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22日】为声援亚太地区11个国家、地区及美国3个州的法轮功学员在“7.20”当天发起绝食行动,谴责中共惨无人道的迫害,2006年7月20日上午,新加坡3位法轮功学员来到中使馆前静坐抗议。上午11点左右,三人遭到新加坡警方的逮捕,被送至东陵警署扣留,警方当天将三人以“有着共同的意图-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Harassment by displaying insulting writings – with common intention)”的罪名控上法庭,并限定于2006年7月21日上午9点整必须出席新加坡法庭初级庭审。 7月20日上午10点45分,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余文忠陆续抵达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前,挂上写有“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 的横幅后,两人在横幅前静坐。 法轮功学员黄才华、余文忠中使馆静坐抗议 |
在静坐的过程中,中使馆的一工作人员强行近距离不停地拍照两位学员。新加坡另一法轮功学员陈佩玉稍后于11点左右加入其中。11点20分许,新加坡警方出动2辆警车,强行将三位学员押上警车带到警局,其中72岁的老人陈佩玉是被警方人员强行抱上警车。 中使馆工作人员强行近距离拍照两位学员 |
据当事人陈佩玉介绍,她在警局里与两位调查官用华语进行沟通,调查官询问“横幅是谁带去的(中国大使馆)?”“谁让去(中国大使馆)?”及“为什么要去(中国大使馆)?”警方一再声称横幅的内容侮辱到中使馆,骚扰到来往的路人,触犯了新加坡法律。陈佩玉质问,“我们几乎每天都去中使馆前炼功,已经坚持一年多了,拉横幅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警察也是几乎每天都去中使馆,很多警察说我们没有触犯法律,为什么你们今天才说我触犯法律?”两位调查官不作回应。陈佩玉又说,“全世界好多国家的法轮功学员都在中领馆前静坐抗议,为什么新加坡不可以?两位调查官说新加坡与别的国家不一样。两位调查官只是重申在中领馆前拉横幅,违反了新加坡法律。 在警方控告陈佩玉的声明中有一段口述记录。在记录中,陈佩玉说,“我去那里(中使馆)是我想救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我没有其它任何意图。” 余文忠在警方的口述记录中说道,“我否认警方的控状。我们没有任何意图骚扰任何人。我们只是让人知道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面临残酷迫害的真实情况。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在大陆被活体摘取器官的事实已经被加拿大第三方调查小组证实。基于上述的事实,我认为新加坡的法律应该赞同我们的行为而不是惩罚我们。在新加坡没有主流媒体报道这件事情,我们没有选择,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告诉人们真相,虽然新加坡法律很严格,但我们的行为是出于正义和关心。希望对我们的控状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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