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19日】自1999年7月恶首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邪恶迫害后,中国大陆层层公检法机关充当了迫害大法学员的工具和打手,一些警察被迫参与迫害,也有一些在权欲、利欲的驱使下,丧尽天良,主动的助纣为虐。他(她)们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执行中共恶党高层秘密下达的邪恶命令,对法轮大法学员实行“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对法轮大法学员任意非法抄家、罚款、长期非法拘留、劳教、判刑、关入精神病院、关入洗脑班等,强迫其放弃信仰,剥夺人的基本权利,所用的卑鄙手段令人发指。 同样,江西省九江县政法系统的部份警察也充当了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帮凶,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恶行: 1、城子镇法轮大法学员张毛兴和其女儿张娟于2000年底进京上访,向上反映法轮功是清白的,结果不但不准上访,还遭北京恶警的非法抓捕,随后被九江县“610办公室”的恶警押回后非法关押在本县看守所。张毛兴绝食抗议剥夺上访权利、抗议非法关押。2001年农历新年前,张毛兴被县看守所恶警与几个刑事犯绑在梯子上,强行灌高浓度盐水,结果被迫害致死。张毛兴被迫害致死后,恶警不但没有通知他妻子,还严密封锁消息,秘密火化遗体。随后将他的女儿张娟送到九江马家垅劳教所继续迫害。据可靠消息说当时看守所的值班人是指导员张南(电话:0792--6812849、手机:13607021618.其人现任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主任。)参与灌食的警察与刑事犯人的姓名待查。 2、九江县一中地理教师费重闰(原名费卫东),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在学校日益受到同事和学生的赞许。2000年11月29日下午,县“610办公室”的恶警对他非法抄家并绑架了他。他被关押在县看守所达四个多月。恶警逼迫他放弃信仰时说:你只要写个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就可以放你回去上班,否则送你去劳教。费重闰坚定的说:“我炼法轮功没有任何过错,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你们无权逼迫我放弃信仰!”恶警见威逼不成,竟将他送到九江马家垅劳教所非法关押三年多。在劳教所里,恶警为了逼迫他放弃信仰,采用多种手段折磨他:毒打、长时间吊铐、关小号等。直到2004年他才被释放回家。 2005年10月18日中午,费重闰在九江县城庐山西路335号“永丰车行”购买摩托车时,向店主洪应讲自己因炼法轮功而被迫害的事实真相,却遭到店主举报,据目击者说:“本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的警察赶到后,店内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过一会儿,县中医院的920救护车赶到现场,医生明确诊断:费重闰已死亡,无法救治。”在费重闰的家人与店主洪应交涉过程中,洪应与警方都一口咬定“是自己摔死的”。可是,费重闰的遗体在不同部位显现多处创伤:嘴唇青肿、嘴角有鲜血流过的痕迹,门牙掉落两颗、折断一颗;右太阳穴有一个小于号形状的伤口,血凝伤口处,右太阳穴往上一寸处有一直径约1.5公分的肉往下凹陷的圆形伤口;背部左肩下有长形红色刮伤;双肘关节有擦伤,两膝有灰尘。也就是说费重闰生前身体的前后左右都被伤及,尤其以嘴(前)、太阳穴(右)为重,如果没有外力,岂能在重伤门牙的同时在右侧太阳穴留下如此伤口?那么是谁打死了费重闰呢?案发现场除了死者,就只有店主洪应和110报警中心当天中午值班的警察(具体人员姓名待查)。目前,费重闰死亡案被搁置,凶手逍遥法外。但我们深信:善恶有报终有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凶手最终会被绳之以法! 3、县一中桂训炉老师的妻子田海英,今年39岁,曾于2000年底进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好,被非法抓捕关押在九江县看守所长达五个多月。后来田海英被县公安局一科的恶警以罚款的名义敲诈勒索3000元人民币才释放。2001年6月再次被县公安局一科恶警李建华、饶洪炎、方守卫等非法绑架,接着被非法关押在九江马家垅劳教所两年。 2004年7月9日晚上,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鸿志和饶洪炎为首的一伙恶警闯入田海英家中,强行非法抄家,没有出示搜查证和逮捕证,将田海英和她的母亲桂水银绑架到县公安局进行非法审讯。身为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陆龙来执法犯法,参与非法审讯、酷刑折磨,在众目睽睽之下,脫下脚上穿的皮鞋,毒打田海英。田海英的嘴巴、头部、身上被打的青紫。随后把田海英和她的母亲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母女俩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田海英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送入九江马家垅劳教所遭受迫害。在马家垅劳教所这个人间狱里,田海英受到更残酷的迫害:恶警瞿大队长、刘俊平等,指使吸毒犯人用恶毒的语言无休止的谩骂田海英;用竹制的棍子打田海英的嘴;还曾经两次被吊铐折磨,其中有一次被吊铐长达一个星期,手腕上留下了严重的伤痕,至今做事时双手无力。被吊铐期间,恶警还强迫她看诽谤大法的邪恶的录相片,并对她进行野蛮灌食。田海英被迫害的身体虚弱,体重减轻了几十斤,根本无法参加奴工劳动,却遭吸毒犯毛蓓蕾的毒打。没有人性的恶警仍然强迫她参加劳教所的奴工劳动。前不久,她丈夫因不堪忍受迫害导致的痛苦,提出与她离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配偶被劳教期间两年内不能提出离婚。而县法院的法官(姓名待查)却执法犯法,先后三次伙同田海英丈夫去劳教所诱骗、逼迫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同意离婚。目前田海英仍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內。 参与迫害田海英的恶警有: (1)饶洪炎,男,50多岁 县“610办公室”成员之一,2000之年前任县看守所所长,因到退居“二线”年龄,自2000年起调到县公安局政保科(兼“610办公室”)挂个虚职。明白人都知道到此是来养老的,不会再管事,更不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样的傻事,而他却多次参与对法轮大法学员的非法抄家、审讯,甚至绑架,充当邪恶的帮凶。电话:0792—6813960。 (2)张鸿志,男,30多岁,2003—2004年之间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电话:0792-6827308。 (3)陆龙来,男, 40多岁,现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610办公室”副主任。电话:0792-6813505 0792-8251153 13707920006 (4)方守卫,男,40岁左右,现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曾经多次参与对法轮大法学员的非法抄家、审讯和绑架。电话:0792-6812916 (5)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 瞿大队长、刘俊平、呂任奎、宋琪、呂卫平、潘医师、彭科长等。劳教所办公室电话:0792-6951570、6951578。 以上列出的三例,只是发生在九江县迫害事例中的一部份。据不完全统计,九江县先后有60余名大法弟子因不放弃信仰而曾经被非法抄家、拘留过,分別被勒索人民币二千元至上万元不等,有20多人被非法关进监狱或劳教所迫害,其中张毛兴和费卫东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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