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8月12日】据多方了解和一些知情人的透露,2006年7月19日,广西合浦检察院和法院,在当地610邪恶组织和政法委的授意下,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以暗箱操作、走过场的方式审判大法弟子张志辉。 在非法审判中,所谓的“检察官”宣读指控文书和法官提问等都是声音低沉含糊,偌大的会场即便坐在最前排的旁听人员一直都无法听清台上的检察官、法官说的是什么,也没有律师为张志辉出庭辩护,张志辉只能当庭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据内部知情人传出消息,因为张志辉刚正不屈、不承认恶党人员强加的罪名,有关邪恶头目妄图强判罪名进行迫害。 据了解,张志辉家人在此前没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和传票,要不是张志辉在狱中事先打出电话告诉家人,有可能这次非法审判又是悄然进行。 张志辉曾在广西合浦县做小学教师,2000年因坚修大法被开除出校后,又因向广大民众讲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被送到广西男子劳教所严重迫害。张志辉被劳教所加期迫害出狱后,为了养活自己两个三四岁的小孩,和妻子被迫外出打苦工维持生计。 2006年3月,张志辉和妻子从外地打工回来,当地610恶徒约5、6人穿着便服,开着一辆普通面包车,谎称是查电表的,骗张志辉打开家门后强行把张志辉绑架走,非法关押至今。 由于邪党人员作恶的心虚,一面设法为自己作恶披上一层表面形式合法的外衣,一面威胁知情人不许把实情透露出去,并对关心此事的人进行迫害和控制。但纸绝对是包不住火的,在迫害中任何人作恶的一切都将毫无遗漏地翻查出来,清算无漏。 合浦县公安局国安队黄德文(610头目)、陈富、庞英等三人在02年-03年残忍迫害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关到一个房间后,用毯子封住窗口,再用袋子从头到脚套住大法弟子,用脚往大法弟子的身上踩,用钻墙用的电钻往大法弟子的身上钻,致使大法弟子李月梅不能走路,被抬回看守所后,一个月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希望那些良知尚存还在无知地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尽快清醒,停止作恶,为你们自己留条后路。 合浦县人民法院 地址:廉州镇中山路44号 电话:0779-7284108 邮编:5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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