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大法弟子茹红霞于2005年10月14日晚被当地恶警绑架,遭酷刑折磨。2005年11月,茹红霞被劫持到宝鸡县看守所。2006年4月,茹红霞被非法判刑3年。茹红霞于5月初向宝鸡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茹红霞,女,54岁,宝鸡铁路司机学校职工,文雅、善良,身材瘦小。 2005年10月14日晚8点多,以宝鸡市陈仓区公安分局康宝栓为首的邪恶之徒,突然用脚踢开房门,把茹洪霞和去她家走亲的三姨一起绑架,恶徒康宝栓疯狂的朝茹红霞及三姨拳打脚踢、扇耳光,这些恶徒们还狂妄的把茹红霞挂在墙上的“佛光普照”匾的佛像摘下摔在地下摔坏、撕烂,一群人恶狼似的翻箱倒柜把家里破坏的乱七八糟,然后把人带到宝鸡县792厂群力招待所。第二天才放了三姨。 在那里,恶警给茹红霞戴背铐(一只手从肩膀上拉过去铐住),再提起铐子使劲抡圈,往墙上推碰,晚上不让睡觉,经常连夜审讯,铐在架子床上,直不起腰(宝鸡大法弟子张宝旺就是在792群力招待所被打的腰肋骨折,腿打断,又送到监狱折磨死的),封闭式的关在一个房间里,由792厂2名退休人员包夹看管、监视,三名公安每天刑讯逼供,就这样迫害了42天,还要勒索受害者9600多元。 在这里邪恶使绝了招数也没达到目地。11月份又把她送到宝鸡县看守所。由于茹的眼睛高度近视(1000多度),看守所不让戴眼镜,眼睛几乎失明,同室的犯人了解真相后主动帮助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但被管教制止,每天只吃两餐,开水泡白菜,根本吃不饱,晚上还要轮流值夜。 06年4月13日宝鸡县法院开庭后又休庭。4月28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按陕西省邪恶610的旨意又秘密非法判茹3年劳教,茹红霞于5月初向宝鸡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7月4日家属联名上诉到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立案在刑事审判一庭,这2天就要提审了。 在此紧急呼吁海内外所有善良的人们,正义的团体立即行动起来,紧急营救大法弟子茹红霞,大法弟子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 希望大法弟子高密度发正念,解体邪恶的阴谋,利用各自的条件加大力度讲清真相,要求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 参与迫害的恶人名单: 宝鸡市陈仓区公安局、打人凶手:贾佛生 高宗文 段九洲 李伟 董和平 康宝栓 刘永发 何林祥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宝鸡市中山西路 邮编:721001 区号:0917 宝鸡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电话: 3651854 3651851 行政科电话:3652747 政治科:3651554 立案厅:3651911 告案厅:3656944 审监厅:3653237 20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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