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一。奴工劳动 2001年至2002年,我们在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一大队遭受奴工劳动迫害。这阶段一大队的奴工时间之长、劳动强度之大是公认的。每天早晨不到6点起床,迅速收拾床铺、洗漱后,即开始劳动。 劳动内容主要是一部份人织毛衣,其余包筷子、穿鱼食。而且每人都有生产定额,织毛衣的人要在一两天中完成一件尺寸符合标准的毛衣。为完成任务常常是夜里两、三点钟甚至更晚才能睡觉。有的因尺寸不符合标准,被打回来重改,但还不能耽误接下来的生产定额,只能是整夜不睡觉连续“作战”,就这样有的还完不成任务。 一次,有一批任务有个班的恶警认为完成的不好,这批活结束后,还罚她们班去挖沟,一个个累的脸无血色。 穿鱼食(即便是六十六七岁的)每天也有定额,晚上收工(10点半左右)时,若完不成定额的,不能睡觉,加班接着干,直到完成后才能允许睡觉。更不能容忍的就是三天两头的还要写“揭批文章”、“学习体会”等,没有单独时间,都是在劳动收工后挤睡觉时间,对文盲也不放过,仍要完成这个所谓的“作业”,只好由有文化的人代写。 赶上包筷子的活,也是相当繁重,一大队在三层楼上,原料来时,都是一大麻包、一大麻包的放在楼边上,小院里。要从院里肩扛到楼上,百十多米,每天都是几百包,一包几十斤。有一种椴木筷子死沉死沉的。有时人手不够,近60的老太太也要去扛麻包。如果是鱼食的原料,百十来斤两人抬都费劲,只能是年轻点的两到三人死抬硬拽拖到楼上,每抬一包都非常非常吃力。 就在这样长时间、高强度奴工情况下,大队在每天填写劳动记录时都是早8:00晚5:00收工,明明我们根本无休息日,在劳动记录上周六、周日均填写休息。一次,上面来检查,大队长陈莉把所谓的“骨干”招集来,明示应该按她编的谎言说。 一次已解除劳教的学员将大队情况上报劳教局,出于压力,局里夜里派人来了个突击检查(一进所门,将通往各队的电话控制住),这才抓了个“正着”,看到了真实的情况。但对大队的处罚也就是将管生产的队长调离,到其它队。据说该队长到其它队迫害学员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凡是到劳教所参观、查看的,只要是安排好的,一律全是假相。因为一得到这方面消息,立即停止劳动,迅速将劳动现场的东西拖到库房,打扫停当后,再派出年轻学员外出打球、跳绳、做健美操等,留在屋里的人手拿书或材料依次坐好。要是提前就知道的,那更是精心安排,连伙食都要改善。 二。“转化”迫害 每一个到新安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一分到班组里,立刻被事先安排好的“包夹”(“转化”了的学员)进行轮番“说教”,进行“转化”迫害。 前两、三天晚上是不允许睡觉的,“转化”了的就可以睡觉。若不“转化”,就不是坐着听说教,而是长时间站着或蹲着听。晚上到下半夜在队长(警察)允许的情况下可睡上两、三个小时。再不“转化”,就要设立单间重点单攻。 2001年下半年,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来了个姓陈的大法弟子,23岁。来所前,已经被折磨的很严重,内分泌失调,“例假”停止。几天后,因为同期来的全“转化”了,她就算“钉子户”。陈姓学员不“转化”,直接影响大队的“功绩”以及当班队长的奖金,所以对她加大了“转化”迫害力度。单独在队部设立单间,增人轮番“轰炸”。“转化”了的“包夹”完不成任务,就换上吸毒犯。谁都清楚换上她们的结果是什么,因为吸毒犯骂人、打人狠极了。 一大队队长恶警陈莉就是用这种默许的方法来恶制法轮功学员。陈姓学员每天长时间站立(已几乎蹲不下了),腿肿的非常厉害,行走都不方便,她的床位是上铺根本就上不去,只能在允许的那么两、三个小时在下铺的位置让她睡,恶警还不情愿。 一次,恶警大队长陈莉在单间门口看见班里人送过去的饭(只能送到门口由吸毒犯接进去)就说,像她这样,还给她吃菜?喝点菜汤就行了,还给吃三个馒头?少给她吃点。可陈姓学员年轻,饭量大。一天折磨下来,到下半夜从单间回班后,饿得很,其他学员给她吃馒头,还遭恶警禁止。这样,陈姓学员度过了两个多月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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