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13日】从99年7月以来,广西桂平国安恶人:陆钊明、黄得胜等人一直在秘密绑架、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超过500多人次。为此江氏邪恶集团“奖赏”了他们大量钱财。恶人们也亲口承认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收入1万元。 广西恶人窜到全国各地,绑架在外打工的法轮功学员,在广东省绑架比较多,广州、中山、深圳、珠海、佛山、江门、顺德都有广西恶人行恶的足迹,其中2001年1月在中山和顺德,2名法轮功学员被广西恶警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恶人把学员绑架后,把学员各个分开、秘密非法关押在荒郊野外没人住的旧房里。每个被非法关押的学员都不是同一个地方,所以谁也不知道谁在哪里,被迫害的怎么样了。日夜不停的迫害,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喝水,加上酷刑的折磨,还用家属做人质,要挟、威胁、恐吓,几乎没人能承受得了。在极不情愿情况下,被迫签字,承认恶人写好的“保证书”。 一个经几个月洗脑迫害不“转化”的学员因此而下落不明。 2001年从北京被绑架回来的一位学员现在还不知道被关在什么地方。家属被告知,他们没有“转化”,不能告知他们在哪里,是生是死不得而知。 广西桂平恶党政府有一个规定:一个人炼法轮功,全家遭殃。比如升学权、生育权等等都会因为有人炼功而被剥夺。 对法轮功学员系统周密而殘酷迫害决不是几个国安恶人能操控得了的,而是整个邪党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进行参与,他们罪责难逃。 更详细待查证后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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