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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最小的“囚徒”及其父母的遭遇
【明慧网2006年8月16日】明慧网于2004年7月22日报导:山东烟台龙口市4个月的婴儿山山(孩子名现已改为珊珊,以下均称珊珊)与母亲吕艳娜仍在烟台610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人性丧尽的烟台610、龙口恶徒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和触犯了多项法律。

中国《下一代网站》“什么是儿童权利公约”一文中说:在我们国家,儿童一出生,就享有《儿童权利公约》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无论他多么弱小、稚嫩,他都具有与成年人一样的独立的人格。儿童是权利主体。社会中的所有成年人,都必须尊重儿童,并负有保护儿童权利的责任。可在当时仅出生10多天的山山身上,我们无法找到任何一点保障儿童权益的影子,相反她却很可能成为是现代史上年龄最小的囚徒。

过去,家庭暴力是中国女性权益的热点问题,而当今,在中土大地上已由家庭暴力上升成为针对女性的国家暴力。而这种暴力是在江氏集团的命令下进行着的。在制定各种法律上,中国并不落后,针对妇女儿童的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山东省的如《山东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山东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而上述各种法律,烟台610、龙口恶徒均公开触犯。此外,中国还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缔约国应确保实施《公约》中规定。在《公约》中四项基本权利: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而在中国被无辜非法关押、遭受迫害的儿童均被剥夺了这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中这样写道: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在第二十五条中明确提及: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然而吕艳娜却在产期、哺乳期被政府执法部门绑架,遭到身心的创伤!

让我们把白纸黑字的法律、法规与现实做一下对比,不难发现,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江氏集团什么法律都没有讲过。

大法弟子刁希辉(原丰仪镇中学教师),今年30岁,是龙口市丰仪镇船止沟村人,吕艳娜(龙口市第一职业中专教师)今年33岁,是龙口市下丁家镇西吕家村人,他俩都是大学毕业、年轻有为的教师。

刁希辉的父亲刁树声,母亲富桂华及吕艳娜的爷爷吕金享、奶奶吕淑芬、大姑吕仁英、二姑吕仁娟、三姑吕仁菊、弟弟吕恒晓及她三个姑姑家的两个表弟、两个表妹,都修炼法轮功。她奶奶刚学法轮功时已经62岁了,多年的血压高、风湿性关节炎、及后来眼睛又得的白内障,经学法炼功后没吃一片药,病都好了。全家人和睦相处,其乐融融。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刁希辉所在学校每月只发110-120元的生活费;吕艳娜于1999年7月、10月、及2000年正月先后三次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第一次遭到下丁家镇政府恶人野蛮毒打,后两次都被非法拘留。全家人不断的进出拘留所,自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仅一年的时间全家人被逼罚款、交押金、交拘留所费用、及扣发工资等合计3万多元人民币。

1999年10月吕艳娜进京上访被强迫坐飞机遣返,一职管政工的副校长王锋锐在“上头”授意下,想方设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让吕艳娜上课,不发工资,长期被学校看管、监视,节假日不准回家,甚至家人去看望都不让见面……

2000年暑假吕艳娜和刁希辉刚结婚20多天,当时丰仪镇60岁的大法学员田香翠因上访被迫害致死,当地学员将此事整理成文,印成资料在当地民众中散发,并在明慧网上予以曝光。由于吕艳娜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她租住的房屋及她的娘家都被非法抄家,吕艳娜被非法抓到公安局(可能是城关分局)遭到严刑逼供。一个年轻恶警象练拳击似的一拳接一拳打她,逼问资料来源,恶人马淑梅(女)恶狠狠的骂着并揪着吕艳娜的头发在地上狠命的拽来拽去,又踢又踹。她的脸被打得不成样子,眼镜也被打掉了。当时马淑梅十几岁的儿子正在里面写作业,真不知见到这么凶狠的场面是什么感想。

第二天晚上,恶人马向阳(此人三十岁左右,目露凶光,脸色铁青,毒打过很多大法弟子)又对吕艳娜进行毒打。吕艳娜被折磨得身体虚弱,马向阳骗说要送她回家,结果恶徒将她送到医院输液,后来又把她送回学校监视,还要将她非法劳教。在学校非法关押期间,吕艳娜趁机逃了出去,与丈夫刁希辉一直在外流离失所。

吕艳娜被迫离家以后,家中的灾祸仍是连绵不断。由于恶徒追查他们的下落,她二姑吕仁娟和儿子梁冰也被迫离开了家,她大姑、小姑及娘家被动辄抄家,两个姑姑被多次抓去非法折磨,她原本有病的母亲思念女儿却不得相见,她的爷爷、奶奶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祸,无法承受这残酷的打击而相继离世。大姑家的电话被非法监听,2001年就是因为她流落在外的二姑吕仁娟同家中的大姑通了次电话,邪恶之徒便将她大姑吕仁英非法抓到大狱刑讯逼供,追查吕仁娟的下落。加之2001年刁希辉的父母双双被抓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他们无法与家人通音讯。

这几年他们在外边也一直不停的利用便利的方式向身边的人讲述大法真相,告诉老百姓法轮大法好,不要受电视宣传的谎言毒害。在外流落三年多,最困难的时候他们手里只有二、三十元钱。在几经搬迁后,他们在安徽省潜山县落了脚,靠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并略有积蓄,这时吕艳娜怀孕了。由于他们离家时刚结婚还没来得及办准生证,(这完全是这场迫害造成的)他们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由于没有准生证,当地的妇幼保健站不给接生,他们想自己找个人帮忙接生,但是,孩子胎膜早破,情况危急,潜山县人民医院经检查证明她是头胎便接收了他们。2004年3月29日晚9:40分他们的女儿珊珊在魔难中出世了。

2004年4月8日凌晨3点左右,刁希辉出去发真相资料,一去不回。孩子刚出生10天,吕艳娜的身体还很虚弱,孩子身边没有了父亲,她的身边没有了丈夫的照顾,她抱着幼小的孩子不禁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因为她太清楚这场迫害的残酷。在明慧网上每天都有那些真实发生的毫无人性的迫害,山东栖霞女学员王丽萱和她8个月的婴儿在北京被迫害致死;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恶警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辽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投进男牢……法轮功学员被野蛮灌食,有的被活活灌死、有的被灌粪尿、灌整袋食盐化的水、灌腐蚀性液体……数万伏电棍电击、连续十几昼夜不让睡觉、连续十几昼夜吊铐;注射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开水烫、烙铁烙、坐老虎凳、绑死人床;每天近20小时的超负荷苦役……这一切对法轮功学员真实的暴行就发生在中国的劳教所、看守所、戒毒所、精神病院、洗脑班、监狱……而迫害者仍在不断的编造谎言、制造假相,一切的罪恶都在暗中发生着……

3年多来龙口公安想尽办法要找到吕艳娜夫妇的下落,为了找到他们,不惜花60000元重金在全国范围网上通缉,在山东省平度市花费100000元查找她们的下落,这样做是不是只是因为怀疑他们将龙口市丰义镇政府不法官员将大法弟子迫害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网上曝光这一点呢?

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暴行上网曝光,这件事用任何国家的宪法来对照都没有任何错误,更谈不上违法,象这种正义之举在当前大陆法轮功受到残酷迫害的情况下,更需要一些勇气和智慧。

无论在哪个国家,公民因为自己的信仰被政府人员毫无理由的虐待致死,杀人凶手都应该受到严惩。江泽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恐怖政策在少数邪恶帮凶的实施下使得9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难道这些暴行不应该在全世界曝光吗,不应该让所有的人知道江泽民恐怖集团的邪恶吗?修炼了法轮功,信仰了真善忍的人就可以被随便的打杀吗?如果是这样,人类的人权何在,法律何用?

揭露邪恶的犯罪行为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大家都保持沉默,那么邪恶暴力就会肆无忌惮;被谎言蒙蔽的人们就会更加的迷失,犯罪者就会加大自己的罪恶;那些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就将受到更大的威胁,所以曝光恶行就是为了制止犯罪、声援善良。而抑恶扬善怎么能成为一个好人被抓捕的理由呢,荒唐至极!放着真正的杀人凶手不抓,却花大力气投入大量资金来迫害好人,这不是执法部门的失职吗,这不是对警徽的亵渎吗?不管吕艳娜夫妇做没做过揭露恶行这件事情,都不应该受到这样无理对待。我想他们夫妇之所以流离失所长达3年多时间,也不光只是为了躲避你们的追捕,也是为了给你们时间来认清这场迫害的邪恶,让你们少干些伤天害理的事,你们应该能想明白这一点吧。

可能你们有些人要说这样做是反对国家和政府。曝光罪恶,何“反”之有?难道极少数邪恶的官员就能代表了国家吗?那么打击那些贪污腐败的政府官员,是不是也是反对了国家呢?这种小学生都能明白的道理其实根本无需多说。

为了躲避邪恶的迫害,吕艳娜还是艰难的转移了住处,然而还是没有逃离邪恶的魔掌。

知道他们的住处后龙口市的邪恶之徒仍不远千里找到那里将他们绑架。在吕艳娜生产还没满月的情况下,龙口市的邪恶之徒强行将她母女绑架回龙口市。这些邪恶之徒们光天化日之下干这见不得人的恶行对外却说是去“抓办假证”的。吕艳娜母女被绑架回龙口市后邪恶之徒们还妄想让吕艳娜的父母把孩子带回家中,以便它们放手迫害吕艳娜,只让她的父亲吕仁强在下丁家610洗脑班与她见了一面。恶人们见没有达到它们的目地,第二天吕艳娜的母亲和大姑再到610去见吕艳娜,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回应,往里面打电话找人,接电话的人说吕艳娜不在那里。现在她们母女到底被关在哪里也不知道。

后来,恶人逼迫她写一份委托书,要把尚未满月、嗷嗷待哺的孩子交由她的家人抚养。吕艳娜拒不配合邪恶,写了一份陈情书交给他们,不法人员不敢接收。

下面是吕艳娜写的陈情书的全文。

* * * * * * * * *

陈情书:

我叫吕艳娜,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我与丈夫刁希辉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依法上访及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而遭受迫害,目前被非法关押,失去人身自由,无法亲自抚养我刚出生不足一个月的女儿珊珊,而被迫将珊珊交由刁希辉的母亲抚养。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法轮功的私人运动使我母子分离、父女分离、夫妻分离!乌云遮不住太阳,纸能包住火吗?法轮功的平反是迟早的事,在我有生之年,我一定要将迫害我一家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送上法庭,一一追究法律责任;若不幸中年早逝,女儿将继此志。今特以此文字为证,作为我一家人被迫害的证据之一。

吕艳娜

* * * * * * * * *

因为刁希辉的母亲付桂华不抱孩子,所以不法人员就不让她看视被非法关押的吕艳娜与幼小的孩子。付桂华和亲家数次去都没看到孩子和大人。

后来,吕艳娜和她刚出生不久的女儿珊珊,被龙口610的不法之徒押送到烟台幸福洗脑班(地址幸福法庭二楼),这个臭名昭著山东省的邪恶黑窝不但迫害烟台市大法弟子,龙口610的不法之徒公安王××等也在此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学员。

之后,龙口市的邪恶之徒非法将刁希辉判刑6年,吕艳娜判刑3年。在用尽了各种邪恶手段洗脑、关押了4个多月后将她母子二人放回家中,等以后再执行判决。2005年春,龙口市第一职业高中所在地——新嘉街道派出所将吕艳娜叫到派出所关押了一天,吕艳娜的娘家人为了使从小就失去父爱的幼小的孩子不再失去母爱,就拿出3000元的血汗钱,托人送礼,实指望能财去人安,没想到这3000元的血汗钱有去无回,这灾祸还是落到了头上。

2006年农历新年过后吕艳娜所在的单位不但停发了她母女二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费,还开除了她的公职,并逼迫她母子二人迁移户口。

2006年5月8日因为邪恶之首江泽民要到龙口南山,龙口市法院邪恶之徒非法将已失去生活来源,不得不靠到南山宾馆洗碗打工来维持其母女二人生活的吕艳娜非法绑架到张家沟看守所非法关押,扬言要执行2004年的非法决定判刑3年。现在吕艳娜的丈夫刁希辉还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监狱,刚满2周岁的女儿珊珊在家中跟着奶奶,这幼小的孩子每日哭喊着要妈妈。

期间刁希辉的母亲付桂华与吕艳娜的父亲吕仁强多次到张家沟看守所要求让幼小的孩子珊珊与被非法关押的母亲见上一面,可是丧失人性的邪恶之徒以看守所修建为名拒不让见。并且又一次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来到看守所,看守所内一个人说吕艳娜已经发到青岛去了。一听到这消息,可怜五十多岁的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与孩子一路哭着回了家。回去后觉得这也太不公平了,儿媳吕艳娜自从5月8日被龙口市邪恶非法绑架后至今就没通知过付桂华家一声,既然人已经发走了总得去打听一个确切的地方好带着孩子过去看望一下,结果去了后又说吕艳娜没有发走,还在看守所内,就是不让见人。没有办法,自打7月份开始,付桂华只好扔下家中84岁的老婆婆,怀抱着年幼的孩子,途中要倒三次车辗转来到了龙口市人民政府的大门前,可是站岗的门卫挡着不让进,说应该去公安局,到了公安局门卫又给挡着说应该去法院。到了法院,法院的人说应该去找刑事庭或去公安局。可怜五十多岁的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被上述各部门推磨式的转了一圈和孩子也没见上吕艳娜一面。实在没办法,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又一次来到了龙口市人民政府的大门前,这回门卫又说叫去找信访局找王局长,接着又说叫去找管事的,于是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满怀希望的来到了信访局,将近下午4点多了,信访局里一个人说叫她等星期三(即7月26日)到公安局大院找局长,说星期三是局长接见日,这样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又回到家等着星期三的局长接见日,结果到了星期三与孩子到了公安局大门口,门卫还是挡着不让进,并说:公安局长是谁都能见的吗?没办法,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又回到了龙口市人民政府的大门前,这回门卫又说叫她到烟台去找,这回付桂华说我哪也不去了,既然我是龙口市的公民我就要找龙口市人民政府解决问题,说着就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前支起了大伞,并铺好了孩子的铺盖。这次,还不到5分钟信访局就去了两个人,帮她收拾好包裹,帮着提到了信访局,信访局还有人说:星期三是局长接见日,为什么不让见呢?过了一会有人说给你联系好了,你过去吧,公安局门口有个姓栾的人等你,是个女的。这样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又一次的来到了公安局门口,结果也没见到姓栾的女人,经门卫打电话联系,姓栾的女人出来了,而且是2004年吕艳娜母女被绑架回龙口市后在非法关押期间看过珊珊的人。姓栾的答应付桂华回家再耐心的等三、四天后再去张家沟看望吕艳娜,说那时一定能让见到吕艳娜。付桂华这次回家准备了些好吃的实指望这次是一定能见到儿媳吕艳娜了,珊珊也能见到久别的妈妈了,珊珊见到付桂华在家包包子,天真的孩子还问奶奶说:妈妈爱不爱吃包子?

8月1日那天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带着一些吃的东西来到张家沟看守所,谁知结果还是不让见,那天加上天气不好,付桂华真是无处可去,只好回家。8月3日付桂华依旧怀抱着年幼的孩子坚韧不拔的又去了龙口市公安局找姓栾的要求与孩子见儿媳吕艳娜。到后门卫打电话找姓栾的,只听说姓栾的去了烟台,问哪天回来,回答说不知道。这时信访局来了两个人把付桂华与孩子交到信访局说是让她和孩子回家等着听信。无奈付桂华抱着孩子又回到了龙口市人民政府大门口支起了伞,这时已有11点半了,看到不断从里面出来的人,付桂华哭着喊冤,幼小的孩子嘴里也跟着哭着说:奶奶冤哪!……刚喊了五、六声,门卫慌忙跑过来对她说:你不是要求见人吗?这样怎么能见到人呢?刚把她与孩子领到一边,紧接着信访局又来了两个人把她和孩子又领到信访局,这回答应说等8、9号让见,并让她所在乡镇政府的车顺便将她与孩子捎回了家。等到了9号付桂华怀抱着年幼的孩子来到了张家沟看守所,看守所的人还是不让见,说要等到10号下午才能让见,在付桂华再三请求下,看守所又打电话请示公安局后才让进去见了吕艳娜一面,接着告知吕艳娜将于8月11号早晨发往济南监狱,真是大人孩子一齐哭 ,场面好不凄惨,可想而知珊珊这幼小的孩子见到妈妈是如何的难舍难分。跟奶奶回家后,几天以来想起来就不断的哭喊着要妈妈。而在睡梦中,懂事的孩子还时常喊出声来说:奶奶别哭了。

善良的人们,这就是活生生的发生在龙口市的迫害真相,在邪恶江氏流氓集团发动的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里,不知有多少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在此我们呼吁世界上所有的正义之士,请伸出援手共同制止发生在中国的这场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让幼小的珊珊早日与非法关押在监狱的父母团聚吧。

龙口市邮编:265700
龙口市第一职业中专,管政工的副校长-王锋锐
手机:13053571760;办公室电话:0535-8550661; 0535-8559181
龙口市委书记:于爱军
龙口市长 :朱培吉
龙口市长公开电话:(0535)8517171
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局长室电话:0535—8517840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电话:8517257
刑事警察大队办公室电话:8517102秘书科:(0535)8501775 8501751
法制办:8517517
调研科:8517118
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ONGKOUGOV.CN
龙口市公安局电话号码:
局长室:8501001
政委室:8501002
副局长办公室:8501003 8501005
副政委办公室:8501006
政工科:8517737
局长周学军: 电子邮箱(E-mail:zxjzw@yt-public.sd.cninfo.net )
政委孙吉连: 电子邮箱(E—mail:lksjl@163.com)
王君;王淇;马淑梅(治保科科长);
龙口市610办公室电话:0535-8503460
龙口市法院办公室电话号码:: 8517832
立案厅:8503450
审监厅:8500631
刑事厅:8519297
龙口市检察院电话号码:
办公室:8500570
纪检组:8500670
政工科:8500603
侦察监督科:8500603
公诉科:8500610
监所检察科8503449
控告申诉检察科:8502000
龙口市公安局:局长室:8500788、8502988、8517840;行政科:8517745;保卫科:8517128;王君;王淇;
刑警大队:8501102、8517102;
东莱分局:马向阳,手机:13054570030,宅电:0535-8536603
安徽省潜山县公安局局长室电话:0556—8935088
政委室电话:0556—8935098
副局长室电话:0556—8935078;0556—8935018
梅城派出所电话:0556—8922942
城关派出所电话:0556—892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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