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9月1日】李恩菊,今年53岁,修炼法轮大法1年了。得法前身体不好,修炼后,身心都得到了净化,人变好了,家也和睦了。只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中共的恶官、恶警多次迫害。以下是其自述: 1999年10月,我去北京上访,在去信访办的路上,被北京的恶警劫持。又被单位和前进公安分局绑架回佳木斯,而且还被单位勒索2千元钱做路费。 我被非法关押在佳市看守所55天,回来后我丈夫说花了1万多元,单位又7个月没给我开工资,共3700多元。 2000年10月份我去天安门证实法,被恶警非法关押在朝阳看守所30多天,兜里400多元钱被没收。 2001年去友谊农场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在友谊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30多天,勒索去3000元保释金才放人。 2002年因去功友家被永安派出所的恶警绑架交西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还偷走了我家的生活费700多元。12月份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里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多次大背铐,每天早6点坐小板凳到半夜11点,加期。 2003年1月初,劳教所强制放弃“真、善、忍”。高洁将我大背铐,张小丹在场。 2003年新年前,第二次强制转化,孙丽敏、李秀锦将我大背铐。 2003年大约3、4月份,因为叫我们写诽谤大法的观后感,被孙丽敏毒打。 2004年的一天,我们在车间干活,突然进一帮恶警,气势汹汹把我们17名大法弟子叫到前面来说李恩菊不签字,高翠兰不劳动,还有其他的把我们17人弄到3楼教室,叫我们坐在地上,一会儿进来几个男恶警,其中有一个叫王铁军的一进来就拳打脚踢,然后又逐个把大法弟子大背铐,用电棍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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