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21日】我是法轮功学员,2003年11月末被非法劳教,教期一年,被关在长春黑嘴劳教所,分到二大队,被洗脑一个月。不准接触任何人,不许和别人说话。 黑嘴劳教所象地狱一般,每天从早上4点多起床,一直到晚上10点以后收工,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没有休息时间。每顿饭从下楼排号到对过饭厅,再回到车间干活也不超过20分钟。恶警强迫我们看污蔑大法的电视片。 每当节假日,管教回家过节,值班人员不让我们活动,不让看电视,在宿舍里排队坐着,整整坐了两天多。因为我们写了严正声明作废了过去的违心转化,恶警非常害怕,变着法迫害我们。有一次,有一位同修在劳动时和另一个同修说话,被管教用电棍狠毒的电了很长时间。我知道有一位同修非法教期到了,在洗手间和她说了几句道别的话,被包夹报告了管教,管教王小玲和大队长刘连英一齐上来往我脸上打,然后用穿着皮鞋的脚狠狠地踢我腿,打了好长时间。 以上是我在劳教所的经历,写出来是为了彻底铲除邪恶,加倍弥补过失,排除一切干扰,努力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