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4月23日】王俊英,女,28岁,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大法弟子,家住悦来镇悦胜村。因传播法轮功真相被恶人举报,西警区恶警孟今胜、宁伟等人在公安局长陈永德、城南派出所所长吴占奎的指使下,于2005年6月6日上午趁王俊英家中无人之际,非法闯入進行搜查,然后将王俊英非法绑架,关押在桦川看守所,遭到恶警徐朋飞毒打。 恶警带王俊英到佳木斯,司法部门鉴定王俊英为精神病恢复期,此项鉴定挥霍掉王家几千元钱。但王俊英还是被恶党非法判刑三年,送進哈尔滨女子监狱。 王俊英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曾得癔病,经多方治疗,花了几万元也没治好她的病。炼功后不久即恢复正常,这件事悦胜村的村民有目共睹。王俊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巨大,把大法的真相和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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