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我是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叶密老师的同事。叶老师于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三次被公安人员从家中铐走。那是半夜,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十二岁的儿子,惊惧的望着妈妈被他们带走;窗外漆黑而寂静,而家中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孩子。幼小的心灵上的创伤,一伤未愈一伤又起。第二天,学院里的学生们等着叶老师上课,却无法等来叶老师。 我询问了很多学生:你们心中的叶老师如何?他们纷纷告诉我:“在学院里,叶老师是最受我们喜欢和尊敬的教师之一。她授课认真而生动,课上手把手的教我们画,课下用自己休息的时间给较差学生耐心辅导。是我们本系最优秀的青年教师。” 叶老师教学不仅在本系受学生欢迎,曾几次,全校性的跨学科的讲座中,也赢得赞扬和好评。她对学生生活也很关心,曾多次默默的赞助远郊地区的贫困学生。而对自己,学校评什么职称啊,先进啊,从不计报酬、得失。 叶老师跟我讲过,要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由于政府对法轮功进行打压,我当时也没太重视这方面的事,可是叶老师的所作所为感动了我;从社会上法轮功修炼者抛家舍业的讲清真相、救不明真相的世人来看,我从内心,真正认识到“法轮大法好!”其意何在。 就叶老师而言,这样一个好的教师,好的同事,好的公民,究竟犯了什么法?中国宪法不是明文规定信仰自由吗?叶老师相信的法轮大法有何不好?!她是教人向善的。叶老师向人们展示的也正是当今社会中,难能可贵的真正优秀人的品德啊!政府为什么要将这样的好人作为犯人囚禁于铁壁高墙中呢?而对那些品质恶劣、败坏社会、败坏国家的分子视而不见,甚至纵容啊?! 作为一名大学教授,出于对叶老师的同情,出于社会责任感,我强烈呼吁政府,呼吁所有有识之士,要主持正义与公道,打击真正犯罪之人,还法轮大法修炼者以自由,无罪释放我们师生日夜想念的叶密老师! 于200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