫害造成的后果曝光,掩盖迫害事实真相而已。因为何强从二零零一年春节调入女队任大队长,是迫害大法学员的策划、指挥者之一,一切迫害都与他有关。 一次教导员于文斌给法轮功学员讲法律常识,说警察在办案中审讯时,如果用语言诱导×××,那么这个警察就犯下了诱供罪。法轮功学员便问于文斌:劳教所为了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信仰,使用酷刑、暴力、打骂、体罚、侮辱、精神摧残等各种手段,造成伤残乃至死亡,所警们犯了什么罪?于说:“那对法轮功学员除外,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共产党叫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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