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27日】张芙蓉,女,52岁,平凉丰收厂退休职工,家住丰收厂家属院一号楼一单元四楼。1996年6月1日得法,得法后身心受益。下面是7.20以来大法在中国受到迫害后大法弟子张芙蓉自述受到的迫害过程: 1999年7月21日,平凉天门派出所恶警将我强制性用警车从家里拉到所里无理审问,叫我放弃法轮功,放弃真善忍。当场丈夫听信谎言配合邪恶打我骂我。对我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2000年3月28日我又被公安局政保科于小彦等人叫到保卫科逼写保证书让我放弃修炼大法,因我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和其他5名大法弟子一起被判15天拘留,关押在戒毒所。恶警指使吸毒犯把我们一个个的毒打了一通,搜去我们身上的钱、物,强迫我们洗衣服、被子等。 2000年7月15日左右,我上北京证实大法被北京朝阳区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在关押了15天左右后8月初被我厂保安唐根晓、李春芳接回到平凉公安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女恶警郭某用脚踢我骂我,强迫我在毒日下曝晒、头顶砖墙90度手背后朝天撑着、罚站、不让上厕所、背监规、写所谓的不炼功保证书等。因我不“转化” 而取保候审半年后回家,但在出门买菜时都有人跟着,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权利。 2000年12月24日下午我再次到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北京前门派出所抓捕到东城看守所非法关押12天,当时天下着大雪,恶警不给我们衣服穿,强迫我们光着脚站在雪地里,安排男恶警毒打、恐吓女大法弟子。几天后邪恶用车把大法弟子半夜秘密转到河北的承德看守所关在一个阴森的深山洞里,没吃没喝几天几夜。我被关押20多天后被单位的血敬德、、李春芳2人带回平凉。在家只有6天后又被单位保卫科抓到拘留所关押1个月,因不配合邪恶被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在甘肃兰州女子劳教所。 2001年3月6日我被送入劳教所后,受尽了邪恶的折磨。邪恶无理审问、罚站3个月、白天晒太阳、晚上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配合就打骂、戴手铐、用电棍电。恶警王永红教唆吸毒犯人打大法弟子,3天内就打死了一个天水大法弟子。恶警还强迫我背大石头、背砖头、淘厕所、我累得不行还不给我饭吃,我抗议时就关禁闭,3次戴手铐,每次10天。期满后还超期关了我3个月。 我于2003年5月28日放回家后恶警610、厂保卫科上门骚扰、跟踪、电话监控使我不能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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