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4月5日】 (一)开创新天地 1996年我喜得大法,那时我们全县开展了一场背法抄书的学法热潮。当时,我只恨得法晚,也不甘落后,师父的经文我几乎全部能背下来,《转法轮》的部份章节也能背,为我以后的证实大法之路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97年起我来到北京打工,这里人多、杂乱,特别辛苦,环境也很差。但是我想自己现在是一个修炼人,这复杂的地方不正是我们修炼的好场所吗?同时这里的生命也一样是为法而来的,也需要我们救度啊!师父说:“环境是你们自己创造的,也是提高的关键哪。”(《法轮佛法(精進要旨)·环境》)。我要在这里开创一个新天地! 7.20后白天干活的时候,我利用一切机会向人们弘扬大法,把每一个与我一块干活的人当作讲真相的对象,并且有计划的接触每一个人,与他们交朋友,以便晚上上他们那儿向更多的人讲真相。讲的多了,他们也乐意听,后来别的工棚里的工人请我晚上去讲,并备好茶水,我就把我知道的全国各地大法弟子受迫害以及修炼的经历,结合国外大法弘传的形式编成生动的故事讲给他们听。他们边听边提问,我给他们一一解答,他们很高兴。 但是在工地学法、炼功是有些困难,因为我们晚上是挤在一个大工棚里睡觉的,用的是工人们娱乐用的专灯,灯光又不好。我只得每天晚上上到干活儿的高楼里去,站在窗边,借着工地的大探照灯的光看书学法,然后炼功。每天晚上回到工棚里,工人们都熟睡了。 从1999年江泽民迫害大法的日子到2003年,4年多的时间,无论严寒酷暑,我也一直以这种较公开的方式修炼。工人们和老板都知道我在楼上学法炼功,但是他们不觉的惊奇。 (二)不等、不靠,揭露迫害真相──贴传单 只限于在工地讲真相,我觉的救度世人的面太小。我应该采取其它形式以辅助,我得让更多的中国人知道这场迫害的本质和目地。可是几年来我一直没有很好的资料来源,除了每年回家一两次拿的大法真相资料外,几乎没有别的来源。我于是用一圈圈反面有胶的美纹纸写小标语。如:“法轮大法万古奇冤”,“法办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罗干、李岚清、李长春、曾庆红、周永康等恶人”,“还法轮大法清白”等小标语,把它们贴在电线杆、电话亭、车站牌、小区门口…… 后来,我觉的应该把这些小标语贴到邪恶的心脏处。2003年的一个上午,我把写有“法轮大法万古奇冤”的小纸张贴到天安门金水桥的栏杆上;在人民大会堂门前的电线杆上,我借着人家照相的机会,背靠电线杆反手贴上“法办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还有一天傍晚,我和一个陌生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反手在天安门广场的一个墙上贴小张贴。贴了很多小标语,我觉的它震慑了恶人同时向世人表明了大法弟子在这场迫害中没有被吓倒,而真正让一个生命得救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我们在讲真相,而邪恶在疯狂的造谣,在害人。我得更彻底的揭露邪恶,我用信纸复印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以及“4·25”上访真相分发给行人。 当我没有真相资料来源时,慈悲的师父并没有落下我。2003年,一个工人将捡到的一份真相资料带進工地。于是我就用这份原始的资料写出一篇篇铿锵有力的揭露邪恶的文章和诗歌。自己晚上用复写纸复印并散发到人们手中,把印有“全球公审江泽民”的传单一次又一次贴到前门的公共场所,甚至贴到公共汽车的玻璃上,让它带着传单四处宣传。 尽管我一个劲儿的用复写纸印资料,可是速度还是很慢,又耽误学法时间,我得再一次开创环境。 (三)大面积的讲真相 2004年,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用正念解决了资料的复印问题,并且和北京的功友走到了一起,这机会十分珍贵,是慈悲的师父对我的又一次鼓励!我要在这个邪恶的中心发挥更大的作用,努力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 2004年师父发表《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的经文,师父说:“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个人解脱不是修炼的目地,救度众生才是你们来时的大愿与正法中历史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众生也就成了你们救度的对象。”此时,我更加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的重大。师父还强调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人人都要出来讲,遍地开花,有人的地方无处不及。” 随着正法洪势的到来,大量的世人等待着我们救度。我开始用自己的能力印真相资料,每次从300份到500份到1000份的散发。由于现在我的工作流动性较大,有时我只能左肩背着干活的工具包,右肩背着装有大法资料的包。很多时候是边走边发,向在车站牌等车的人们发,向过往的行人发,在菜市场发,边走边发正念。同时对路边的自行车决不轻易放过。 2004年我在北京一个城区干活,工作之余我把方圆几里地的小区、街道、行人发了个遍。那片地区我给它来了个遍地开花,不知上上下下走了多少个小区的台阶。许多村庄我一个人挨家挨户的发。有的时候真有那种“带着如意真理来 洒洒脱脱走四海”(《洪吟(二)·如来》)的感受。 就是这样凭着对师父的坚信,对大法的坚定,我一年之内独自一人发放资料近万份,好几次发放资料有惊无险! 现在随着正法的進程,我们肩上的责任更大,不光要讲真相,还要帮助世人“三退”,更大面积的救度世人,这也是我写出此文的目地。不妥之处请同修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