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2006年12月25日下午2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女子监狱恶警狱长刘志强在十监区的四楼成立13监区,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恶警刘志强还带领刑事犯假冒法轮功弟子进行暴动。 2006年12月1日,狱长刘志强给刑事犯开会,布置全力进行转化法轮功,用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吊起、不让上厕所、吃饭只给一分钟等迫害手段,刑事犯卖力迫害,恶警就给其加高分。 大法弟子刘丹打坐时,刑事犯对她拳脚相向,刘丹反映给狱警,狱警不予理睬。因此刘丹开始绝食,十监区的狱警把刘丹转关到十一监区的“工监大队”折磨,半月后,饱受折磨的刘丹被关到四监区医院302房。11月29日上午,刑事犯周凤丽、赵丽于逼刘丹穿上写着强加给法轮功的各项所谓罪名的衣服,刘丹不穿。两刑事犯就用衣服把刘丹绑在床上,令她站、坐不能。刘丹有胃出血,受不了这种折磨休克过去,两刑事犯又说是装出来的。刘丹清醒过来后,胃部折腾的吐了起来。监狱医院院长赵英玲竟指使两刑事犯把刘丹吐出来的东西塞回她嘴里,并用袜子等物涂上呕吐物涂在刘丹身上、脸上。刘丹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用胶带封上刘丹的嘴。两刑事犯还声称“我们不怕你上告,找谁都没用,这是狱长刘志强、肖林叫我们做的。” 大法弟子黄艳珍被殴打时喊“法轮大法好”。院长赵英玲命令饭后给打上精神病针,致使黄艳珍精神失常。刑事犯张芳清、李洪波,还传授别人用布条等物把大法弟子绑在床上,用各种手段迫害。大法弟子何丽华的手臂被迫害的至今不能动,已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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