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4月30日】法国参议员贝尔纳•比拉(Bernard Piras)先生2006年3月1日就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受到非人的对待和酷刑折磨一事向外交部部长提交书面质询。 法国参议员贝尔纳•比拉(Bernard Piras)先生就中国发生的侵犯人权的事提请法国外交部长的关注。 法轮功是东方古老的一种性命双修的功法,包括动功和静功。 从1999年7月开始,法轮功修炼者成为明显的人权迫害的受害者。这场迫害是对1948年的人权宣言的侵犯,特别是违反了宣言中的第五条有关非人的对待和酷刑条款。 他向外交部长询问法国对这一侵犯基本人权的行径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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