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8月15日】2003年1月9日至2005年7月14日我被非法关押在贵州中八劳教所,期间,我遭受恶警的邪恶迫害。 他们的迫害手段极其残忍,如: 一。用油黑的帕子将我的脸抹黑,而后拖进牢中牢; 二。罚蹲、罚站多次,每次都在七天七夜以上。他们是轮班睡觉。恶人盯着我的眼睛,发现闭眼就对我拳打脚踢,有时抛一只鞋打在我的脸上,见我稍一弯腰又被拳打脚踢; 三。双手卡着我的脖子; 四。用绳子将我的双手反捆,往我嘴里塞进脏布,用手打我的嘴巴; 五。踢大腿,我的双腿疼痛,呈现青紫色; 六。脱下鞋来,用鞋底抽打我的嘴巴; 七。从背后抓我的衣领拉倒,拖着走; 八。将我打倒,用脚踩着,我翻身起来,被手打下去,被脚踩下去; 九。将我的双手扭向背后,左右二人各伸一只脚挡住我的双脚,而后压背猛推我倒地,头撞地血流出; 十。用衣服和裤子盖着我的嘴和鼻子,双手用力压捂; 十一。用烟头烧我的手心,烧起大泡; 十二。甩拳头打我的嘴,将我打倒; 十三。扭我的手掌骨,痛倒在地,疼痛连续三个月,手拿不起东西; 十四。踢肋骨,我痛出全身汗,心翻难受,疼痛连续三个月,翻身行动疼痛加重; 十五。双脚跳动,双手挥舞,连续拳击我的两边脸,将两边脸的内肉打烂一层夹进牙缝里,血从嘴里流出; 十六。用扁铁打我的腿,血淌湿内裤,血滴在鞋上,血滴在地上; 未被劳教之前,我的牙齿健康无病,被非法劳教后,因经常被恶人拳击我的脸部,引起牙齿松动,掉了两颗牙齿,刚出劳教所又掉了一颗牙齿,至目前陆续已经掉了七颗牙齿。 我们没有罪,修炼“真善忍”思想境界高尚,不贪污、不腐败,是最好的人。 参与迫害的恶警: 杨仁寿(指导员)、李指导员、余队长、云长春、“黄老师”; 参与迫害的吸毒犯:丰健林、叶厚忠、王水伦、刘猛、李忠庸、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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