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22日】我认识一位大法弟子,2000年因不放弃修炼大法,被迫流离失所,和另外几位流离失所的同修一起租房子做大法资料。他们每天吃的饭菜是最便宜的或是不吃菜。夏天到了,大街上的姑娘们都换上花花绿绿的裙子,而这些同修们还穿着薄毛衣或绒衣。 一位50岁的男同修去看他们,一见到他们生活那样艰苦,流下了心酸的眼泪,当即回家卖了几只羊,把钱送给他们,并专门嘱咐,这些钱是专门给他们的生活费,决不能用于其他。可是他们还是一分没花,而是用这些钱买了一台电脑。他们说:丝毫没有觉的苦,夏天不觉的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修好自己,多做真相资料,尽最大能力多多救度不明真相的众生,是我们最大的欣慰。在看守所里学不到法,心里没着没落的,那才是真正的苦。 在流离期间他们得到不少同修的生活资助。当他们能够否定邪恶的迫害,从新回到自己的家,他们又辛勤打工,要把那些资助他们的同修的钱一份一份还清。一位姓张的同修交给我300元钱,让我见到李同修还给他。 我要给李同修这些钱,李同修说,我们怎么能让他们还钱呢,他们付出了那么多,难道我们在家弟子不应该帮他们吗?我们都是师父的弟子,都是为了救度众生,我们都是一体的,他们的事就是我们的事,何分你我?现在回家了,只要他们能好好修炼,就是我们的心愿。 我拿着钱还回张同修,张同修一定要我再捎回去。我拿着这些钱,在两人中间转来转去,谁都要坚持让给对方。我很为难。最后他们决定做大法资料。这些钱才有了一个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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