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在《明慧周刊》二五五期读到《同修之间应注意恰当处理钱物关系》的文章,就这个问题也谈一谈我们地区出现的类似情况。我们身处地区比较贫困,大法弟子基本都是靠微薄的收入生活,甚至有很多老年同修是靠低保度日,尽管这样还要从已经很少的生活费中挤出钱来做救度众生的事,是多么的伟大了不起! 可是由于本地区整体上没悟到师父讲的资料点要遍地开花的法理,造成了长期以来,把救度众生的钱,全部都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协调人手里,甚至有的协调人在强烈的做事心的驱使下忘记了修炼人的原则,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动用了资料点的一部份钱,买了一台四万六千元的新车,这可是大法弟子用来救度众生的钱,而且还租给一位同修养家糊口,说为了去周边地区发放资料方便,还说这车已经走上良性循环了,其实就是收回租金后再投入资料点,还得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收回汽车的本钱。后来把车卖给租车同修,让他先开着车挣钱后慢慢还回资料点,再做救度众生的事,这不得好几年的时间!这哪里是走向良性循环呀。如果把车卖掉将这四万六千块钱直接投入证实法中,做成资料发放这样能救度多少众生啊,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合理使用资金,让它更大发挥救度众生所起的作用。 修炼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此事发生后引起本地同修很大的波动与争议,经过同修切磋向内找后,建议把车卖掉还回资料点的钱挽回损失。作为一个修炼人,在人心上来时,难免有犯错误的时候。当同修善意指出其错误时,她碍于面子听不進去意见,拒不承认错误,甚至带动一些平时关系好的知道内情的同修帮助掩盖事实,不让其他同修知道真相,在同修之间形成间隔,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给本地区同修学法修炼也带来很大干扰。写到这不由得我想起师父在当年传法时,也没用办班的钱买台汽车,都是拎着方便面很辛苦的赶火车。师父是做给我们弟子看,给我们弟子做榜样!我们怎么能为了图方便求安逸怕吃苦。又有什么理由动用资料点钱买汽车呢,想想师父为我们所做的,再看看自己不觉得愧对师父吗? 本着为法负责,为同修负责的态度,慈悲对待犯错误的同修,现将此事写出来,旨在同修在这件事情上能尽快提高认识。与同修紧急切磋,希望其它地区的同修能从法理上帮助同修走好走正最后的路,不让同修在最后的修炼路上走偏。丝毫没有指责同修的意思,同时也提醒其它地区资料点的同修在用钱上要慎重。 水平有限,如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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