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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妒嫉心的心态与思维
文/广州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做常人的时候,比较争强好胜,处处想做到最好,总想保持个第一什么的。在这种虚荣心的作用下,心胸狭隘而不自知。对于别人超过自己就不平衡,这种东方妒嫉在我的骨子里埋藏很深。其实这种妒嫉心就是以己为大,也是旧的生命一种狭隘的私的体现。

修炼后渐渐不执著常人中的利益了。听到常人中的朋友买车买别墅怎么出人头地,知道那些物欲横流的“享乐”不是人来一世的根本,现代人多为各种欲望所困,在名利情的执著下离宇宙特性越来越远,为自己平添了数不清的业力。因此常人中的朋友怎么发达了,听到了没怎么动心。

因此我对妒嫉心的理解也是很表面的,觉的自己不会去妒嫉常人。也没有重视这颗心。直到在修炼中触及到这颗心很不舒服了,才去反思,原来它是如此强烈而不自知。

它的表现为:见到别的功友证实法中能力很强,在称赞和羡慕之余心中为自己做不到而有些遗憾;看到有同修去了国外,心中不自觉会想如果我在那样的环境下,可能会有很多用武之地(将证实法当作轰轰烈烈的活动和表现自己,证实自己),甚至还想要是我去了国外,也去街头发资料,参加花车游行什么的。天寒地冻,那点苦算什么?和国内冒着生命危险发资料救人还是不能比的。人为的将一个整体在我的心目中划分开来,还分孰轻孰重。大家在看到以上这段文字时,可能已经看到了我肮脏的人心。修炼九年了,在做证实法的事时掩盖着证实自我,显示自我,这种私滋生和加强了我的妒嫉心。妒嫉心是修炼人必须要去掉的心。

这种妒嫉心总让我觉的自己好,高人一等,不虚心,直到它在我的头脑中形成了严重的思想业,让我不能清静。这种妒嫉心的思维方式让我总是看到同修的不足,利用法理要求同修甚至指责,却不愿找自己,潜意识里就是想让别人达到自己的要求。发生矛盾首先想对方怎么不在法上,想着怎么跟对方提出来,因为师父讲过不指出来也是私嘛,大家要整体提高嘛,利用大法掩盖和维护着自己的人心。在和同修有矛盾时在找出自己的执著后也非要找同修的执著,好象只改正自己就不平衡,非要让对方明白他(她)在这个矛盾中也有执著,自己有错也要找出别人的错,似乎自己默默的改正了就吃了亏了。这种为私为气自谓不公的妒嫉的心态多么强烈啊!在这种维护自己私心的心态下向同修指出不足,效果能好吗?根本就不是真正为别人好啊,语气自然也达不到善,因为善是发自内心的,师父在《精進要旨》<境界>一文中写道:

“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

写到这,我对师父说的“妒嫉心要不去,人所修炼的一切心都变的很脆弱”(《转法轮》)的含意有了一些理解,以前看到这句话总不明白。

比如:在与同修的矛盾中,本来认真向内找出自己的人心就又提高了,也就没白出现这个矛盾,坏事变好事了。可妒嫉的心态和思维让自己的基点并非完全是无条件改变自己,自己意识到错了可也很在意对方是否改了,对方达不到自己的所谓“法理上的要求”时,会指责埋怨,愤愤不平,甚至用常人的标准觉的自己受委屈了,还和其他同修讲对方同修的不是。请问自古以来有这样去执著的吗?这种妒嫉心态,这种有条件的去执著能修的扎实吗?能不脆弱吗?

这种妒嫉心态带到证实法中来危害很大,比如做了一些证实法的事就开始自满,认为有了些资本了,认为自己特殊了,有意无意的会说起证实法怎么艰辛,怎么吃苦付出了。在与同修配合中指责对方,甚至彼此都利用大法的法理证实自己是对的,各不相让,表面在探讨法理,为解决矛盾,实际是在相斗。这强烈的妒嫉心,以己为大,维护自己的变异的私,怎么形成圆容不破的整体呢?

首先能包容别人,才能默默为其补充圆容啊。妒嫉心是一种恶念,既伤害自己也伤害他人。当我认清它时,我要求自己要听進同修的批评,越是不舒服的话越要能听,真正向内找。当脑子里出现同修哪不足我又想指责时,就意识到这是恶念,排除它。

个人最近修炼中的一点心得。层次有限,敬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当日前一篇文章: 迷中修的重要
当日后一篇文章: 心不正招来邪灵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