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8日】我叫饶棉花,今年41岁,家住湖北省武穴市武穴镇江家林村3组。未得法前患有胃糜烂、肠炎和因引产而患上的妇科病,到武汉等地求医花了不少钱,但无效。回家后村干部只报销少部份医药费。由于家里经济紧张,自己身体有病,引起许多家庭矛盾。正在我感到十分痛苦的情况下,我在一家诊所遇见了法轮功修炼者向我弘扬法轮功,当时我因为病重,放不下治病的心,所以失去了一次机会。1997年2月,我又去了那家诊所,那位大法弟子再一次向我洪法,从此以后我就走上了修炼的道路。 那位同修把我带到炼功点,看了几天录像,全身感到异常轻松。修炼一段时间之后,全身疾病都消失了,村干部看到这一情况又介绍几个人修炼。修炼了短短3年时间,无情的迫害就开始了。当时的情况十分恶劣,刊江派出所的恶警和部份村干部经常到我家骚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几位同修走上了证实法之路。中途被恶警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3天后,不知家里出了多少钱,才被放回。同年11月我在江堤上炼功被非法抓进拘留所,绝食7天,家里人又交了一些钱,才被放回。 2000年3月,我在家干活,被刊江派出所连推带拉又将我送到拘留所。因我不肯签字,他们就打我一顿。把我的手反铐几个小时,不能吃饭、不能上厕所。打开后出现了深深的血印。15天后,交了300元钱,才放我回家。 2000年4月,我再次去北京上访,被前门恶警非法拘留一天一夜。他们问我姓名,我不肯报,就打我一顿。他们打完后说我三年功没有白炼。第二天,他们骗我说出了地址。然后,刊江派出所恶警将我带回武穴。回到刊江派出所,一个姓邹的恶警不由分说的打了我一顿,将我送到看守所。关押了40多天。在这期间,刊江派出所的恶警闯入我家将屋内的床、电饭煲、高压锅、洗澡盆等用品全部抢走,最后无任何手续就非法判我一年半劳教,把我送到武汉狮子山劳教戒毒所。在那里先贴墙,后挖墙,蹲八字步。每天反复这些动作。过了一个多月,我被迫投入生产,早上5点30分起床,晚上最早半夜12点,最晚凌晨3点才能睡觉。直到9月才被放回家。 那年10月,我在田里干活,刊江派出所姓邹和姓蔡的恶警将我强行拉到车上又送到武汉狮子山劳教戒毒所。那里的干部为了“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得到一万元的奖金。对法轮功学员十分残酷,无论夏天还是冬天,都用冷水洗澡。有一次,为首的江科长把我们全部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手全部反铐起来,一个个的被带到禁闭室用电棍电,我被电以后全身就麻木了,之后全部进行严酷的军训。正步抬腿15分钟,落地就打,当时武汉气温有近40度。军训完毕,汗水未干,就用井水洗澡。 经过这样的长期迫害,我的脚就走不了路了。然后恶警带我到武汉军区医院检查。医生对恶警说了些话,不要我听。几天后,2001年9月10几号,刑期未满,我就被放回家。但是,青林派出所的恶警、国安等不法人员每隔一段时间会来我家骚扰我,我丈夫(未修炼)替我说公道话,恶警多次吓唬他说,要将他铐起来。我丧失了劳动能力,两个孩子还要读书,丈夫不得不外出打工。恶警仍然多次骚扰。 2005年5月,田水清为首的青林派出所恶警又闯入我家,抢走孩子的复读机,孩子向他们要,恶警居然吓唬孩子,我多次向他们要,恶警不给。2005年6月我到青林派出所要复读机,恶警叫我到市委去要。市委的人叫我到公安局去要,我到了公安局,找610头目潘林发,要复读机和生活费,他们叫我第二天再来,我第二天去,他们不给复读机,说生活费他们不管。第三天我去公安局找王少斋,他骗我到一个房间说是叫我拿复读机,其实是想把我关起来,我知道后,就推着轮椅准备出去。他们马上将我轮椅拉住,我就在地上爬,他们不准出去,将我推倒在地,几个人将我强行抬上车。当时我不肯上车,脚和头都在车外,他们就用车门夹我,就这样他们将我强行带到拘留所。他们把我抬下车,我坐在地上,当时姓董的恶警就打了我两巴掌,两天后的夜晚,他们将我送回来,公公、婆婆不肯要我,拘留所所长刘堂义和一个姓王的恶警将我放下车就开车逃跑了。公婆将我送到派出所恶警田水清家,田水清打电话110,110的人把我送到家,公婆仍然不要我进屋,110的人将我送到拘留所,第二天,所长刘堂义骗我说,市委和武穴镇的人都在大队部等我,到了之后发现只有一个村干部,村干部叫武穴镇的人来,武穴镇的人也推脱责任,害得我在外面流离失所好几天,最后还是公婆让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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