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2日】2006年6月23日上午,沈阳铁西区法院对陈秀非法审判,无辜善良陈秀被秘判四年。 今年40多岁的陈秀,2006年3月3日在功友家,和功友相聚时被绑架。 6月23日上午,沈阳铁西区法院对陈秀非法审判,据知情人讲“庭审”中陈秀的亲朋好友无人到场,而610、政法委等迫害陈秀的人员却没有缺席,女审判长王某宣读了所谓的罪状,陈秀据理力争,为自己辩护,要求上诉,“庭审”草草收场。 陈秀在功友家和功友相聚时被绑架,究竟违反了哪个国家的哪一条法律?事实上,真正违法的恰恰是那些所谓的执法者,为一己私利,亵渎法律,迫害善良百姓。 请同修不受邪恶制造的抓捕、判刑等人间假相的迷惑,一如既往的正念讲清真相,营救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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